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30130)关于在元美公园增设儿童游乐设施,打造市少年儿童活动核心区域的建议

  南城区的元美公园位于市行政中心广场南侧,元美中路的南面。它的对面元美中路的北侧则为东莞市科学技术博物馆和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东莞市科学技术博物馆拥有众多的互动科技展品和IMAX球幕及4D动感影院,吸引着我市及珠三角地区广大的少年儿童前来参观,在体验中提高科学素质。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则有丰富的文化、艺术、科技及体育培训项目,众多的我市少年儿童前来参加培训。对面的元美公园虽然面积不小,但缺乏活动设施。我市还没有儿童公园,若在元美公园合理增设儿童游乐设施,吸引广大儿童前来休闲、娱乐和运动,使元美公园起到儿童公园的部分功能,则东莞市科学技术博物馆、东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和元美公园的功能将互补,三者一起将构成我市的少年儿童活动核心区域。

  办    法:

  在元美公园增设室外儿童游乐设施,设置的合适地段包括正门后面的平地和两幅生肖墙附近;设置的游乐设施应包括组合滑梯、秋千、旋转木马、跷跷板及健身设施等。


提案者 王庆权
部门答复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30130号提案的答复

  王庆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元美公园增设儿童游乐设施,打造市少年儿童活动核心区域的建议》(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130130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指出在元美公园增设儿童游乐设施,打造市少年儿童活动核心区域,我局认为您的建议很好,既可丰富广大市民的业余生活,也可增添我市的休闲旅游资源。目前,我局根据此提案,已书面征求市规划局和市财政局意见。市规划局原则支持丰富元美公园游憩活动功能的建议,根据市行政文化商务中心区片区已批控规,元美公园位于市行政中心广场中轴线南端,面积为20.9公顷,绿地率下限控制为90%,市规划局表示元美公园作为我市城市中心区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两方面的基本功能属性:一方面是“城市绿肺”功能,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美化城市景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是“城市客厅”功能,应该成为人们交往和游憩活动的“人民的公园”。但对增加儿童游乐设施等相关设计问题需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论证设计。而财政局建议在元美公园增设儿童游乐设施建设经费在中心广场园建设施维护费等零星工程费用中逐年解决。对此,根据市规划局和市财政局意见,我局将结合中心广场及周边绿地的升级改造项目,计划在元美公园适合的地段逐年增加滑梯、秋千、跷跷板等相关设施。同时,我局将安排相关人员对元美公园进行彻底排查,对原有的活动设施进行检测,对已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并加强日常管理巡查力度。  


办理单位 东莞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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