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30129)关于进一步治理我市“六乱”问题的建议

  调查发现,近期全市各镇街“六乱”(即乱摆卖即占道经营、乱堆放、乱扔垃圾、乱拉挂、乱张贴即“牛皮癣”、乱停放”)现象都有不同程度的反弹,特别在商业街两边、农贸市场周边、车站、出租屋周边、工厂学校门口等人流密集地比较突出。目前,“六乱”现象已严重影响了市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城市形象的提升,成为现阶段市民投诉最多的问题,大力整治“六乱”刻不容缓。存在“六乱”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管理与执法主体分离。整治“六乱”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城市管理与执法的紧密配合。而我市各镇街的城市管理工作是采取行政管理与执法分离的模式,分别由公用事业服务(市政水务)中心和城市综合执法分局来履行。在这种分离状态下,导致“六乱”管理与执法各行其事,无法形成合力。主要表现为:

  一是在体制上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是副科级事业单位,城市综合执法分局是正科级行政单位,由于单位性质和级别上的差异,往往造成两部门间协调难,出现互相推诿扯皮现象。

  二是约占四分之三的镇街的“六乱”管理与执法部门分属不同领导分管,大小事务均需分管领导之间亲自协调。正是往往不能及时协调处理,造成工作效率低下,能拖则拖,长期“欠账”。

  三是管理部门行政审批后续管理缺失。由于跟进管理人员不足,无执法权,又无法调动执法部门对“六乱”违规者进行执法,造成审批后就放任不管。部分镇街执法部门缺失主动性,一般没人投诉就听之任之,执法意愿和力度相对不足。双方配合不足,在“六乱”整治工作中没有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普遍只审批无管理,甚至出现“以罚代管、只罚不管或放任不管”的现象。

  二、缺乏有效疏导,市场化管理缺失。目前绝大多数镇街虽然下了大气力突击整治,甚至激化许多社会矛盾,但通常是顾此失彼,事倍功半。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对“六乱”问题缺乏有效疏导。此外,环卫作业市场化、监理制管理不到位,承包企业的工作责任和范围不够明确,承包企业与监理单位之间的责任不明晰,承包企业得不到有效约束,部分镇街甚至出现“以包代管”的现象,导致“六乱”问题不断累积,难以彻底根治。

  三、市民公共卫生意识低下,诉求不高。市民对市容环境卫生的要求在不断提高,但维护意识、自觉意识、责任意识却仍然较低。部分镇街尽管有垃圾收集车每天三次轮流收集,并设置多个固定垃圾投放点,环卫部门也反复宣传,但有些市民贪图方便,就是不把垃圾放到指定地点,乱扔垃圾的现象比比皆是。同时,市民对公共卫生的诉求不高,往往只顾门前雪,对公共卫生缺乏维护、监督的责任意识,爱护环境卫生的公众参与度较低,公众舆论监督缺失,从而造成清理的速度赶不上倾倒丢弃的速度。

  四、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监管机制尚未完善,造成一定程度上的管理真空。由于我市正在推进村级体制改革地,环卫统筹推进步子、方式不一致,特别是市场化、监理制需要增加投入,在打破原有环卫“三级网络两级管理” 模式后,新的模式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加上此项工作千头万绪、程序繁多,又直接事关村(社区)集体经济和发展以及百姓切身利益,投入较大人力、财力,从一定程度上造成管理上的真空,“六乱”现象反弹严重。

  办    法:

  1.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六乱”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尤其是管理和执法两个部门贯穿于整治“六乱”的全过程。因此,管理与执法必须互相协作、互相配合、互为支撑,切实发挥各自的作用。一是管理与执法主体分清责任。管理者完成行政审批后要加强后续的跟踪管理,及时向执法者通报情况;执法者要对“六乱”现象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城市管理与执法存在交叉的工作,要分清责任,防止出现管理真空现象。二是建立联系协作制度。管理和执法双方要共同探索和完善两者间的无缝连接,相互支持,从工作的角度出发,不留管理真空。管理部门在日常明查暗访工作中,发现“六乱”现象的,应及时通知属地镇街的执法部门,执法部门应予以作为,并在作出处罚决定后的2日内将处罚决定告知管理部门备案,或定期反馈。执法部门对未经审批的乱摆卖行为,符合摆卖要求的,移交给管理部门补办审批手续后准许摆卖,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取缔。当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对案件处理发生争议时,由镇分管领导进行协调。三是建立联动机制。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应建立联动机制,有计划地实行联合执法,建立一套联合巡查互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或者将联合巡查监管实行常态化。应对一些钉子户、老大难问题时,要共同承担起整治职责,认真探究并彻底解决。

  2.长远来看,机构调整是关键。市、镇街要打破现有城市管理和执法分离的格局,将城市管理执法权从现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中剥离出来,组成城市管理专业执法队伍,按照城市管理内在统一性的要求,加强城市管理与执法的无缝对接。避免两部门间各自为政,协调难,能拖则拖,长期“欠账”,造成工作效率低下,互相推诿扯皮现象。

  3.堵疏结合,多管齐下。在“六乱”整治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处理好堵与疏的关系。比如整治占道经营,乱摆卖,采取疏导与引导相结合,可划定若干道路或空地实行进场经营。对于一些不愿进驻的商贩,由执法人员做好引导工作,打消思想顾虑,努力赢得配合与支持;对少数屡教不改的流动商贩,要严厉执法。整治车辆乱停放方面,要加强现有停车场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现有停车场利用率;加大停车场规划建设力度,制定停车场建设优惠政策,鼓励社会投资停车场建设,形成地下、地面、立体等多层次机动车停放格局,并在不影响市容和交通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划定适量的临时占道停车位和划定若干空地或闲置地作为临时停放点,解决各种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对乱张贴、乱拉挂等其他“六乱”现象,也要加大力度做好引导和整治工作。“整管并举,堵疏结合”,将可有效破解“六乱”这一难题。

  4.提高市场化水平,加大监理力度。各镇街要不断提高市场化水平,加大监理力度,明确承包企业的工作责任和范围,要求承包企业配备足够人员和设备,特别要提高环卫设备如扫路车、洒水车、高压冲水车等的装备水平,做到全天候保洁,无死角、无遗漏,保洁范围全覆盖,及时快速清理“六乱”现象。同时要明晰监理单位与承包企业之间的关系,防止出现以包代管现象的发生。主管单位要授权监理单位,对承包企业加大监理力度,各镇街环卫所、各村(社区)环卫办要挑起监理的重担,督促承包企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无缺工、缺水、缺肥及偷工减料的现象发生,全面提高环卫市场化管理水平。

  5.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通过拉横幅标语、宣传车宣传、派发宣传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广泛宣传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市民群众对公共卫生的维护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意识和监督意识,增强对公共卫生的诉求,树立“既要小家、更要大家”的卫生观念,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整治“六乱”要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部门的协调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加大对久拖不决的“六乱”现象的曝光力度。实现投诉热线受理及处置机制的对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投诉制度和流程,高效率解决市民群众关心的“六乱”难题。  

提案者 民革市委会
部门答复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130129号的答复

  民革市委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治理我市“六乱”问题的建议》(第20130129号提案)收悉。提案中提到的问题都很客观,意见也非常中肯。现就提案中提出的办法和目前我局在治理城市“六乱”工作中的一些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部门联动,机构调整问题。

  城市“六乱”一直是城市管理中的顽疾,是一个综合的社会问题。以整治乱摆卖即占道经营为例,工商、城管、卫生、公安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都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因此分清各自责任而又能协调配合好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由综合执法局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工商、城市管理、卫生、公安、环保、规划等十多个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召开会议,为整治城市“六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此基础上,目前各镇、街已有多个执法分局与公安、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等当地职能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建立了有效的联动机制,取得不错的效果(如东城、茶山等)。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将好的联动做法向全市各分局推广。至于提案中提到的机构调整问题,相信随着国家新一轮大部制改革的实施,市委市政府会有恰当的考虑。

  二、        关于疏堵结合,多管齐下的管理方法问题。

  还是以整治乱摆卖为例,由于占道经营者多为就业能力差的低收入人群,如果一刀切完全杜绝乱摆卖,不但无法达到效果,还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甚至会发生暴力抗法的行为。提案中提出的解决办法和我们目前所采取的措施大体相近。目前各镇、街执法分局的做法是在不影响交通和市容环境等情况下,选取合适的地段作为流动商贩临时集中摆卖点,并积极引导其入场经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如茶山镇在镇中心区规划“茶山夜市”、“鲜花水果街”、“综合市场商贩街”、“茶塘路集中摆卖点”,受到商贩们的欢迎,得到市民的认可。我们将按此方向不断探索,争取建立健全的长效机制。对于提案中提到的整治车辆乱停放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多年来我们也不断与属地社区及交警、规划等部门进行沟通,乱停放现象有所改善,我们将继续积极与各单位联系,协助相关单位解决好这个问题。

  三、        关于提高市场化,加大监督力度问题。

  经了解,目前我市各镇、街对环卫、绿化的管养工作基本上都采取市场化外包的方式,由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与管养单位签订合同并进行严格的监管。其中有些镇、街的管理方法值得借鉴推广,如东城区就通过严抓日常督查和月度考核,细化考评项目,建立环卫、绿化工人名册和办理工作证等一系列的监督、管理措施,加强对管养单位的人员监察和制度管理。并建立年度末位淘汰制,对连续数月考核不合格的管养单位实施淘汰,有效提高环卫、绿化管养单位的工作积极性。这些好的经验做法我们会通过日常工作沟通中向相关单位介绍推广。

  四、关于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问题。

  一直以来,我局都非常重视宣传教育工作。为培育社会公众的法治理念和公德意识,真实、客观地展示执法工作动态,逐步增强公众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了解与支持,近年来我们通过在路面LED屏公益广告播放、举办公益平面广告大赛、开启“执法快讯”宣传栏目、开展“幸福东莞.城市暖流行动”等多种方式和渠道进行一系列宣传活动。特别是“幸福东莞.城市暖流行动”,我们和各镇、街分局走进学校、社区、工厂开展“邀您走近执法”宣传活动,听民声、解民意、聚民智,进一步加强与市民的良性互动和对重点人群如困难群众、农民工的关爱力度,以法制宣传、素质提高、权益保障、扶贫助困等多种方式促进与不同群体的理解和融合,为城市“六乱”整治和重点执法工作开展奠定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日后工作中,我局将一如既往地听取各方的意见,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改进做法,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做得更好。 


办理单位 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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