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130168号的答复
郑月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治理的建议》(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130168号)收悉。提案就如何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建议,对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很有参考价值,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就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一、 提案办理情况
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工程。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作为促和谐、惠民生的一项重点工程来抓,不断强化组织领导,着力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一)关于食品安全“乱世”用重典的建议。
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国家和地方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从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食品安全。一是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生产经营行为。2011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惩治犯罪的需要,对刑法进行第八次修改、补充,其中食品安全犯罪的罪名有修改后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新增加的“食品监管渎职罪”,在立法上,国家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打击力度上升到了一个新层级。二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针对当前一些食品生产经营者虚假宣传,掺杂使假,使用违禁物质饲养种植甚至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事件,我市以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为着力点,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据统计,2012年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移送司法机关的涉食品安全案件109起,刑拘119人,逮捕63人。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严惩违法犯罪行为。为了加强对全市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组织领导,2013年2月20日,市委政法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东莞市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从而建立我市“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关于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的建议。
我市流动人口多,部分消费者食品安全知识和防范意识缺乏,尤其是部分生产经营者道德失范、诚信缺失、见利忘义,不惜铤而走险生产经营伪劣食品,带来严重食品安全隐患。为此,我市不断拓宽食品安全宣传渠道,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讲座以及食品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人员密集场所的“五进”活动,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科普常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责任意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共同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据统计,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全市共开展企业培训、讲座53次,培训人数4925人次,组织专题报道11期,“五进”活动2089次。
(三)关于加大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心和监管治理力度的建议。
为主动发现和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我市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主动性、积极性和责任感。
一是深入推进集中治理整顿工作。2012年,我市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列入市政府主要目标任务之一,结合开展“三打两建”行动的总体部署,市食安委下发《2012年东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至各镇街、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全面贯彻执行。各相关部门在巩固前期治理整顿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以及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同时,进一步扩大综合治理的范围,组织开展了食品批发集贸市场、农村食品专业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整治,农兽药残留、调味品、餐饮具及食品包材等重点品种整治,以及农兽药滥用、畜禽屠宰等重点环节整治,将治理整顿工作引向深入。通过治理整顿,消除了大量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据统计,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近44万人次,监督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9.75万户次,立案查处违法行为8982起,涉及总货值金额3588万多元,罚没款近1669万元,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单位1159户次。
二是不断加强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我市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抽检检测的预警作用,2012年,将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纳入市政府十件实事,提高食品抽检频次,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检测水平。全年市镇两级农业部门分别检测蔬菜样本65.61万份、生猪样本40.80万份,水产品1002批次,合格率分别为99.1%、99.9%、98.2%。质监部门共抽查食品企业样品2713批次,内在质量合格2532批次,合格率达93.3%。工商部门抽查各类食品6093批次,合格率93.5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把肉及肉制品、食用油、餐饮具作为抽检重点品种,合格率达95%以上。同时,我市还制定了《东莞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方案》,逐步建立由市级机构为骨干、镇(街)级为辅助,涵盖食源性疾病、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以及食源性致病菌监测的网络,及时有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检测、预警和处置,降低食品安全问题带来的危害风险。
三是积极拓宽民意沟通渠道。我市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政务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注重拓宽民意沟通渠道,通过阳光热线问政平台、热线论坛、微博问政等网络平台和新兴传播工具,积极听取群众诤言良策,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四)关于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有效机制的建议。
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为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社会广泛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我市强化社会监督,重视群众举报。一是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将实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纳入2012年市政府十件实事,作为市政府中心任务来抓,2012年7月出台了《东莞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对符合条件的食品安全举报,给予最低300元、最高50万元的奖励,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积极举报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公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处理程序以及查询方式,发动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三是认真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切实维护举报人权益。对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经核查属实的坚决依法查处,决不姑息,涉嫌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为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做好举报人的保密工作,确保举报投诉人的安全,从而更多地掌握违法案件线索,及时发现和有力纠正违法行为。 据统计,实施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以来,全市共受理食品安全举报案件及线索1356宗,依法立案查处各类食品安全案件670宗,涉案货值约40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7宗,发放举报奖励金17.4万元,奖励121人次。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后,我们将针对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参考提案中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建设。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省的有关规定,我们将完善配套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形成有效衔接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推动完善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相关法律依据,着力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同时,及时研究解决法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加强执法工作。
(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是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逐级开展对地方政府、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估。二是实行监管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追究监管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行为。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食品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健全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
(三)强化食品安全集中整治。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针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我们将继续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工作,保持高压态势不松动,严惩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消除各项安全隐患,努力做到食品安全工作“抓反复、反复抓”,确保我市食品安全总体水平稳步提高。
(四)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力度。
我们将通过加强法制宣传、科普宣传、培训教育等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教活动,不断拓宽食品安全宣传渠道,形成强大宣传声势,使食品安全意识、知识能够深入人心、广泛普及,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五)积极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
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离不开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我们将充分发挥群众社会监督和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和推进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投诉举报,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积极构建起政府部门监管、媒体舆论监督和广大群众社会监督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