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30174)关于进一步完善科技体系建设,推动东莞都市农业发展的建议

  改革开放30年来,东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化、城市化不断加速,已由农业大县崛起为新兴工业城市,传统农业赖于发展的要素已经发生重大变化。一是农业发展空间萎缩。由于工业的大规模发展和城市的迅速扩张,严重制约了以土地为基础的传统农业发展空间,导致农业产值持续下滑, 2011年农业比重下降到0.3%。二是从事农业的人员文化素质相对较低且年龄老化。目前在东莞本地第一产业的就业者中有2/3为来自外地的代耕农,其素质相对来讲低下,对于农业现代科技的吸附能力非常弱,难于适应都市农业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的要求。三是农业环境问题较为突出。近年来,由于工业快速发展及人口急剧增加,农业环境受到破坏,不适合生产安全农产品。四是集约化程度不高,可持续性耕作性差。五是现代科技在农业的应用与都市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都市农业是新型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经济形态,在城市背景下,全面拓宽经济、生态、旅游、文化、科普功能,促进农业由单一的经济产业转变为功能多样化的综合产业,是东莞农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市委、市政府对推进东莞都市农业发展工作非常重视,吴道闻副市长在市农业局《关于都市农业考察调研的报告》上批示:“建议结合我市主体功能区划分,形成系统的政策措施,推动我市都市农业的发展”,徐建华书记、袁宝成市长同意吴道闻副市长的批示,并要求有一个有东莞特色的都市农业产业规划及操作细则,指导我市的都市农业发展。

  发展都市农业,必须依靠科技进步,用科技的力量来解决发展中的瓶颈技术与共性技术,推动现代都市农业的发展。农业具有弱质性,没有科技的支持难于实现农业的转型升级,更难于实现农业现代化,难于发挥农业服务都市的功能;加之都市农业高度集约化的特征,要求加快农业技术创新,广泛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主要以科技进步促进都市农业的发展。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本出路在科技。依靠科技进步推动都市农业与第二、第三产业融合发展,依靠科技进步解决东莞都市农业发展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生产的经济效益、满足都市生活的需求、提升农业对都市生态的作用。因此,要加快科技创新体系、科技与产业融合体系及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以强大的科技力量推动东莞都市农业发展。

  办    法:

  1.建设都市农业协同创新中心

  充分发挥我市农业研究单位多、功能俱全、人才密集等优势,并与广东省农科院、华南农业大学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农业龙头企业联合创建都市农业协同创新中心,解决我市都市农业发展的发展瓶颈问题,以强大的科技力量推动我市的都市农业发展。

  2.构建都市农业协同创新体系

  建设生物种业协同创新团队、都市农业环境生态协同创新团队、现代农业装备协同创新团队、农产品深加工协同创新团队、农产品保障协同创新团队、产业发展协同创新团队,构建具有鲜明特色的都市农业协同创新体系。通过体系建设,集聚和培养一批站在国际农业科技前沿、推动重大科技创新的战略科学家、学术领军人物和创新骨干力量,解决都市农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

  3.建设都市农业成果孵化平台

  建设成果孵化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进一步孵化,以提升其产业化成熟度,有利于企业对技术的深度了解和消化。

  4.建设都市农业科技创新展示和培训交流平台

  建设都市农业科技创新展示和培训交流平台以展示新产品、新技术、新设施设备,推动“三新”交流合作及推广运用,加快都市农业发展。

  5.建设都市农业院镇联合示范平台

  在水乡、丘陵、浦田等地分别建设特色都市农业示范区,以点带面,推动全市都市农业发展。 

提案者 罗诗
部门答复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30174号提案的答复

  罗诗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科技体系建设,推动东莞都市农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我局会同市科技局研究,现就您所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市明确了发展都市农业的功能定位

  东莞经过三十多年快速发展,传统农业发展的依赖要素已经发生重大变化,比如耕地面积大幅减少,水环境、土壤环境、大气环境恶化,从事农业的农民文化素质偏低,可持续耕作性差等。对于您所提到几个东莞农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市农业部门有着清醒认识并一直在努力探索其解决办法。经过赴长三角等发达地区考察学习发展都市农业的经验和做法,市农业局在2012年向市政府提交了《明确定位,创新机制,全力推动都市农业发展》的调研报告,结合我市实际,重新确立我市农业发展的定位,对加快农业转型升级,发展都市农业提出了对策与建议。市委、市政府对推进东莞都市农业发展工作非常重视,并于2013年3月印发了《关于推进东莞都市农业发展的意见》(东府办〔2013〕32号)、《关于加快都市农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东府办〔2013〕34号)两份文件,确立了我市都市农业发展的大方向。发展都市农业,转变农业发展模式,是我市顺应现代城市发展趋势而作出的战略部署,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现实需要。

  二、发展都市农业,必须依靠科技进步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根本出路在科技。促进科技的进步才能更好地解决东莞都市农业发展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提高农业经济效益,满足城市生活的需求,提升农业对生态的作用。这一点,市农业部门同样有着清醒认识,并一直在努力探索推动我市农业科技进步。

  (一)我市农业科技体系现状

  近年来,我市农业部门认真领会上级有关“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提升农业技术推广能力”精神,切实开展相关工作,在农业科技研发、创新、服务、推广等体系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为“四有”:

  1、有健全的农业科研和服务机构。目前,我市有以农业科技研究、开发和应用为主要职责的市级科研推广单位11家,涉及水果、蔬菜、花卉、生物技术、畜牧、检疫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领域,从事良种引进培育、栽培技术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和推广;还有农学会、荔枝协会、香蕉协会、花卉协会、畜牧兽医学会、农业企业家协会等市级农业类学会、协会,以及近年来成立的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我市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中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此外,全市各镇街设立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莞城除外)。近年来,市镇两级科研和技术推广服务机构的健康发展为我市农业走向社会化服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2、有稳定的科研和服务队伍。目前,市级农业科研单位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约148人,大专以上学历占76%,中、高级职称人员占65%。镇街农技服务中心共有工作人员841人,平均每镇约有26名农技人员;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50%以上,初、中级职称人员约占22%。

  3、有完善的科研和服务设施。市级单位建有农业科研综合大楼1栋,农业检测大楼1栋,实验楼1栋,实验/检测室8个,各类科研试验基地约1500亩,温室大棚约4.3万平方米,配有总价值约350万元较大型设备20多台。镇街农技中心均有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合计办公面积2万多平方米、其中检测室或化验室近4000平方米;拥有试验示范基地约1500亩;中心配置各类检测检疫仪器设备300多台套。

  4、有明显的科研和服务效果。2012年,我市农业系统有5个农业科技成果通过鉴定,其技术都达到国内先进或领先水平;12项成果获得省市科技奖励,其中省科技进步奖2项、省农业技术推广奖4项、市科技进步奖6项。2012年,全市推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13个(项),面积5万多亩;建立科技试验示范基地45个、科技入户点68户,累计推广面积17208亩;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和各类农技培训487期,发放生产资料及其他扶持资金累计28.5万多元,受益人数近2.86万人。

  (二)我市农业科技体系存在问题

  1、农业科研推广资金投入力度不够

  “十一五”期间我市实施“科技东莞”工程,市级财政每年投入10亿,“十二五”期间更增加至20亿,但投入到农业科研、技术推广、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经费却很少。据统计,2011年市科技计划项目投入农业方面(含科研单位及农业企业)的共9个项目128.55万元,仅占“科技东莞”工程20亿的0.064%,而广东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强度为0.8%,世界的平均水平为1%,而发达国家已达5%。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率低

  我市的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虽然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存在相当大的差距,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能力依然薄弱。主要原因有:市级科研单位的立项与推广、科研与生产需求的联系不够紧密;基层农技推广力量不足;存在传统的散户生产经营模式;受土地规模、人员的素质、物质技术装备等制约,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3、职业农民素质不高

  据2010年抽样调查统计显示:我市从事农业的农民年龄普遍偏大,40岁以上年龄达农业劳动力71.66%;农民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小学文化程度的占42.19%,初中程度的占42.11%,具备农民职称的农民几乎没有;从事农业生产的人群中,有3年以上种植经验的已超过九成,但他们对良种良法的了解和熟悉程度甚少;全市不到一成的人参加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之间交流培训不够充分。

  (三)完善农业科技体系政策措施

  1、创新支持农业科技进步的政策措施

  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都市农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安排了专项资金用于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农业技术推广以及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等工作。《政策措施》明确提出:在“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不低于900万元农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用于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对农业科技成果进行奖励;每年安排约100万元的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开展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筛选发布和推介工作,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对经认定的市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户进行一次性生产资料投入补助;在“人才东莞”工程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50万元农业人才引进及培养资金,用于农业科技人才及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目前,市农业局会同市财政局正加紧制定相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2、筹建“东莞都市农业研究院”

  《关于推进东莞都市农业发展的意见》提出:以“市院联姻、科技合作”模式,依托农业科研单位与国内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共建都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推动高素质人才和重大科研项目向我市聚集、重大科研成果在我市孵化应用。去年以来,市农科中心通过学习调研,提出了在统筹东莞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资源力量、充分发挥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学科、科研团队和国家科研基地及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优势的基础上,与广东省农业科学研究院联合共建“东莞都市农业研究院”的设想。该设想得到了市政府吴道闻副市长的支持,亲自率队前往省农科院开展市、院农业科技合作考察交流,并与省农科院初步达成共建“东莞都市农业研究院”的合作意向。

  东莞都市农业研究院旨在为我市发展都市农业服务,以“市院联姻、科技合作”模式,整合资源,合作共建,通过建设“一中心、三平台、六团队”,推动高素质人才和重大科研项目向我市聚集、重大科研成果在我市孵化应用。通过院镇联合示范平台推动水乡一体化都市农业建设,加快全市农业与第二、第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为都市农业发展体系和科学合理的农业发展格局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为求抓出成效,吴道闻副市长指示当前首抓三件事:一是把研究院牌子挂起来; 二是把架构搭建起来;三是把成熟项目启动起来。目前,市农业局正协同市农科中心加紧开展相关工作。

  此外,关于研究院运作经费问题,市府办印发的《东莞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资助办法》(东府办〔2012〕176号)中明确:政府支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的科技创新平台在我市设立、发展,并对符合一定资质的科技创新平台进行资助,公共科技创新平台资助经费由“科技东莞” 工程专项资金市统筹资金安排; 对考核优秀的平台,按“一事一议” 方式报市政府审批后,市财政给予适当运营费用的补助支持。市科技局为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管理部门,具体事项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以上是对您所提建议的答复。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市农业科技工作,并继续建言献策! 


办理单位 东莞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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