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30145)关于推进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安置房建设的建议

  一、现状

  广深沿江高速公路自2007年开始启动建设以来,虎门镇为配合公路的建设,按照省市的部署启动了虎门段土地及房屋征收工作,共涉及新湾、路东、南栅、沙角、武山沙、北面及宴岗等7个社区,272户居民,征收的土地面积约5.5万平方米(其中未有地上建筑物的净宅基地有0.86万平方米),征收的房屋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房屋被征收户均希望置换安置房,以解决家庭住房问题,初步统计,我镇需为该项目配建安置房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另外,按征收协议约定,由2009年底开始,被征收的私人住房由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支付临时安置费12元/㎡/月。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按约定履行了责任,两年过后,2011年4月起表示今后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费。鉴于该项目配建的安置房尚未动工,考虑到社会稳定大局,虎门镇决定按原标准继续发放临时安置费,相关费用由镇财政支付,目前,每年约需资金954.9万元,累计已支付了1398.5万元。

  二、主要问题

  虎门镇委、镇政府非常重视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和项目安置房的建设工作。2010年,恰逢我市“三旧”改造全面启动,虎门镇在毗邻新湾旧渔港的沙角社区四架闸小组规划选址8.21万平方米(约123亩)的用地用于建设新湾安置项目,计划统筹解决新湾社区因“三旧”改造、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包括广深沿江高速)房屋征收及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安居工程),镇政府计划在收回原新湾镇政府卖出建设用地的基础上,争取市政府的支持,配给并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了58.3亩的“三旧”改造安置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截止目前,该安置项目一直未能落地,经了解,主要原因有三方面:

  一是全市暂无安置房建设的管理办法,镇街统筹集中建设安置房是新问题,暂无政策可依。

  二是我镇原计划借助“三旧”改造,统筹建设“三旧”改造、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房屋征收安置房和安居房工程于一体的安置项目,一并解决新湾社区的安置安居问题,想法好,但项目用地、规划、立项等方面按现行管理制度落实有难度。

  三是规划用作新湾安置房建设的用地群众较满意,但土地权属邻近沙角社区,加上拟收回的土地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需要花较大的成本和较长的时间与相关业主协商解决。

  办    法:

  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后,各级领导十分重视民生,虎门镇委、镇政府计划建设美丽虎门,拟着力建设新湾渔港功能区,这给新湾群众带来了新的希望。市政府多年来一直关心和关注新湾社区的贫困问题,不断加大扶贫工作力度。解决新湾社区众多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解决新湾社区房屋征收业主住房问题,解决新湾社区贫困落后的面貌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怀,我们责无旁贷,任务迫在眉睫。要建设好虎门新湾安置项目,让新湾广大群众生活更加有保障,更有幸福感,在调研的基础上,我小组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以供参考:

  1.在政策上给予支持,推进项目落实。

  一是要制定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房屋征收置换安置房建设的管理办法,以统筹好全市各类型房屋征收安置的标准,指导做好安置房建设。

  二是要定好政策,让因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征收房屋后置换的安置房也可以获得独立的房产证,增加拟征收房屋业主的信心,保障已征收房屋业主的权益。

  2.在经济上给予帮助,推进项目建设。

  广深沿江高速虎门段房屋征收沿线社区,如新湾、武山沙、北面、宴岗等,由于集体经济能力较弱,在建设安置房宜考虑配建一部分物业,由集体经济组织持有租赁,配建这些物业及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相应的建筑成本建议市财政给予补助,以扶持这些经济欠发达社区(尤其是新湾这样的贫困社区)在经济上逐步自给自足。

  3.敢于创新,千方百计保障新湾安置房项目早日建成。

  建议将新湾安置项目作为全市的安置房建设综合试点,在项目的用地、规划、立项等各个环节,职能部门在报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2013年项目能够落地。与此同时,为加强项目落地的实效性,希望市财政加大对新湾安置项目建设的资金支持,划拨专款或无息借款给虎门用于安置项目的建设,以保障在未来3年内建成该项目。项目建议以镇政府统筹建设的模式推进,第一阶段建设8-10万平方米安置房,以解决因沿江高速及镇属主干道建设的房屋征收户、南部片区涉及的新湾、沙角、路东、宴岗等社区的住房困难户,第二阶段再结合新湾社区“三旧”改造等方面作出安排。


提案者 虎门镇政协小组
部门答复

  关于推进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安置房建设的建议的意见

  虎门镇政协小组:

  转来《关于推进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安置房建设的建议》(市政协第20130145号)收悉。

  安置房建设关乎农民的根本利益,我局十分重视这一问题,您提出的建议对我市如何规范安置房建设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经征求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房产管理局和市发展与改革局意见,现提出办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政策上给予支持,推进项目落实

  对于安置房的建设,我市一直以来十分重视,为规范市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市府办正牵头草拟《东莞市农民住房管理办法》。据了解,该办法对安置房用地、建设、供应、分配、产权等内容均作出规定,安置房原则上建设多层住宅或高层住宅,遵循统一规划、合理设计、综合配套、统筹分配的原则,可采取政府统建、改造主体配建、村集体自建或与其他单位合建的方式进行建设。该规定将进一步规范安置房建设,推进项目落实。

  二、关于在经济上给予帮助,推进项目建设

  市政府非常重视增加农村集体资产收入和减轻农村集体负担,去年出台了《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镇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委发〔2012〕24号),制定多项财政补助、税费减免政策鼓励农村集体转型升级,增加村一级财政收入;规定从2013年从市镇参与税收分成中切块5%,通过五年时间,逐步由市和镇两级统筹承接村(社区)目前负担的治安、环卫、行政管理等基本服务支出。但由于近年市政府实施多项大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轨道交通),目前市财政支出压力非常大,无法划拨专款或无息借款给虎门用于新湾安置项目的建设。由于广深沿江高速是民营企业(股份制)投资兴建的高速公路,建议由虎门镇政府积极与广深沿江高速项目公司对此问题进行协商解决,可以积极研究多种融资方案(如BT融资租赁方式),或与房地产商合作开发,以物业抵投资的形式解决安置房项目资金问题,并充分利用好现有“三旧”改造优惠政策,包括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土地税费返还等,以推进新湾社区安置房项目建设。

  三、关于敢于创新,保障新湾安置房项目早日建成

  据了解,新湾安置房项目总用地面积123亩,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其中58.3亩属新增建设用地,已报省办理征地手续,64.7亩属已批建设用地(部分属已批未缴款地块);按城市总体规划分,该地块主要规划为居住用地,但也包含了商业金融用地和停车场用地等公共设施。目前,新湾安置房所在的新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在编制,虎门镇政府应尽快完善该地块用地手续,协调该安置房地块的红线与规划公共设施存在的矛盾的问题,并于控规编制工作相协调。鉴于按正常程序办理手续存在困难,为支持重大基础设施拆迁房建设,建议将该安置房项目纳入市重大项目,市发改局、市规划局、市发管局和我局将在项目立项、规划和用地等环节大力支持,提供便利,千方百计支持新湾安置房项目早日建成。  


办理单位 东莞市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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