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30119)关于取缔自行车、三轮车非法载人搭客的建议

  自东莞市镇中心区域全面禁摩工作开展至今,城市的交通行驶车辆混乱现状有很大程度上的改观,与此同时选择以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市民人数也大幅增加。但这几年在各个镇区,一些新的载人搭客的工具:自行车、三轮车载人搭客也应运而生,并以其低价和便捷成为不少市民短途出行的工具,也因此引发了一系列比较严重的事关民生的问题。

  一、现状分析

  目前,在不少镇区大街小巷,都可以看到自行车、三轮车经过改装后用于载人搭客。这些“自行车的”有着一些共同的特征,都是在车后座上加一块黑色的海棉垫,后车轮两侧安装放脚用的支架,再安装一张遮蔽太阳的伞翼,有了这些改装设备,一辆单薄的自行车就成了载客营运的工具。这些客载工具多数集中出没在人流量比较大的一些地方,比如车站、医院、公园、商场、学校、企业、居住小区的门口及一些公交车候车站点周围等等。在一些商业繁华街道的大街小巷中,自行车载人搭客现象也日渐增多。在繁华路段“候客”,这些“自行车的”的生意非常好,一天能挣60—70元钱。

  二、存在的问题

  当自行车、三轮车这样的载客工具拉着乘客在拥挤的大道上、车流中左冲右突、横冲直撞,穿行、抢道、逆行、闯红灯,随意调头,险象环生,所见所闻触目惊心,弊端是十分明显的。

  我们注意到自行车、三轮车载客很少遵守交通规则行驶,抢道、逆行、闯红灯等无视交通安全的违章行为屡见不鲜,隐患非常多,其危险性极大,乘客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另外这些车辆随意停放,任意穿行,造成安全上的隐患,增加了交通拥堵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也冲击和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令交通路况拥堵形势以及不安全因素更加严峻。同时这种违法搭客的行为的存在和泛滥也严重影响了东莞城市的文明形象。

  近几年在一些镇区,在一定范围内也开展了整治自行车、三轮车违规载人搭客的行动,对这种交通乱象进行过一定的干预、治理,但由于缺乏全市性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取缔问题也牵扯到方方面面镇街无法解决的困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打击监管的力度和效果,以至于自行车、三轮车载人搭客的违法行为在很多镇街泛滥成灾。

  分析这种现象存在的缘由:

  这种并不安全的运载方式能够被人们选择接受,说明它有一定存在的市场需求。尤其在公交不发达、覆盖不到位的一些镇街区域,自行车、三轮车载人搭客就部分迎合了这种需求。通过调查了解发现,市民选择这种出行方式也是无奈之举,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1)公交覆盖不到位,公共交通不能完全满足市民出行的需要,一般收入不算高的部分市民也就愿意选择这种不安全的出行方式;(2)在很多镇街,的士短途行驶,司机不愿意打表,造成人们出行成本太高,只得放弃;(3)选择搭乘自行车、三轮车出行,方便实惠,市民短途上街出行确有需求;(4)受金融危机影响,企业裁员倒闭,失业人数增多,导致利用自行车载客谋生营业的人数激增;(5)一些企业员工闲暇时利用这种成本低廉的交通工具挣钱。

  尽管这些“自行车、三轮车的”的出现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市民短途出行需求,但诸多的安全隐患显而易见。如何面对日益庞大的自行车、三轮车载人搭客市场而引发的安全问题及交通秩序混乱状态?显然相关部门应该及早介入,高度重视,进行严格干预治理。若不及时采取一定的措施,任其扩大泛滥,势必导致新的交通矛盾的爆发。

  近期,深圳市人大表决通过了两个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条例。新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载人载物的将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为此,我们建议东莞市借鉴深圳市的一些合理做法,颁布一些明确具体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使治理、取缔自行车、三轮车非法营运有可操作性的法规条例可以依据实施。

  办    法:

  1.在社会上,通过各种方式加大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呼吁广大市民,在出行时乘坐公交车或正规出租车,不要乘坐非法载人的自行车、三轮车。同时要根据相关交通法律法规理直气壮整顿规范运营市场,加强监管处罚,使违法的营运工具能合理合法地退出市场。

  2.市镇领导高度重视,在全市范围内采取统一整治行动,解决好这个事关民生的问题。各镇街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联合公安、交警、交通、城管等多部门,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建专职整治队伍,在全市范围内制定取缔自行车、三轮车非法载客的时间表,开展整治自行车、三轮车违规载人搭客的系列行动,加强对道路运输行业的监管,净化、规范东莞市镇的交通运输环境。

  3.积极推进镇街公交体制改革,实施“大公交优先”战略,建立体现公益化、低价、方便、快捷、高效的公共交通系统。发展镇街区域的公共交通覆盖,重视短途交通的规划、营运,完善公共交通配套网络和设施,从根本上解决交通接驳问题,使公交覆盖盲区。

  4.在发展公交事业过程中,注重提高公交司乘人员的素质,提升公交服务意识和质量,做大做好公交品牌形象,优化市民出行的环境。同时在一些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多设置一些一元公交,便民利民更多地体现公共利益,鼓励市民把乘坐公交出行作为出行的首选。

  5.采取一系列必要的措施,有效整治出租车司机“不打表”“拒载”“绕路”等违规行为,鼓励出租车司机规范经营,把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提升上去。

  6.关注到上学的中学生群体中,用自行车相互搭人的现象比较严重,建议通过社会宣传、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监管,配合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7.关注依赖自行车、三轮车载人搭客这些从业人员的再就业谋生之路。对这些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技术培训,并给以一定的经济补偿,鼓励他们从事正当的就业之路。  

提案者 民进市委会
部门答复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30119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取缔自行车、三轮车非法载人搭客的建议》(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201301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贵委的提案后,我们立即召集交警、交通、法制等部门研究对自行车、三轮车非法载人搭客治理的法律依据、执法程序、部门分工、行动安排,以及长效的工作计划。为尽快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我们迅速组织执法力量在市区率先开展重点整治,同时,要求各镇街成立综合整治机构,按照各自实际,部署整治工作。目前,全市已掀起了取缔自行车、三轮车非法载人搭客的大幕,查扣了大批非法改装的自行车、三轮车,教育、警告、处罚了大量非法载人搭客的司机,全市利用自行车、三轮车非法载人搭客的行为逐步减少,交通秩序逐渐得到改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自行车载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一点二米以下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第五十四条规定,违反规定载人,或者行驶时速超过十五公里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五十元罚款。

  由于我市没有立法权,不能借鉴深圳市的做法颁布有关自行车、三轮车非法载人搭客的法规。自行车、三轮车违反上述限制规定载人的,我市交警部门可以依照以上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二、关于整治工作

  在近期的自行车、三轮车非法载人搭客整治工作中,我们主要的措施有:

  一是高度重视,有效疏导。该项任务涉及民生,涉及多种复杂因素,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整治工作。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如何控制、如何疏导。加大了巡查力度、现场监督,预防自行车、三轮车非法载人搭客形成“成群结队、分帮分派”的态势。

  二是加强宣传,灵活执法。交警、交通、城管、教育、司法等部门及各镇街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宣传教育,曝光典型案例,争取领导支持和市民理解。整治行动中,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灵活采用引导、劝告、警告、处罚等手段,坚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避免大规模冲突而引致不稳定。 

  三是市区先行,重点整治。市交通综合整治办以这次政协提案为契机,动员现有执法力量,在市区率先加强专项整治。重点在车站、医院、商场、公交站点以及交通繁忙路段,针对安全隐患较大的非法加装机动装置的自行车、三轮车进行执法,巩固原有管理成效。

  四是镇街启动,全面推进。各镇街按照市的部署,成立或明确整治机构,制定方案,明确责任,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根据镇街的实际情况,圈定重点整治区域,采用灵活多变的方式对自行车、三轮车非法载人搭客行为开展整治工作。整治行动覆盖节假日,确保不留空档,清理非机动车非法营运聚集点,坚决打击非机动车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关于长效工作

  由于该提案关于取缔自行车、三轮车非法载人搭客的建议,涉及加强执法综合整治、优化公交服务、改善出行条件、提高市民守法和交通安全意识、解决非法营运司机就业等不同层面。其中涉及的一些长期性工作,需要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制定工作计划,逐步推进。我们下来的工作计划重点有:进一步树立公交优先政策,规划优化公交线路,提高公交覆盖、降低换乘成本;加强对公交公司及公交司机的监管,提高乘车的舒适度和安全感;推进自行车道建设,推出公益性的自行车租赁服务;加强对市民的交通安全教育等等。

  最后,非常感谢贵委对取缔自行车、三轮车非法载人搭客的建议,你们提出的一些具体工作措施和方法,对于我们开拓工作思路有很大帮助。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落实长效措施,进一步提升我市的交通秩序管理水平,努力为市民提供安全、有序、顺畅的出行条件。  


办理单位 东莞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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