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30184)文化名城建设应重视新型社区文化发展

  依据《东莞市建设文化名城规划纲要(2011-2020年)》要求,将用10年左右时间,把东莞打造成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名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现代文化产业名城和岭南文化精品名城。纲要显示,用3—5年时间,实现市、镇、村三级文化设施全覆盖,主城区建成“十分钟文化圈”,镇村建成“二十分钟文化圈”,公共文化服务达到全国一流水平,成为全国公共文化建设示范区。纲要的颁布实施,确实令人振奋!

  通过调查了解,在东莞原居民(即本土东莞人)村镇要实现这一发展目标,并不是难题,甚至在一些经济富庶的镇村,硬件设施已经接近或超越《规划纲要》的基本要求,如果在软件角度加强宣传及市民素质角度加强培育,十年时间,基本达到文化名城建设的目标不是南柯一梦。但在以新莞人(即非本土东莞人)为聚集地的由商品楼盘组建而成的新型社区,想要实现这一目标,却是极其困难的事情。在寮步嘉湖山庄、银湖花园、金湖花园、翠湖花园、时富花园、新天地华庭等楼盘实地了解,有些连业主活动的会所也没有,更不用说社区广场、文化活动室、居民图书馆、儿童游乐场等。当然此种现象并非寮步独有,几乎东莞所有楼盘存在,而建设时间越早的商品房,类似配套设施越单调,甚至一无所有。

  文化活动实施的缺乏导致新型社区的居民彼此缺乏交流,感情极其冷淡,不少业主在调查时反应:“别说一栋楼我认识多少业主,就是相处多年的邻居姓甚名谁,真不知道。”由此不难看出新型社区居民融合的艰难性。

  办    法:

  要让新型社区不成为东莞文化名城建设的沙漠,建议得通过以下措施治理:

  1.由市政府统一督导、各镇街具体旗实施,先详细调查了解由新莞人(非东莞本土人)聚集组成的商品楼新型社区缺乏哪些文化设施,在具体实施《规划纲要》时,优先向新型社区倾斜;

  2.完善法律法规,在后续建设商品房时,务必从销售房款中提炼相应的社区文化建设费用,确保新莞人入住后,有生活、娱乐、文化设施可用;

  3.加强对各物业公司的培训,制订计划指引,要求物业公司定期开展类似社区体育活动、社区文化比赛、社区儿童照顾、社区老人关爱、“好邻居”、“好家庭”评审之类的活动。如果举行,给予物业公司经济奖励,如果没有,给予物业公司经济处罚;

  4.推进商品房新型社区业主委员会建立,只有在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下,物业公司才会具有更多主动性,同时也鼓励业主委员会自己组织相应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业主生活,加强业主联络,促进文化繁荣,参与名城建设;

  5.东莞市及各镇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及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应组织“送文化、送艺术进社区”活动,文化进社区,艺术进社区,文艺进社区,体育进社区,社区才会出现热爱文化、热爱艺术、热爱演艺、热爱运动的新局面;

  6.鼓励新型社区成立儿童团组织、青年团组织、共产党支部、儿童艺术团、青年艺术团、老年艺术团及各种体育运动组织,只有在基层出现形式多样的艺术团体,文化才能潜移默化进入老百姓心中。


提案者 民进市委会
部门答复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130184号的回复

  民进市委会:

  你们提出《文化名城建设应重视新型社区文化发展》的提案收悉。提案认真分析了新型社区文化发展在我市文化名城建设中的重要性,并积极研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措施。我们认为这个提案非常有针对性,且可操作性强,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吸纳当中的建议,切实加强新型社区文化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就你们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答复如下:

  一、我市社区文化建设现状

  东莞是地级市辖镇的行政架构,全市划分为32个镇(街)、593个行政村(社区)。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村(社区)综合文化活动室558个,农家书屋589间,总面积约47.3万平方米。全市社区公共电子阅览室、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设施实现了全覆盖。近年来,我们着力完善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我市社区文化建设。

  文化设施建设方面,我们指导基层社区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布局、优化结构、层次相宜、功能先进”的原则,全力构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区一级文化设施网络体系。2011年,市镇村三级共投入3.73亿元,开展村(社区)文化设施“五个有”建设,实现了基层社区文化设施“五个有”全覆盖。例如,2011年,市镇两级财政共投入150多万元,为东城街道星城社区建设“五个有”文化设施,建成社区广场、舞台和电子阅览室等;另外,市镇两级财政共投入80多万元,为塘厦镇三局社区完善“五个有”文化设施,建设社区图书室、综合文化活动室等。这些文化设施的建成并投入使用,进一步满足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需求,受到这些新型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与此同时,部分有条件的社区更是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健全社区文化阵地。例如,东城街道的东泰社区,配套建有大型会所7间,健身房4个、网球场3个、篮球场8个、羽毛球场4个、游泳池4个、文化广场1个、户外小型广场6个、图书室7个、老年大学1所、小学1所、幼儿园5所,以及乒乓球室、棋牌室、桌球室、歌舞厅、老年人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等,还建有集购物、休闲、健身娱乐于一体的友谊城大型综合商场,较好地满足了社区居民购物、娱乐、休闲和健身的需求。

  文化活动开展方面,我们立足于满足群众文化需求,提倡社区文化活动多样化、常态化,着力提升社区居民的活动参与率。我们连续两年组织实施“百场培训、千场演出、万场电影”进基层活动,受惠群众达1000万多人次,进一步丰富了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2011年,以“幸福广东,和谐家园”为主题的首届广东社区文化节开幕式在我市隆重举行,来自全省各地的演出代表队在启动仪式上展示了富有特色的社区文化活动,有12个社区文艺活动项目在广场的不同区域同时上演,主会场现场观众超过两万人,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各社区文化团队还定期举行文化互访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交流,共同促进,共同发展。部分社区更针对居民需求,着力丰富文化活动内涵,营造良好氛围。

  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我们积极开展社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2012年,通过实施被列为市政府民生十件实事的“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工程,在全市所有社区组建一支专兼结合的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管理队伍。目前,全市共招募了558名村(社区)文化管理员和1200名文化志愿者,负责在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和各种服务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得到了进一步充实,同时也保障了基层文化设施的有效运作。另外,积极引导社区着力培养文化专业人才,加强文艺团队建设,不断壮大文化队伍,为开展社区文化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二、加强新型社区文化建设下一步计划

  社区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而长远的工程。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市文化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以文化名城建设为统领,以示范社区创建为抓手,不断完善基层公共文化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满足广大基层群众的文化需求。

  (一)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我们参照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指标体系、考评机制,结合本地实际,由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启动了东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镇(街)、示范村(社区、住宅小区)、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我们专门成立了专家委员会,制定了创建资格评审办法、创建验收评审办法、创建工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从2012开始,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在全市分3批开展创建。力争通过发挥典型的示范、影响和带动作用,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加快推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从基本、均等向优质、便利发展。目前,第一批示范社区创建单位已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市府办《关于公布创建东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镇(街)、村(社区、住宅小区)、企业名单的通知》(东府办〔2013〕1号)正式公布南城街道白马社区等10个社区为我市首批示范社区创建单位。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将新型社区纳入本次示范社区的创建范围,希望通过示范社区的创建,指导、督促镇(街)重视新型社区的文化建设,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加大对新型社区的文化建设投入,保证文化设施免费向社会群众开放,满足基层广大群众的文化需求。下来,我们将加强对示范社区创建的指导,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市基层社区公共文化建设的深入发展。

  另外,市民政局还在开展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我们将与市民政局加强联系,强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特别是新型社区)的文化功能作用。也希望城建规划局、住建局在规划建设新型住宅小区时,将文化设施建设纳入规划,并强化建设单位业委会职责作用。

  (二)着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群众文化活动

  继续实施“百场培训、千场演出、万场电影”下基层活动,保障广大基层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在服务内容上,突出群众的“选择权”。改变以往那种主办方“一厢情愿”的服务方式,把服务内容的选择权交给群众,服务内容由群众自己决定,充分尊重群众的文化选择。在服务形式上,突出群众的“参与权”。改变以往那种单纯的“我演你看”的形式,更加强调文艺演出互动性和参与性。指导督促村(社区)依托各类文化设施,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以社区文体活动中心及社区学校为依托,组织社区居民学知识、学文化、展技能、展才艺;以分散在社区的各类文化设施资源为场所,组织开展各种健身舞蹈、卡拉OK、书画等展示活动,使社区文体活动呈现“周周有活动、月月有高潮、处处有亮点、区区有特色”的生动局面。指导基层社区组建各类社区文化团队。按照“业余自愿,自娱自乐,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原则,结合各自社区文化特色,指导基层社区组建各类社区文化团队,例如老年健身队、少儿体操队、醒狮队、篮球队、舞蹈队、曲艺队等,各文艺队伍每天坚持训练和排练,活跃在社区街头,为广大居民服务,为社区的文化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提升社区公共文化服务队伍

  逐步建立村(社区)文化工作人员队伍的培训体系,实行村(社区)文化管理员队伍的市镇(街)两级培训和培训与考评挂钩的激励机制,开展村(社区)文化志愿者定期业务培训,规范培训工作建档制度。具体制定村(社区)文化管理员的管理办法、考核办法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并实施制度上墙管理。加强对村(社区)文化管理员的日常管理,严格实施资格认证制度,确保文化管理员到岗后,充分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加强对文化管理员的绩效考核,推动考核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充分带动文化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文化管理员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定期组织辖区内村(社区)文化管理员互相参观学习,进行经验交流,畅谈工作心得体会,以促进整个镇(街)文化管理员素质的提高;组织镇与镇之间的文化管理员工作交流,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以更好地服务本村(社区)的广大群众。  


办理单位 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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