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TA20130150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市委会:
贵会在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积极在全市推广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推动节能减排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建议》(第TA20130150号)收悉。感谢贵会对我市推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动节能减排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针对贵会提出的建议,我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城建规划局、东莞供电局等单位经过调研及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发展光伏发电是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
(一)太阳能已成为全球能源发展的必然选择
能源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业革命以来,世界能源消耗剧增,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资源消耗迅速,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特别是温室气体排放导致日益严峻的全球气候变化,使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威胁。化石能源资源的有限性和开发利用带来的环境问题,严重制约着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寻找新兴能源已成为世界热点问题。在各种新能源中,太阳能光伏发电具有无污染、可持续、总量大、分布广、应用形式多样等优点,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据欧盟委员会联合研究中心(JRC)预测,到2050年,在全球能源结构中太阳能将占28%,到2100年将占67%。
(二)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面临新机遇
受“双反”和经济危机影响,传统光伏产业集聚区发展受阻,随着产品成本持续下降及国家加快启动光伏应用步伐,为我市发展光伏产业提供了良好机遇。另一方面,我市光伏产业产品结构先进,历史包袱较轻,受国际市场冲击较小,更适应在新形势下创新发展,实现弯道超前新跨越。我市开展光伏应用示范,对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意义重大。
(三)加快发展光伏发电是我市推进节能减排、缓解用电供需矛盾、改善能源结构的有效手段
近年来,我市单位GDP用电量全省最高,传统节能措施空间有限,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压力大;省供我市用电指标紧张,高峰期用电供应压力较大;光伏发电以其发电时段与用电高峰期相吻合而被称为“黄金电力”。发展光伏发电可有效推进节能减排、缓解用电供需矛盾、改善我市能源结构。
二、东莞推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具备良好条件
(一)日照时间较长,光伏应用前景好
我市日照时数充足,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873.7小时,光照条件较好,适合发展光伏应用。通过东莞市的实验数据,以最佳的角度安装光伏组件,1MWp晶体硅太阳电池平均每年至少可以提供100万千瓦时的电能,每年可节约标准煤360吨,减少997吨二氧化碳排放量。
(二)场地资源较丰富,大规模应用性强
东莞光伏发电应用可开发建筑屋顶面积11521.37万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41.96万平方米,市政建筑面积59.41万平方米,工业用地面积10979.061万平方米,可安装光伏发电系统14.40GW。若50%面积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每年可发电约77.76亿千瓦时,约占我市当前工业用电量的1/6,可降低单位GDP工业电力消耗17.2%,减排二氧化碳775.27万吨(按2012年数值)。
(三)用电价格较高,具备投资可行性
广东省是全国销售电价最高的省份,东莞工业用电平均价格高达0.8239元/千瓦时,商业用电平均价格0.9928元/千瓦时,居民用电价格平均价格为0.61元/千瓦时。与中西部地区0.4~0.7元/千瓦时的工业电价相比,东莞各行业的用电价格普遍较高,与经济发展较好的环渤海地区相比,电价高出10%左右。较高的销售电价意味着光伏发电在东莞地区依靠电费结算方式能更快的回收投资。根据国家对于光伏发电的最新补贴方案,工商业用户投资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收益在10%左右,投资回收期在8~10 年以下,具有逐年下降趋势,具备投资可行性。
三、发展光伏发电的经济社会效益巨大
五年建设总体规模3.7GW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将拉动社会各方投资249.52亿元人民币,带动形成超1000亿元规模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带动就业10.5万人,带动税收33.21亿元,每年节约用电40.133亿千瓦时,节约标准煤144.48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00.12万吨,减少环保费用约5.55亿元,相当于GDP增加0.79%。到2017年光伏发电占全社会用电量达到6.02%,单位GDP全社会用电量下降21%。同时,每安装1MW光伏发电系统将每年为企业节省88.98万元电费,降低了企业生产运营成本。
四、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的工作计划
我市于2010年获省经信委认定为省市共建东莞薄膜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2011年制定了《东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我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的思路、目标、重点和任务,重点支持宏威晨真薄膜太阳能光伏等太阳能光伏产业重点项目建设,为加快推进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打下良好产业基础。2012年至 今年初,我局组织了专家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了《东莞市光伏应用发展调研报告》上报市政府,并提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东莞市推进光伏发电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促进我市光伏发电的各项工作。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任组长,市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研究部署促进光伏应用发展的各项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整合资源,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同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形成全市合力推进光伏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实施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产业化工程,开展广东省“千企千兆”试点工程、东莞市“十百千分布式发电”工程项目建设,用5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建设总体规模3.7GW 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将拉动社会各方投资249.52 亿元人民币,每年节约用电40.133亿千瓦时,节约标准煤144.48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00.12万吨,减少环保费用约5.55亿元。
(三)制定及落实相关产业政策
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光伏发电应用及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在精心调研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
(四)加强财政引导扶持
对纳入我市“十百千分布式发电”工程及省“千企千兆”试点示范工程的光伏发电应用工程项目进行度电补贴,鼓励、支持投资运营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省各项扶持资金。
(五)搭建产业发展合作平台
整合资源,筹建开放式的东莞市光伏发电应用产业化发展平台,积极探索多元化合作机制和运营模式。
感谢贵会对我市推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动节能减排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贵会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