案由:(20150005)关于解决环城路北段两侧噪音扰民问题的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社会高速发展,道路作为城市发展的“血管”,在促进交通运输、贸易往来等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中,城市快速路的出现,作为城市内高速运输的枢纽,对节约发展成本、提高运输效率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但与此同时,高速车流产生的噪音,对距离较近路段居民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困扰。

  环城路北段作为我市内联外通的交通要道,随着物流、车流的迅速增长,日夜川流不息的车流产生巨大的噪声。据高镇芦村村和护安围村村民,以及东联小学师生反映,该路段因离居民区太近,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饱受车流噪音的困扰。根据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噪声结果显示,环城路高芦村村委会路段、护安围村委会路段和东联小学路段夜间道路交通噪声值均超标,其中,监测期间,夜间车辆流量最高达464辆/20分钟,夜间噪声测量值最高达79.3分贝。

  当前,噪音污染早已成为城市环境的一大公害,噪声污染对人体健康有极大的损害,国外早就有“噪音病”一词。科学研究表明,噪音会损害健康,人长时间工作、生活在噪声大的环境下,对中枢神经系统的刺激大,严重者会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噪音长期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会使大脑皮层兴奋和抑制的平衡失调,导致条件反射异常、脑血管张力受损害,使人会出现头疼、头晕、耳鸣、失眠、全身乏力等症状,还会引起消化不良、冠心病等。

  办    法:

  为平衡和协调社会发展与群众生活的冲突,减少干群矛盾,同时,为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学习和居住环境,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化解眼前争端。因目前靠近居民区的环城路北段部分已对群众造成噪音滋扰,影响群众生活,故建议为环城路高镇芦村村委会路段、护安围村委会路段和东联小学路段三处加装隔音屏。通过积极措施,化解群众矛盾,帮助相关路段居民营造清静、和谐的居住环境。

  二是着眼长远布局。《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区域噪声标准》规定,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值昼间不得超过55分贝,夜间不得超过45分贝。建议严格监督各部门在追求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充分考虑群众诉求,在制定城市、村镇建设规划时,应当合理地划分功能区和布局道路、构筑物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条例》要求,防止环境噪声污染,保障群众生活环境的安静。

提案者 高埗镇政协小组
部门答复

  高埗镇政协小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环城路北段两侧噪音扰民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答复如下:  

  我局赞同你小组提出高埗镇芦村村、护安围村及东联小学因受到环城北路道路噪声影响,在该路段建设隔音屏,以减少车辆噪音对群众影响的建议。针对该项工作,高埗镇人民政府前期已致函我局,提出高埗镇芦村村和护安围村村民、东联小学师生均反映因环城北路离居民区较近,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收到车流噪音困扰,并经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进行检测,显示上述路段夜间道路交通噪声Leq值均超标。  

  经我局与高埗镇政府相关人员研究并现场勘查,认为在上述路段建设隔音屏确有必要,近期我局已制定相关方案并草拟了请示报告市政府,如市政府同意实施,下一步则可根据程序开展立项、设计及招标等工作。  


办理单位 东莞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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