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30152)关于简化企业基建审批流程和减免行政收费,激发企业投资热情的建议

  当前,全球经济正在遭遇严重挑战,实体经济发展遭遇了一定程度的冲击,较多企业实体投资计划相继搁浅。在此形势下,如何激发企业实体投资热情,如何树立实业企业家信心,此时此刻,非常重要。在此,我特建议,针对当前形势,我市应简化企业基建审批流程,减免相关费用,激发广大企业实体投资热情,让广大企业主树立积极的信心。

  目前企业基建审批和行政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基建审批手续繁琐,审批流程时间较长。

  为了营造放心工程、安心工程,我市从基建审批流程等方面做出了严格规定,为我市建筑物建设和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针对当前我市基建审批需要经历众多部门、各部门审批流程时间较长的问题,从而造成企业从报建到最终审批完毕要经历较长时间的等待,使很多企业实体投资计划搁浅,或者在其他地方进行投资。对此,建议我市应给予重视,优化和梳理当前基建审批手续。

  (二)基建行政收费较多。

  当前我市企业基建存在的第二个问题就是行政收费较多。据不完全统计,将行政收费平摊在工程造价中,企业生产厂房为每平方米60元,企业研发中心为120元。这些行政收费为企业带来较大的经济负担,而在有些兄弟城市,这些行政收费基本全部免除。在此两相比较下,我市基建行政收费相对较多。

  基于以上我市基建审批及行政收费所存在的问题,建议我市应给予调研,从行政审批环节、行政审批手续、时间流程节点等方面进行具体性规定,为企业基建审批减少时间、减免费用,树立我市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

  办    法:

  (一)调研和优化我市基建审批流程。

  为了进一步提升基建审批效率,避免企业失去投资热情和信心,我市当前需要紧迫开展的工作,就是针对我市基建审批流程进行详细调研,发现其合理性,同时找出其可优化的地方,能够省略的审批环节应给予省略,能够同时进行的审批手续同时进行,能够下放的权限应给予下放,重新设立我市基建审批流程,缩短时间流程,提升效率。

  (二)设立多部门联合办公机制,提升行政效率。

  为了避免审批时间过长,避免企业需要找多个部门,耽误时间,建议我市设立多部门联合办公机制,一个审批环节办理完毕后,自动流入下一个审批环节,最终所有手续审批完毕后,由指定的窗口部门通知企业,并实时告知审批状态。此举不仅能够有效提升效率,更有利于减少企业行政办事人力成本、时间成本,提升我市的政务环境形象。

  (三)调研基建行政收费,给予相关费用减免。

  企业基建投资是一项投资额度较大,投资回报时间较长的工程,同时也是将为我市经济发展带来持续性效益的工程。我市针对企业基建工程应该给予高度重视,在行政收费方面,我市财力环境相较优势,在此情况下,我市应针对当前基建行政收费进行详细调研,能够免除的行政收费应给予免除,能够减少的行政收费应给予减少,能够缓交的行政收费应给予缓交,给予企业基建投资热情和投资关心。

  (四)针对外来引进的重大项目和本土企业再扩张项目,采取特事特办的原则,制定针对性政策。

  当前,我市正在大力开展三重工作,这是一种必然的趋势。三重工作发展,究其根本主要集中在外来引进的重大项目和本土优质企业的重要培育。在基建审批方面,针对外来引进的重大项目和本土企业扩张企业,我市应出台针对性政策,从行政审批到行政收费等方面,我市应有专门部门或人员处理及协调此事,提升整理行政效率。

  经济的持续发展,关键还是在于实业的发展,我们只有重视实业的发展,从政策层面关注和支持企业扩大再生产,从行政审批、行政收费鼓励企业开展基建工作,我市经济才能不断持续、快速发展,我市营商环境才能优化,不断吸引更多、更大的优质项目。


提案者 何思模
部门答复

  答复单位:国土局

  关于简化企业基建审批流程和减免行政收费,激发企业投资热情的建议的回复意见

  市发改局:

  转来《关于简化企业基建审批流程和减免行政收费,激发企业投资热情的建议》(政协提案第20130152号)收悉。

  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为简化办证程序,建议将“简政强镇”需下放的审批权限继续下放到全市各镇(街),简化民营企业办事手续,提高行政办事效率。

  二、为缩减相关手续的办理时间,市政府严格按照“绿色通道”的操作办法,采取“并联审批”的措施,我局在受理办件后于5个工作内反馈审核意见,有效缩短重大项目审批时间。截至目前,共办理“绿色通道”413宗。

  答复单位:城建规划局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30152号提案的答复

  何思模委员:

  《关于简化企业基建审批流程和减免行政收费,激发企业投资热情的建议》(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30152号提案)收悉。该提案指出现行的基建审批手续繁琐,行政收费多等弊端,建议通过调研,优化相关的基建审批流程,减少相关收费,从而建立优质的营商环境,激发企业的投资热情。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自身职能,提出意见如下:

  一、我局积极支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十分关心和重视企业的经营状况,积极营造“营商环境加一、综合成本减一”的比较优势,大力支持广大企业实现转型升级、持续发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恰恰是营造优质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政务环境的重要途径。对于此项工作,我局一直都高度重视并落到实处。我局不断优化管理方式和手段,加快推动本部门工作重心向制订标准规则和强化服务转移。编制了办事指南,从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审查内容等各环节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梳理,使行政审批做到标准化和格式化,既方便企业办理,又进一步提高了规划审批效率。

  二、我局除认真落实规划行政审批制度外,还进行了一些创新审批制度方式的尝试。一是对于企业投资“三重”(重大项目、重大产业集聚区、重大科技专项)类型的产业项目,专门制定了工作服务保障制度。在这个服务保障制度中,重点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创新,包括领导包干责任制、“三方”沟通制、“开放式”审查制、“绿色通道”制、主动督办跟踪制、信息报送和考核制等内容,主动进行全方位的动态管理。通过以上一系列的工作保障措施,优化了办理流程,节约了办理时间,提升了审批效率,并得到了企业的好评。二是积极深化简政强镇改革。对规划审批的下放事项重新制定相关的办理程序,组织中心镇及市属园区的规划所的业务骨干到市局进行跟班学习,并加强对其指导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放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使放权工作真正做到“放得下、接得了”。放权工作进一步调动了镇街规划所的工作积极性,缩减了规划手续办理时间。

  三、对于提案中提出减免行政收费的问题,涉及我局规划报建中的行政收费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其中,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及虎门港由我局代市财政征收,松山湖由松山湖规划部门代松山湖财政分局征收,其余镇由镇财政征收。行政收费是否减免,须由市财政局和镇政府决定。 

  四、我局将继续探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规划审批事项设立实施的程序化、规范化,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后续监管和服务,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答复单位:住建局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30152号提案的答复

  市发改局:

  转来《关于简化企业基建审批流程和减免行政收费,激发企业投资热情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住建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把“为项目服务、为企业服务”作为工作重点,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依法变通,在加快工程项目手续办理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项目建设在住建局层面手续办理关键节点

  建设单位实施工程项目建设,在住建局办事层面,是从初步设计审查开始介入的,有四个法定关键节点,包括:大中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备案,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其依据来自《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建筑法》,这四个关键节点,是政府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管理的重要手段。

  二、我局在项目建设关键节点上采取的措施

  (一)率先提出建立“绿色通道”,破解项目前置手续不齐导致报建难问题。

  项目进入住建局办理手续,需取得立项、国土、规划、环评等前置手续,由于客观上完善前置手续周期较长,导致项目报建难、动工难。为破解这个难题, 2008年5月30日,住建局向市政府提交《关于市财政投资项目施工许可相关手续办理办法的请示》(东建请〔2008〕8号),提出建立“绿色通道”,前置部门出具“路条”,我局先行办理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备案、招投标等手续,以“施工报建证明”代替“施工许可证”。市政府于6月4日批复同意实施。这是我市重点工程“绿色通道”最初雏形,其关键点是实现部门业务并联审批。2009年开始,由于投资拉动的需要,大批市重点工程项目投入建设,“绿色通道”为加快项目落地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2010年,市重点办在此基础上统筹建立了市重点工程绿色通道。

  (二)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上简化程序、缩短办事时限。

  严把质量安全关。工程质量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建设管理首要责任,对重点工程实施“绿色通道”措施,依法变通,前提是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对此,市住建局牢牢把握一个原则,即行政审批可简化或滞后办理,但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技术标准绝对不能放松,技术审查绝对不能逾越。我局狠抓勘察设计质量源头关,坚持把施工图纸审查备案作为工程上网招投标必备条件,只有保证图纸质量,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才有保障。

  简化程序、缩短时限。初步设计审查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建设单位已展开专家评审会的,可缩短为1个工作日),施工图审查备案由5个工作日调整为即到即办,施工许可(报建证明)由15个工作日调整为7个工作日。普通项目在市住建局办理手续时间为40个工作日(不含项目公开招标时间,上网招标法定公示需20个自然日),而市重点项目(不含项目公开招标时间)从进入我局办理初步设计审查到发出施工报建证明,仅需14个工作日。

  创新实行“四个提前”。即工程基坑提前开挖、工程基础图提前备案、工程基础提前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提前介入。建筑施工季节性强,特别是基坑工程,往往为赶在雨季来临前提前开挖,我们实事求是处理基坑提前开挖问题,采取创新性做法,将基坑开挖与主体建筑分开,基坑开挖可独立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对“三重”项目,实行项目基础图与主体结构图纸分开备案制度,在确定的合理时间内,后续图纸再审查备案;建设单位可按照办事指南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后办理基础工程施工报建证明后进行相应部分的施工;对无法在开工前提供专项施工方案等资料的,未能办理“施工报建证明”的市重点工程项目,可由建设单位出具承诺书,先行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采取以上措施有力地促进了项目提前动工,为项目建成投产赢得最少6个月时间。

  答复单位: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30152号提案分办情况回复函

  何思模委员:

  你《关于简化企业基建审批流程和减免行政收费,激发企业投资热情的建议》(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130152号)收悉。十分感谢你一直以来对市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你所提的意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处理。现将我局分办提案情况回复如下:

  一、大力精简基建流程,推行并联审批

  为全面提高市重大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速度,加快市重大项目建设。在调研成都、广州、深圳等省外内先进城市经验的基础上,我局(市重大办)请示市政府批准出台了《东莞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并联审批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财政投资重点项目所有控制节点的办理总时限为86个工作日(不含国家、省级部门以及市政府审批时间;不含公告、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不含项目招投标所需时间;不含特殊项目办理其他规定手续所需时间),比原来压缩约60%;社会投资重点项目所有控制节点的办理总时限为69个工作日(不含用地招拍挂时间;不含公告、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不含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所需时间;不含特殊项目办理其他规定手续所需时间),比原来压缩约70%。特别是逐个部门明确本部门最短办理时限,如市发改部门,对具备批复条件的项目,要求在收到立项申报材料由20个工作内压缩到4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市国土部门在收到用地申报材料由20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并上报市政府、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市规划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由25个工作日压缩到8个工作日内办理批复等。

  为加快建设,配合并联审批工作的推进,市重大项目手续办理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即,先“挂账”后补办。对于尚欠部分前置条件的无法正常办理手续的项目,要求相关部门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限时出具“路条”,用于项目单位办理一步手续。如,市国土部门要求3个工作日内出具“路条”、市环保部门要求5日内出具“路条”等。市重大办近来积极推进并联审批及“绿色通道”工作落实,督促各相关审批部门认真执行有关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各相关职务部门进一步梳理优化本部门办理程序,出台更快的新政策。如市国土部门出台“先行用地”政策,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项目,允许先行动工建设,再补办用地手续,可节省3个月以上时间;出台土地《东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预出让办法》,对重大项目工业用地,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实施土地预出让,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如市住建局优化工作流程,取消原先检测流程中建设单位提交申请、质监员到工地现场核查等多个环节,将原先检测流程中涉及镇街规划建设办质监组、市质监站、市住建局技术科等多个部门调整为由市质监站一个部门完成。创新工作方法,使用检测结果作为工程基础分部验收依据。对重大建设项目,允许现场检测工作完成后直接由检测单位出具检测结果情况表,工程各方可以依据该结果情况表进行基础分部验收并进行工程下一工序施工,正式检测报告只需作为竣工验收资料,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再提交,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强化服务管理,大力提高市重大项目服务水平

  为加强市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水平,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请示市政府出台了《东莞市重点项目服务保障若干规定》(东府〔2011〕56号),实行集中审批制、提前介入制、跟踪服务制、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制作制、预约服务制、投诉追责制等10项制度,并详细规范每条制度实施的具体要求。同时,市重大办连续4年组织市国土、住建、规划、环保等审批部门开展市重大项目大规模业务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市重大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速度明显加快,部门服务市重大项目建设的意识明显增强。如,市国土部门严格按照“绿色通道”的操作办法,采取“并联审批”的措施,有效缩短重大项目审批时间。截至目前,共办理“绿色通道”413宗。关于征地时间过长的问题,征地的审批权限在省厅,在征地过程中,该局设置专人负责征地报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材料报省厅、并安排专人驻省厅负责跟进征地报批,有效缩短征地时间,加快征地进程。市住建局为促进重大项目落地建设,制定本系统服务保障规定,不断简化重大项目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对重大项目办理手续开通“绿色通道”,重大项目可以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提前介入手续,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先行开工。同时,实行了基坑、基础工程单独报建的做法,为项目建设落地争取了不少时间。市环保局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配合市重大办加强和规范市重大项目管理,积极协助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的前期报批工作。提前介入做好业务指导。向基层环保分局下发了《关于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环评跟踪服务的通知》(东环办函〔2012〕55号),要求各环保分局全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安排专人负责,提前介入,主动获取项目信息,主动加强跟踪服务,保障服务工作规范高效,同时加强项目相关信息的报送以让领导及时掌握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利用提前介入的信息确保对纳入“绿色审批通道”的重大项目按照承诺时间办结。对于未提交环评文件的公建类项目,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5个工作日内出具“路条”。对于其他项目(如工业项目等),在收到环评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及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予以批复。2012年该局共完成99项市重大项目的环保审批手续,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建立良好的环保服务形象。截至2013年2月底,已列入2013年重大项目名单的122个项目中,已有87个项目完成环保审批手续,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项目通过加强联系,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完善相关手续。

  三、加强督查考评,力促各项政策执行落实

  一是实行市领导挂钩督导市重大项目制度。由市政府领导对全市重大项目进行挂钩督导,督导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督导活动,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现场办公或召开协调会等形式开展督导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存在问题,督促各相关部门做好服务,促进项目建设。

  二是开展市重大项目巡查。市重大办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及相关部门对全市重大项目每年开展两次集中巡查工作,逐个项目听取问题,督促加快进度。对巡查收集的问题,以督导卖报的形式报市督导组处理,同时将问题发给相关责任单位,并督促加快解决。

  三是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对市重大项目进展情况、部门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工作情况进行每月一通报,通报项目进度和排名情况,对工程问题多、解决问题慢、服务保障不力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下发《督查通知书》和《责任告知书》,抄送市主要领导,并作为市政府年度考核依据。同时在媒体公布,加强监督,确保工作落实。

  四是强化考评。每年组织对市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年度考评。对进度好,完成年度目标优的单位和项目进行表彰。对工作消极、行动迟缓、履职不力、目标任务完成差、拖“后腿”的工程的责任领导、责任人追究责任;对市镇机关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群众意见大的人员和事项,公开通报批评;对推而不动,促而不进,没有正当理由逾期不能开工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提请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重大项目资格,收回配置的用地指标及其它已享受的优惠政策,并公开通报;对工作消极、履职不力的相关领导提请追究相应责任,要求相关单位的责任人向市政府作出检讨。

  四、出台优惠政策,支持引进及本土企业再扩张项目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市重大办组织修订,并报请市政府于今年初出台了《东莞市重大项目管理管理办法》(东府办〔2013〕11号)。根据《办法》规定,纳入市重大项目除可享受“绿色通道”政策外,社会投资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投资额度分级减免,即:投资总额在10亿元以下的减免20%;投资总额在10亿元以上、20亿元以下的减免30%;投资总额在20亿元以上的减免40%。被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在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再减10%。社会投资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采用“先全额征收、再定额返还”的办法实施减免,减免比例按照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确定。纳入市重大项目的,优先配置项目用地指标,保证项目建设。市重大项目的准入门槛为6亿元,为支持本土企业再扩张,特将增资扩产企业纳入市重大项目的门槛降低为2亿元,以便更多的项目可以享受到优惠政策。  


办理单位 东莞市国土局、东莞市城建规划局、东莞市住建局、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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