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001)多扶持、少干预 ——关于行业协会的建议

  东莞市五大支柱产业和四大特色产业支撑着东莞经济大厦,而各行业协(商)会就是这些支柱的建造者和维护者。

  协会承担着助力东莞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的职责与工作。以东莞市家具协会为例,第一,协会坚持天天派员到会员企业传递上级政策和信息、了解情况、征求意见,使协会工作方向更加明确,服务更加到位。当金融风暴来袭时,把企业的困难直接向温家宝总理汇报,让中央对东莞经济状况更加了解,发挥了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作用;第二,协会把帮助企业拓展市场求生存和发展放在首位,组织会员参加一年两届的广州家具展,每年组织多批次的国内和国际市场考察,如组团参加徐建华书记领队的南美考察,响应市政府号召组织200多企业北上武汉开拓市场和“广货巡回促销月系列活动”、“广东家具走进贵州”等促销活动;第三,协会响应国家号召,组织企业参加多项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审定,及时组织各种标准的宣贯会,使企业及时掌握新标准,提高产品质量,铸就“东莞家具”品牌,引导企业走质量强市之路;第四,协会为帮助企业转型升级,勇于探索。如与鼎峰地产、盈锋家居三方合作,成功举办“东莞家具精品展”,创新模式把家具销售终端向房地产前移。协会与百茂物流城签署战略联盟协议,建立东莞家具物流配送中心,完善家具产业链。协会及时把握电商脉搏,把2012年定为协会的“电商元年”,推动会员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第五,协会勇于危机公关、为企业发声、为东莞家具正名。不论是达芬奇事件,还是某些品牌被经销商假冒事件,协会都第一时间站出来,面对各级政府部门、面对各界媒体,代表东莞家具行业发声,揭露个别经销商以假乱真,冒充“东莞家具”的丑恶行径,还事实的真相,为企业解困,为“东莞家具”正名,为东莞制造争气;第六,协会在引领行业、帮助企业健康发展的同时,坚决响应政府的号召,多年来组织会员扶贫赈灾捐资捐物总值超千万元,得到贫困地区和灾区的政府与人民的赞誉,得到市委市政府的好评。

  回顾协会的工作,我们可问心无愧地说:东莞市家具协会和其它行业协会一样,为东莞的经济社会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发挥了积极的甚至是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同时深感行业协会正遇到不少问题,严重制约着协会的生存与发展,希望得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首先是协会的经费问题。协会是非营利性社团组织,其在业务范围内的收入全部作为协会的活动资金,而绝不能分配给会员或挪作他用的。协会的资金收入主要是会员的会费,通常协会会员的会费每人每年1000元左右,(多收会员有意见,也影响入会的积极性),一个协会会员300人左右,一年会费收入30万左右。协会基本支出包括:工作人员4-6人的工资、福利(社保、住房、伙食补贴)办公场地租金、办公用品、水、电、通讯、网络费用、交通、油费等。(近十年来东莞家协的办公场地和两部工作用小车都是由会长无偿提供的),而组织各种活动都是需要人力和资金的。所以不少协会陷入经费不足之困。要多搞活动增加协会凝聚力,就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若为搞活动增加会费或要会员赞助,则增加会员之抵触情绪。据了解有些协会(商会)因缺少资金而拖欠员工工资时有发生,导致最后由会长掏钱“买单”,甚至为节省开支而减少员工,有的协会只有一个专职人员上班。没有经费、减少员工,协会的工作就有名无实了。有一些镇区重视商会,就拨出地块给商会投资,然后商会得到部分物业,用于经营得到收入,就无后顾之忧了。但行业协会就没有这个条件了。为了协会的生存,有的协会组织一些活动,但协会协助企业参展所得的协作费要征税,会长给协会活动的赞助费也要开票征税,总之政府没有给协会一点儿资金的扶助,反而要从中“抽血”。资金就是协会的血液,没有血液协会是无法生存的,缺少血液则是贫血无力的。又要马儿好,又要马儿不吃草是不行的。

  第二是理事会、会长(法人代表)的任期问题。据说今年是各行业协会的换届年,就存在困惑。如今年东莞市家具协会换届,因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强调政策规定会长连任不能超过两届,所以东莞市家具协会必须选出新人任会长。虽然最终在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的指导和监督下,严格按法规,通过无记名投票产生了新会长。但为了协会的工作持续性,在常务理事会上大家一致推举原会长任理事会主席,主持协会工作。虽然,在会员的谅解和支持下,问题似乎解决了,但实际上给协会工作带来不少问题。如协会工作由谁主持,与兄弟单位、外单位、各级政府部门如何对接,多少会带来杂音。这是强调会长连任不能超过两届的结果。而事实上,这条规定正在被各方面突破。如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2013年就直接通过修改章程为“每届任期五年、连任不超过三届”,向任期不能超过两届冲击。又如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94号《江西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理事任期由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五年,可以连选连任”就彻底突破了连任问题了。而广东省人大更以超前的胆识在2005年12月2日通过了《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其中仅第二十三条规定:“会长是协会的法定代表人。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理事会为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全文只字无提任期和连任问题,放手让协会自行解决。事实上,对于一个公益性、非营利性、民间性、自治性、自愿性的社团组织,可以说基本上不存在权力寻租和权力之争,或只要我们加强制度的建设和监督执行,是可以确保组织的健康发展的。更何况每个会员都是精明的企业家,会选择代表会员利益的领导人,对不利自己的协会完全可以自动退会。一个不代表会员利益的协会,必定是无生命力的协会。我们人为的设置任期,可以说是不相信民间社会组织的自治能力,仍然保留官办的气味,客观上增加了协会的不稳定因素又束缚了协会的发展。我相信东莞市家具协会的情况其他行业协会同样存在。

  办    法:

  政府对协会(商会)多扶持、少干预。

  1.给予协会资金支持,对协会合法的服务收入减免税费,建立完善的激励政策,对那些向社会组织提供捐助的企业或个人,政府不仅给予减税减费的优惠,而且还要给予精神奖励;

  2.放权让协会承担一些服务性项目,如行业职称评定初审,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知名字号等申报初审、企业信用评价初审、高新技术企业评定申报初审、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初审等;

  3.对协会理事会的组成、人选、任期、运作等不要直接干预,只起监督指导作用,建立健全协会(商会)奖惩机制,对运作规范、作用突出、社会公信度高的协会(商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发挥作用、社会公信度低的协会商会给予引导或撤消。让行业协会(商会)真正自治,平稳持续健康发展,为东莞的经济社会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  

提案者 袁世豪
部门答复

  东民函〔2015〕151号问题解决程度:A类东莞市民政局对市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150001号提案的答复尊敬的袁世豪委员:您提出的“多扶持、少干预——关于行业协会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对协会资金扶持问题凡是在我市合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都可以自成立当年申请免税资格认定,由我局受理材料,由市财政局牵头,联合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共同审核。一经审核通过,即可享受五年的免税资格。为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我市投入1千万元设立了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已有包括行业协会在内的28个社会组织项目获得391.48万元的专项资金资助。目前,修订后的《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印发,新《办法》第七条明确将行业协会作为专项资金扶持的重点对象之一。我局鼓励各行业协会积极筹划相关项目,申报专项资金。二、关于承接职能问题近年来,我局大力扶持发展行业协会,推动其在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中发挥积极作用。2013年,我市参照《广东省行业自律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东莞市行业自律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并转发给各成员单位以及各行业协会商会,指导其开展行业自律体系建设工作。同时,我市鼓励各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以评促建。目前已有27家行业协会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中获得3A以上等级(其中5A级1家,4A级2家,3A级24家),40家行业协会被列入具备承接政府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三、关于协会自主运作问题2012年省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里面提出“五自四无”原则,即:“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和无行政级别、无行政事业编制、无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无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兼职”,有效推动了社会组织民间化、自治化、市场化改革。四、关于行业协会法定代表人任期问题对此,我们专门请示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省局表示,近期正在制定《广东省社会团体法人治理结构与治理规则》(简称《规则》)。规则草案中明确规定,会长的每届任期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但不超过两届。目前省局已将《规则》报省法制办审定,近期会出台正式文件。我局将会根据正式出台后的文件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行业协会法定代表人的任期。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社会组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东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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