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091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石碣镇政协小组、民革市委会:
您们在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快石碣沙腰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截污管网工程建设进度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们对我市水环境整治工作,特别是污水处理厂扩建和截污管网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建议中主要涉及我局工作的是尽快落实水量分配方案和加快完善截污次支管网建设问题。 我局就提案内容和建议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办理意见如下:
一、积极推进截污次支管网建设
为全面提高截污率和污水治理效果,在建设截污主干网基础上,截污次支管网建设逐步铺开。《全市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东府办【2012】187号)已经市政府审定,并印发给各镇街,作为实施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建设的依据。
鉴于水务一体化的管理要求,市水务局于2012年印发了《关于开展各镇排水专项规划编制的通知》(东水务〔2012〕51号),要求各镇街立即开展排水专项规划(含污水规划)编制工作,将雨、污水等排水设施的建设统一规划,报市水务局进行审批后实施。目前石碣镇已完成排水专项规划初稿并报市水务局审核,水利学会已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目前设计单位正根据专家、单位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
《东莞市节能减排财政综合示范城市主要污染物减量化项目分工实施方案》(东府办【2014】33号)明确2014年至2016年水乡地区需要建设截污次支管网150公里。为顺利完成建设任务,我局于今年年初制定水乡地区各镇任务分工,并征求镇街意见。石碣镇2014至2016年需要建设截污次支管网10公里(不包括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考虑到水乡地区经济实力相对薄弱,资金压力大,我局草拟了《关于水乡地区截污次支管网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东水务[2014]81号)报请市政府,请市财政考虑水乡地区实际情况,酌情提供资金帮扶政策,目前该请示尚待市政府审定。
二、推进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同步建设
石碣沙腰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截污管网工程是挂影洲围中心涌水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范围包括石碣镇全镇以及石龙镇旧城区,项目估算投资1.81亿元,由东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
石碣沙腰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位于石碣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内,占地面积44552平方米,日污水处理能力10万m3/d,工程采用MSBR工艺,污泥处理系统采用浓缩脱水一体式离心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提升泵房、污泥脱水机房、鼓风机房、配电间、曝气沉砂池、MSBR池、贮泥池、紫外消毒池、综合楼、宿舍等。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预计建成后年削减化学需氧量可达(CODCr)8030吨,总氮(TN)可达840吨,总磷(TP)可达91吨。
配套截污管网工程总长度约3.3公里,其中A段沿中心涌石碣镇段两侧建设,对中心涌排污箱涵及两侧现有排污口进行截流;C段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进水口及尾水排放管。截污管网主要采用钢筋混凝土管、HDPE管以及碳钢管,施工工艺主要为放坡开挖、支护开挖、围堰开挖以及顶管等。
该项目已于今年2月动工,目前已完成桩基础施工,预计今年底可投入使用。
三、明确水量分配、建设投资分摊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13年6月我局起草了《关于征求确定东莞市石碣沙腰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有关费用分摊比例意见的函(征求意见稿)》征求石龙镇、石碣镇意见,其中根据《石龙镇旧城区污水系统调整方案咨询报告(初稿)》预测,石龙镇旧城区绿化路以南片区、绿化路以北片区及铁路以西片区(以下简称“三片区”)总污水量约为2.4万吨/日,占总处理量24%,其余部份为石碣镇分担,污水量为7.6万吨/日,占总处理量76%。石龙镇基本同意分摊比例意见,石碣镇认为其余部分不应全部由石碣镇承担,建议调研两镇水量情况再确定水量分配方案。
为明确石碣镇污水量,我局与石碣镇政府联合委托市水务投资集团开展调研工作,主要是明确:(1)石龙镇通过中心涌排入石碣镇的污水量(旱季);(2)石碣镇中心涌、北排涌、南排涌的污水量(旱季)和污水排放去向。调研结果为石碣沙腰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污水处理费分摊提供参考。目前水务投资集团正积极开展调研工作。
(二)研究确定水量分配、投资分摊方案
我局计划根据调研结果完善分摊比例内容,并征求石碣镇、石龙镇双方意见后,综合平衡双方利益,组织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石碣镇政府、石龙镇政府、市水务投资集团召开协调会议确定石碣沙腰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截污管网工程水量分配、投资分摊方案。
同时建议,待确定分摊比例后,石龙镇仍需按比例补偿石碣镇已建设的截污主干管网及污水处理厂征地拆迁部分费用。其中包括(1)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费用;(2)石碣镇已建成截污主干管费用;(3)截污主干管破路修复工程费及青苗补偿费用;(4)截污主干管工程建设管理费用;(5)管道、尾水排渠日常养护费用;(6)污水处理厂筹建期间费用;(7)尾水排放渠工程建设费用。
相信在明确石碣沙腰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有关水量分配、费用分摊比例意见后,该扩建工程将有序进行,石碣、石龙两镇目前未能接收的生活污水将得到有效处理。且随着截污次支管网的铺开建设,截污网络将更加完善深入,截污能力将进一步提升,有效地扩大污水收集范围,提升污水收集率,从而提升污水处理率,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