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30130号提案的答复
王庆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元美公园增设儿童游乐设施,打造市少年儿童活动核心区域的建议》(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130130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指出在元美公园增设儿童游乐设施,打造市少年儿童活动核心区域,我局认为您的建议很好,既可丰富广大市民的业余生活,也可增添我市的休闲旅游资源。目前,我局根据此提案,已书面征求市规划局和市财政局意见。市规划局原则支持丰富元美公园游憩活动功能的建议,根据市行政文化商务中心区片区已批控规,元美公园位于市行政中心广场中轴线南端,面积为20.9公顷,绿地率下限控制为90%,市规划局表示元美公园作为我市城市中心区绿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两方面的基本功能属性:一方面是“城市绿肺”功能,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美化城市景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是“城市客厅”功能,应该成为人们交往和游憩活动的“人民的公园”。但对增加儿童游乐设施等相关设计问题需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论证设计。而财政局建议在元美公园增设儿童游乐设施建设经费在中心广场园建设施维护费等零星工程费用中逐年解决。对此,根据市规划局和市财政局意见,我局将结合中心广场及周边绿地的升级改造项目,计划在元美公园适合的地段逐年增加滑梯、秋千、跷跷板等相关设施。同时,我局将安排相关人员对元美公园进行彻底排查,对原有的活动设施进行检测,对已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并加强日常管理巡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