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30132)关于加强保护通信设施保障通信安全顺畅的建议

  通信线路(设施)是国家通信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党政军民的国内、国际通信任务。确保我市通信线路(设施)的安全畅通,对促进全市的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稳定意义重大。然而,我市保护通信线路(设施)的工作形势却不容乐观,全市盗割通信线路案件发生数量居高不下,同时,由于建设施工而造成的损毁通信线路事故也时有发生,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通信线路被损毁,除经济损失外,对人民群众生活、企事业单位、重要党政机关的工作也带来了不良影响,尤其是通信骨干线缆和国防线缆被损毁,其造成的影响不仅涉及面广,而且后果也极为严重。

  保护通信线路(设施)安全是一项长期性的、艰巨的、需要整体联动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相互配合、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在新的形势下,通信线路的保护将有着更加迫切的现实意义,各级政府、社区、企业都需要提高对保护通信线路(设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尽自身应尽的一份责任,切实加强对通信线路(设施)的保护,为我市实现高水平崛起提供一条坚实可靠的高速信息通道。

  办    法:

  1.成立东莞市保护通信线路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安、电信、有关部门组成,统一协调指挥,开展一场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保护通信线路“战役”。

  2.以公安为主各方配合坚决惩治线路犯罪。盗割通信电缆、光缆案件移动性强、流动性大,同时取证较难。因此,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必须对通信领域的犯罪活动保持严打高压的强劲势头,切实履行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职能作用,为维护全市通信线路的安全畅通做出积极的努力。此外,作为有线单位的电信部门也应以防为主、防打并举,全力投入到护线“战斗”中。与此同时,各级护线部门也要加大力度对已发生的损毁事故进行认真查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线路积极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确保通信线路安全。

  3.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发动群众爱线护线。保护通信线路安全顺畅,仅靠公安机关和通信企业自身的力量是不够的,还需要充分利用社会力量,依靠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视,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保线护线,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这项系统工程,护线工作才能有坚实的基础。  

提案者 许为豪
部门答复

  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130132号的答复

  许为豪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保护通信设施保障通信安全顺畅的建议》收悉。根据您的提案内容,我局牵头会同市供电局、文化广电及“三电”企业等多个部门开展研究,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电力电信广播电视(以下简称“三电”)设施是重要的基础设施,事关国计民生,我局一直以来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我局2011年底牵头各职能部门和“三电”企业建立全市“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来,各职能部门齐心协力,保护工作得以持续有效开展。2012年全市“三电”案件实现连续第二年双位数下降,2012年全市立“三电”刑事案件561起,破案1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8人,发案率同比下降16.6%;查处涉“三电”治安案件力度继续加大,全年查处盗窃破坏“三电”治安案件78起,处理违法人员65人;全年未发生重特大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今年以来,“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开局良好。一季度,全市立“三电”刑事案件191起,破案49起,查处治安案件10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59人。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机制,精心部署

  2011年12月26日,我市建立由市公安局牵头,市综治办、市发改局、市经信局等13个职能部门和“三电”企业参与的“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卢伟琪同志,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具体负责拟定全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计划、分析研究“三电”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落实和承办联席会议有关决定和交办的有关事项、明确有关部门和企业责任等方面工作,形成了“党政领导、公安牵头、部门负责、企业支持、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良好格局。2012年3月,市“三电”联系会议制定《2012年东莞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开展打击“三电”违法犯罪的专项整治行动,先后核查重点单位7153间次,重要“三电”设施3268处,排查收购站点3120间次,发现整改隐患116处,侦破一批“三电”违法犯罪案件。今年4月18日,市“三电”办召开2013年第一季度“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市公安局、市供电局、市电信局等7家“三电”企业安全保卫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从打击整治、治安防范、监管整治、宣传教育、沟通协调等5个方面对下一步工作做了部署。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

  在打击“三电”违法犯罪中,我局重点在打现行、打团伙上下功夫。一是坚持主动打击。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现行案件,始终坚持露头就打,快速堵控,快侦快破。对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组织力量限期破案。二是坚持依法打击。公安机关在侦办盗窃破坏“三电”案件时,准确适用法律条款,用好用足现有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防止以罚代刑,降格处理。三是坚持精确打击。根据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流窜作案比例高、团伙作案多的特点,打破区域界限,加强区域协调,组织区域会战,合力攻坚,力争破一案、带一串。例如:我局于今年3月初在清溪镇成功侦破“3•01”系列盗窃电缆案,摧毁一个特大盗窃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缴获作案面包车6辆、摩托车2辆,以及砍刀、铁钳、假车牌等作案工具一批;今年3月中旬,又在长安镇破获一个长期流窜长安、虎门、厚街、樟木头和大岭山等多个镇街,以“剪电缆”偷铜的方式疯狂作案的特大盗窃电线团伙,抓获团伙成员11人。

  三、摸排整治,严密防控

  为有效堵塞销赃渠道,我市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进行集中整治,切实加强管理,严密堵塞销赃渠道。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组织各镇街“三电”办对辖区废品收购站点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摸清底数,排查出有证照或供销社批文的收购站点853家,并逐一登记造册,将其全部纳入管控范围。二是规范管理严堵销赃。严格贯彻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反销赃条例》,由公安机关备案并统一核发《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登记书》,定期查阅其收购物品登记表。对涉嫌收赃的收购站点,采取明查暗访、蹲点守候等措施,及时获取证据,严打严查严处,从源头上堵塞销赃渠道,斩断“三电”案件的犯罪链条。三是适时开展专项清查。市“三电”办积极督促各镇(街)公安机关联合辖区工商、供销社、“三电”企业等部门适时开展专项清查。

  四、紧密配合,强化管理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市公安局与市供电部门于2012年1月6日正式建立防范和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打击涉电力违法犯罪工作,在公安机关与供电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涉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二是加强“三电”企业管理。督导全市341家“三电”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保方案和突发事件应对预案,并切实加强实战演练。推广重要“三电”设施全面监控并与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联网工作,建立健全审核备案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杜绝内部员工及线路代维外包施工队监守自盗。三是强化企地合作机制。主动加强与“三电”企业事业单位的沟通协商,加强企地共建,充分发挥农村治保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在重点“三电”设施所在地组建专群结合的巡护队伍、建立巡护机制,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切实加强对案件多发地段、时段和重要“三电”设施的巡逻防控。

  下一步,我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力度。我局将继续发挥公安机的主力军作用,督促各派出所提高出警率、立案率、破案率;刑侦部门将继续加大对三电案情的分析研判,加强串并案侦查,组织专案经营,建立完善区域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严厉打击团伙作案、流窜作案等违法犯罪活动,深挖犯罪团伙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彻底端掉销赃窝点、摧毁犯罪网络。

  (二)进一步加大治安防范力度。组织开展治安巡逻防控,对重点部位开展有针对性的巡逻布控。督促各“三电”企业落实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保卫组织,切实加大安防投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落实外包施工队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审核备案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杜绝内部员工及线路代维外包施工队监守自盗。

  (三)进一步加大监管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管理,建立健全站点备案、物品登记、流向查验和情况报告等制度,引导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处罚抄告等制度,严肃查处和打击无照经营、收赃销赃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日常整治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我办将在年内开展全市范围内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清查行动,堵塞销赃渠道。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介,通过发布通告、公益广告、群发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市民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对可能威胁到“三电”设施安全的施工企业加强教育和监管,防止因建设施工而造成的线路损坏。

  (五)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我们将充分发挥联席会议这个平台的作用,与职能部门、“三电”企业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工作难点进行分析,研究对策。我局也将继续对各镇(街)的发案情况每季度进行通报,对案件高发的镇(街)将加强督导,并将发案情况作为镇(街)年度综治考评“三电”安保部分的主要依据。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希望您今后继续为我们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办理单位 东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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