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30198)关于扩大市直属镇区高级中学招收新莞人子女就学的建议

  在东莞近千万人口中,户籍人口为160多万,非户籍人口超过800万。自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东莞一些企业和企业人才流失日趋严重。据一些调查数据显示,人才流失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他们子女的教育问题无法得到妥善安置解决。如何才能留得住人才?就是要帮助他们切实解决生活、居住、医疗及其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权益问题,更好地实现社会的公平和谐有序地发展。其中子女的教育问题是新莞人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也一直是我们这个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所谓新莞人子女高中读书难的问题,是由于公办学校不能满足日益增多的就学需求。目前我市非户籍中小学生已近60万,且流动人口子女就读人数每年以一定的速度增长。由于体制等方面的一些原因,很多新莞人子女无法在东莞享受高中教育。他们其中的一部分只能就读一些民办高中,而对许多家庭来说,民办高中高昂的学费及其它一些因素的影响难以满足众多新莞人子女的就学需求。

  随着东莞高中教育完成资源优化组合以来,镇区的大批优质高中生源日趋集中城区五大校和一些知名的民办高中。近年,随着我市城区五大高中、特别是民办学校高中的持续扩招,部分镇区的高中优质生源严重不足,教育资源浪费,学校也被日趋边缘化。

  办    法:

  1.允许拥有本省外市户籍的新莞人子女参加中考,扩大市直属镇区的高中择优录取拥有本省外市户籍的新莞人子女进入公办中学就读的人数。这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各镇区现有的教育资源,缓解目前优生流失给镇区的部分优质高中造成的生源荒;另一方面也为广大新莞人解决了子女受教育的问题,帮助他们化解后顾之忧之虑,增强对东莞的归属感、认同感,更好地为东莞的发展、建设服务。同时这对新莞人家庭的和谐稳定及其子女的身心健康也大有裨益。

  2.考虑到新莞人对东莞经济发展所做的贡献,市财政对接收新莞人子弟的公办高中应作适当的财政支持,以经济手段鼓励公办高中挖潜扩容,让更多的新莞人子女接受真正意义上的优质高中教育。

  3.教育主管部门对招收新莞人子女的公办高中要给予指导并进行监管,保障每个受教育者享受到公平、公正的合法权益,避免生源非正常的流失。


提案者 陈丽敏、张凤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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