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30156)打造东莞电子商务产业集群 培养新经济增长点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适应国内外经济形态新变化,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而过去的2012年,呈现持续高速发展态势的电子商务是国内商贸流通领域的最大亮点,也是东莞制造业需要直接面对的新市场变化。

  据工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最新数据显示,截止2012年前三季度,互联网用户5.5亿人,可以用来网购的中国智能手机用户达到1.38亿,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达5.6万亿元人民币,比2011年同期增长25%。国内众多城市,包括内地城市合肥、长沙都在争先打造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等,发展电子商务已成为这些城市的重要战略规划。

  东莞发展电子商务最大的优势是拥有资源,据统计,全国将近30%的网销产品来自东莞,2011年全国最大的网络零售平台天猫和淘宝网共销售5300亿元,其中27%由东莞制造发货。但是东莞目前电子商务发展的短板也很多,主要是电子商务氛围不够,缺少配套扶持政策,电子商务产业链不完善,电子商务落地化的园区,基地、物流中心等尚处于自发、起步阶段,本土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获得的政策扶持力度远远小于杭州、深圳、广州等城市。这些短板使东莞电子商务公司和制造企业在发展和应用电子商务上相比其他地方企业,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局面,大大制约了东莞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制约了东莞制造业分享电子商务大潮红利。

  面对新形势,着眼未来获得新的经济增长点,东莞市需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在稳增长、扩消费、调结构方面的独特作用和优势。为此,建议东莞市人民政府将打造电子商务产业集群,作为我市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进行政策上加大力度扶持,把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化发展作为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制造业高水平崛起的主要发力点之一。

  办    法:

  1.以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为先导,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优化电子商务载体,利用电子商务带动我市区域产业和经济社区健康快速发展;

  2.把建设电子商务产业集群纳入我市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并出台系列配套扶持政策;

  3.加快发展东莞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电子商务仓储物流园(中心)建设,在项目审批、用地。资金上给鱼政策和资金扶持;

  4.加快发展东莞本土电子商务平台和本土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完善东莞电子商务产业链,使电子商务核心环节落地东莞,通过这些核心环节落地东莞,为我市获得新的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税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5.以创建商务部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为突破,形成引导效应,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加快建成规模化的电子商务产业集群。 

提案者 徐辉荣
部门答复

  关于对2013年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3015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徐辉荣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打造东莞电子商务产业集群 培养新经济增长点》(第20130156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提出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经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以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为先导,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优化电子商务载体,利用电子商务带动我市区域产业和经济社区健康快速发展”的建议

  (一)电子商务作为现代贸易中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近年来已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其中,为科学推进我市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我市于2012年启动了《东莞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2—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和《关于加快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和《实施意见》已完成,分别于2012年12月,2012年11月上报市政府,目前市政府原则上已通过,预计上半年出台。

  (二)根据《规划》安排,我市将开展国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基地创建工作;依托特色产业镇街,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园试点步伐,做好成功运作模式的探索、总结和推广,创建国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完善的电子商务政策体系和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建立较为完善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选择基础条件好、发展环境优的区域,率先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打造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区。

  二、关于“把建设电子商务产业集群纳入我市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并出台系列配套扶持政策”的建议

  (一)根据《规划》安排,我市将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及网络技术、物流配送、融资支持等配套企业进驻园区。依托产业园区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形成电子商务“培育孵化-成熟发展-优化提升”的产业发展路径,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加快电子商务产业聚集。而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将把现代物流业和电子商务紧密结合起来,列入我市战略性新兴型产业。

  (二)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将由市财政局牵头参照省的有关做法设立电子商务专项,拟安排每年新增1.5亿元支持我市电子商务发展。为进一步用好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下来也欢迎就专项资金扶持范围、扶持方式、和申报条件等向我们提出具体建议和意见。

  三、关于“加快发展东莞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电子商务仓储物流园(中心)建设,在项目审批、用地。资金上给鱼政策和资金扶持”的建议

  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将充分应用“三旧”改造政策,鼓励利用空置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兴办经认定属于生产性服务业的电子商务企业和园区;创新登记注册服务方式,进一步放宽电子商务企业名称核准、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以及设立多级分支机构等市场准入的限制;支持专业园区进行优惠政策创新,给予电子商务企业租金、培训、物业管理等费用优惠。

  四、关于“加快发展东莞本土电子商务平台和本土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完善东莞电子商务产业链,使电子商务核心环节落地东莞,通过这些核心环节落地东莞,为我市获得新的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税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建议

  为培育和扶持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发展,目前我市已出台一系列电子商务扶持政策,如《东莞市中小企业(内贸)电子商务应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东府办〔2010〕105号)、《关于实施“商贸东莞”工程的意见 》(东府〔2006〕56号)和《东莞市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方案》(东府〔2009〕77号)、《关于加快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直接和间接支持了我市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发展。下来,我们将结合建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有关政策,完善全市电子商务产业链,筛选一批优势电子商务示范企来进行大力扶持,培育我市新的经济和税收增长点。

  五、关于“以创建商务部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为突破,形成引导效应,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加快建成规模化的电子商务产业集群”的建议

  (一)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我市积极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企业。2011年,我市广东盛世商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荣获国家商务部“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称号;2012年,我市中大科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盛世商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荣获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称号。下来,为切实推动我市电子商务更快更好发展,树立更多的东莞市电子商务典型,我市将于今年开展市级电子商务评选活动。

  (二)根据《规划》部署,实施“总部经济”战略,以南城国际商务区为主体,重点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进一步明确东城、莞城、南城、万江等四大街道的功能分区,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打造一体化电子商务办公集聚区,强化主城区集聚服务功能。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推动我市电子商务问题的重视和关注,并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东莞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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