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002)关于加强我市生态城市建设,推动低碳节约发展的建议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东莞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生态文明建设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先后成功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荣获国际花园城市等荣誉称号。但是,我们在生态环境方面欠账太多、代价太大,因此,抓好生态环境建设,是市委市政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

  办    法: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生态城市建设为抓手,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低碳重点行动,构建低碳生产模式和生活方式,全面提升现代化水平,提升城市业态和品质,着力建设低碳东莞、美丽东莞。

  1严格项目准入门槛,加大低碳生产力度。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在节能审查中增加低碳内容,项目没通过节能评估审查不得开工建设,项目竣工节能专项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运行。严格控制化工、建材、冶金等高碳行业产能过快增长。探索建立我市能源消耗总量和碳排放总量控制、预警机制,从源头上控制碳排放。加快推进清洁生产覆盖范围,坚持“点线面”结合,加快生产模式由高排放向低排放的转变。“点”就是单个企业抓好内部清洁生产,“线”是行业内共同开展清洁生产,“面”是园区、基地等载体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及能源计量审计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三废”资源化、利用梯度化和效益最大化。

  2加大城镇绿化力度,加强湿地及生态功能区保护。实施城镇绿化工程。加强植树造林。实施丘陵植被恢复工程,强化句容、丹徒等低山丘陵地带的森林覆盖,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森林公园的森林面积,推进农村村庄绿化工程,积极推进生态公益林和速生林基地建设。城镇开发建设中要留足绿化空间,加强城镇街道、广场、公园及沿江沿河沿铁路公路绿化,大力推广小区、厂区、校区等立体绿化,选育适宜绿化的植物品种,形成具有东莞特色的植物景观。进一步提高我市自然保护区建设水平,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饮用水源地等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开展生态修复。

  3加快推进天然气、水能、太阳能等利用,实施低碳能源行动。积极推进以天然气为主的分布式能源,合理布局。扩大太阳能的利用范围,将太阳能利用纳入建筑设计标准规范。在我市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太阳能集中供热水工程,在农村和小城镇推广户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房等。支持开发太阳能新技术和新产品,建设太阳能采暖和制冷示范工程。

  4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交通工具低碳化。继续实行乘坐公交惠民政策,加强东莞公交线路网络建设,优化公交运行组织,以便民、为民的公交设置鼓励群众选择公交出行,少尾气排放;推动公交车、长途客车、船舶使用LNG(液化天然气),鼓励混合动力、纯电动等新能源汽车的使用,配套建设加气站等;加快淘汰落后交通工具,恢复城市慢行交通系统,推进城市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

  5培育低碳生活习惯,践行低碳生活理念。树立低碳理念,广泛宣传低碳的重要意义,多形式、多渠道推广低碳技术和经验。开展“低碳”进社区、进村镇、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等活动。通过全市低碳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低碳生活意识,促进全民低碳生活习惯的形成。在日常生活的诸多方面,主动摒弃高碳生活习惯,注重低碳的践行,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实施低碳单位认证、低碳产品标识等,营造低碳氛围,使低碳消费、低碳出行等低碳生活方式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加强鼓励引导,落实财政补贴政策,鼓励使用低碳节能产品,实施差别电价水价气价及“以旧换新”等政策,引导社会大众树立低碳观念、崇尚低碳生活方式。

提案者 企石镇政协小组
部门答复

  市经信局:市政府督查室转来企石镇政协小组在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生态城市建设,推动低碳节约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根据我局职能,提供会办意见如下:一、积极提升公交服务质量为根本解决我市公交服务中存在的公交运营过度市场化、运营主体小散弱、服务水平不高等深层次问题,2013年11月,市委市政府审议并通过了《公交运营体制改革框架方案》,同意启动公交体制改革。目前,公交体制改革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中,在运营层改革及公交资源整合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果。其中,水乡5镇(指麻涌、中堂、道滘、洪梅、望牛墩)公交资源已整合至东莞市水乡新城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目前已开通了22条公交线路(包括5条通达广州开发区、广州新塘的跨市公交线路)多条线路,实现了在水乡5镇内跨镇运营。跨镇公交资源整合已于2014年11月正式启动,东莞巴士公司在开展现有跨镇公交车辆收购工作的同时,规划新开通了多条公交线路,保障部分跨镇线路到期停运后市民的出行需要。截至目前,东莞巴士公司已开通公交线路16条(线路总里程达586公里)。经过统筹规划后新开通的跨镇线路,总体走向更加科学合理,改善了原有线路“冷热不均”、重复率过高等弊端,运营也更加规范,受到了市民的普遍认可。同时,不断扩大“东莞通”覆盖面。在我市公交车上分批安装“东莞通”车载刷卡终端,并督促公交企业落实乘车优惠政策,累计换发和发售“东莞通”公交卡50万张,安装“东莞通”车载刷卡终端公交车4280辆,开设充值服务点600个,大大提升市民出行便利性。二、进一步推广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船(一)出台《关于公交车辆淘汰更新LNG车型有关财政补贴事项的通知》(东交〔2012〕726号),要求自2012年10月份起,我市在公交行业全面推广LNG(液化天然气)清洁能源公交车型的应用,要求凡公交线路沿线具备LNG加气条件的,企业新增或更新公交车辆原则上必须使用LNG单燃料或气电混合车型,对于投放LNG单燃料公交车辆的,市财政部门给予7万元/辆的补贴,投放气电混合车型的,在国家对气电混合公交车型进行财政补贴的前提下,市财政部门给予10万元/辆补贴。据统计,截至2015年4月,全市LNG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公交车达3201辆(LNG单燃料2532辆,LNG气电混合305辆,插电式气电混合364辆),占公交总运力的61%(2015年4月全市的公交车总数为5287辆),LNG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技术在我市公交领域初步取得了规模化应用成果。(二)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4〕281号)要求,积极开展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相关工作,对船舶改造、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新建LNG动力船、新建高能效示范船等进行补贴。积极引导水运企业加快淘汰船龄大、吨位小、能耗高的老旧船舶,投运大型、节能、环保的专业化船舶,优化运力结构,促进节能减排,提高我市水运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推动我市水运行业健康发展。其中,海昌船务公司拆解了“新东莞2”船,并申请了财政补贴资金。同时,我局正开展企业使用LNG动力船有关情况调研并向企业开展相关宣传工作。三、接下来的工作重点(一)贯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稳步推进公交体制改革工作。根据市政府部署,我局强化公交规划的制修订,其中,《东莞市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公共交通规划》、《东莞市公共交通规划修编(2013-2020)》争取上半年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东莞市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衔接规划》争取上半年完成修改稿并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审定,并待上述规划实施后,我局将结合体制改革进展,逐步对全市公交线网进行系统优化,进一步提升线网覆盖率和衔接效率;市路桥总公司目前正开展智能公交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平台建成投入使用后,将具备便民信息服务功能,便于市民及时掌握线路信息,更好地规划公交出行。(二)加快推广绿色运输装备,着力提升运输服务清洁化水平。通过加大工作力度和强化综合治理,年底前全面实现营运黄标车淘汰;2015年投放不少于500辆清洁能源或新能源公交车,并开展纯电动公交车示范运营。

 

市经信局: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生态城市建设,推动低碳节约发展的建议》(第20150002号)收悉。感谢贵单位对我市生态城市建设的关注,贵单位的提案建议对我市生态城市建设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根据贵单位提出的建议,结合我局职责职能及会办单位(市交通局、环保局),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关于“生态城市建设、推动低碳节约发展”,是我市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市主要从落实节能降耗、创建国家生态市、推广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船等方面入手,积极推动低碳节约发展。  

  一、贯彻落实节能降耗  

  “十二五”以来,我市高度重视节能工作,积极从强化节能管理基础建设、强化节能责任考核、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监督管理、加强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工作、加大节能宣传力度等方面有序推进节能工作。2012年以来,节能工作更是亮点纷呈,电机能效提升及注塑机伺服节能改造工作得到了国家及省领导的高度肯定,承办了2014年全国电机能效提升工作会议;率先开展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工作,为全省其他地市提供宝贵经验;率先提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控制的意见,使新、扩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控制在“双红线”以下;创新性引入金融机构参与节能工作,突破合同能管理模式推广遇到的瓶颈问题探索节能新模式、新路径。“十二五”以来,我市连续4年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全市单位GDP能耗逐年下降,稳步推进工业低碳化发展。  

  二、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市  

  2011年,我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将东莞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市”的工作目标。2013年1月,徐建华书记在市委第十三届三次全会又明确提出,要启动生态市建设,打造美丽东莞。  

  2013年,我市组织编制的《东莞生态市建设规划(2012-2020年)》先后通过省环保厅、环境保护部组织的专家论证,并经东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后,由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规划提出了建设循环高效的生态经济体系、建设集约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建设持续承载的环境支撑体系、建设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体系、建设绿色和谐的生态文化体系、建设高效文明的生态制度体系等“六大体系”。同时结合我市实情,提出了近阶段为建设“六大体系”的相关工作任务。为使规划执行到位,我市以《规划》为依据,印发实施了《东莞市创建国家生态市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及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属相关各部门、各镇(街、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东莞市创建国家生态市领导小组,并组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各部门、各镇街。  

  国家生态市“六大体系”的建设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到全市各级各部门,提案中关心的内容也包含其中。目前,我市各相关单位、各镇街正在大力推进国家生态市创建相关工作任务,希望以国家生态市创建为抓手,探索“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环保新道路,大力发展生态经济、集约利用自然资源、构建生态安全,通过强化生态意识,完善生态制度,推动行为方式的革新,全面提升城市生态文明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环境友好、生活富裕、生态文明的新型生态城市。  

  三、进一步推广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船  

  一是出台《关于公交车辆淘汰更新LNG车型有关财政补贴事项的通知》(东交〔2012〕726 号),要求自2012 年10 月份起,我市在公交行业全面推广LNG(液化天然气)清洁能源公交车型的应用,要求凡公交线路沿线具备LNG加气条件的,企业新增或更新公交车辆原则上必须使用LNG单燃料或气电混合车型,对于投放LNG单燃料公交车辆的,市财政部门给予7 万元/辆的补贴,投放气电混合车型的,在国家对气电混合公交车型进行财政补贴的前提下,市财政部门给予10 万元/辆补贴。据统计,截至2015 年4月,全市LNG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公交车达3201 辆(LNG单燃料2532辆,LNG气电混合305 辆,插电式气电混合364 辆),占公交总运力的61%(2015 年4 月全市的公交车总数为5287 辆),LNG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技术在我市公交领域初步取得了规模化应用成果。  

  二是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4〕281 号)要求,积极开展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相关工作,对船舶改造、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新建LNG动力船、新建高能效示范船等进行补贴。积极引导水运企业加快淘汰船龄大、吨位小、能耗高的老旧船舶,投运大型、节能、环保的专业化船舶,优化运力结构,促进节能减排,提高我市水运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推动我市水运行业健康发展。其中,海昌船务公司拆解了“新东莞2”船,并申请了财政补贴资金。同时,我局正开展企业使用LNG动力船有关情况调研并向企业开展相关宣传工作。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贵单位的宝贵建议和意见,也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贵单位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东莞市经信局;东莞市交通局;东莞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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