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30107)关于推动"三旧"改造,促进转型升级的建议

  1.“三旧”改造是国土资源部给予广东省的特殊政策,其目的在于对“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进行改造以对存量的土地进行内容或功能等置换、优化,解决新时期发展的土地需求和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及优化土地的空间配置,从而实现城市空间转型和推动产业的升级发展。

  2.“三旧”改造工作从开始试行至今已有3年了,改造工作的开展对全市的土地有效地实行了严格的管理与控制,并推行了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制度等,“三旧”改造工作的成绩是肯定的,但是,因为受国家土地政策的缺失和不足及全球经济衰退的影响,令“三旧”改造工作进展缓慢,当前更多的还只是只停留在策划和规划的初级阶段之中,“三旧”改造工作当前正处于瓶颈之中,要有所突破,必须要结合发展的新形势和内外需求,认真总结和构造更多的政策体系来推动“三旧”改造工作的纵深发展。

  3.2012年8月10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加快推进“三旧”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若干意见,系统全面地对我市今后的“三旧”改造工作提出了指导性和具体性的要求。

  4.“三旧”改造是我市未来城镇发展的重要方向,关键是我们必须要明白和认识到我们为什么要改造?改造后发展什么?要推动“三旧”改造促进转型升级,我个人认为关键是在于政策、规划、资金、保障等四个方面的支持。

  办    法:

  一、政策。“三旧”改造工程是一项具有复杂性和系统性的工程,必须要有从国家到地方的一系列宏观的制度性及政策性支持,特别是对集体建设用地国有化和村民宅基地私有化及拆迁补偿标准的政策必须要到位。因为我们国家的政制和体制的特殊性,要想对土地实行全面开放和改革是不现实的,但是要想从根本上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就必须要加快和放宽对集体建设用地国有化的办理、要明确村民宅基地的权利性质、要提高拆迁补偿标准,让补偿标准与市场接轨。

  二、规划。要吸取过往的历史教训,就必须要加强对城市规划的立法管理,要建立和健全一些针对性的技术规范或标准。一定要根据珠三角区域经济发展和我市各镇区的产业定位发展目标及性质而确立未来的发展战略,要严格按照我市的“三规”要求总量控制适度发展,必须要有规划、有目的地针对我市的产业布局进行改造,杜绝从下而上及避免功利性和盲目性的规划,必须要依法从严、从重清理整治违建抢建的行为。

  三、资金。为推动“三旧”改造工作的开展,市政府虽然一直坚持主导及致力推行市场运作,甚至设立了专项资金,但受当前全球经济发展和房地产发展放缓的拖累,“三旧”改造的社会参与及资本投入有所下降,群众参与的热情和支持的积极性也不高。要化解这一矛盾,我们除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实现多方共赢外,更要充分调动和优惠支持本地企业、集体、土地原使用权人或村民组团参与,以提升本土企业的实力和拓宽集体及村民收入。

  四、保障。“三旧”改造工作牵涉面甚广,要明晰产权和利益分配,要保障各方权益,特别是村民和村级集体经济的利益。另外,“三旧”改造工作要与招商引资工作相互结合,争取能改造一个成功一个,保证改造工作完成后能直接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让市民、村民享受和感受到“三旧”改造工作的成果,共同实现“三旧”改造的目的。

  “三旧”改造是一项利国利民、功利千秋的创举,既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提高城市竞争力;又有利于优化资源的配置,拓展发展空间,完善城市功能;更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只要政策策和规划及资本和保障到位了,一定会成功的。


提案者 叶淦波
部门答复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30107号提案的答复

  叶淦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三旧’改造,促进转型升级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提案对我市三年多来“三旧”改造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我市目前“三旧”改造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做了深入的客观的分析,对如何突破目前的困境,解决目前面临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我办认为这是一份很好的提案,有助于我们认清目前“三旧”改造的形势,对今后的“三旧”改造工作有很好的指导作用。经认真研究,现就有关建议回复如下:

  “三旧”改造是国家赋予广东省的一项特殊政策,该项政策对于解决城市快速发展的土地瓶颈,缓解土地供给的矛盾;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土地利用价值,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以及对解决城市发展中的历史问题,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都有着重要意义。

  该项政策实施以来,我市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动“三旧”改造工作的开展,经过三年多的努力,我市“三旧”改造工作取得了一些突破和进展。如结合东莞的实际,建立起了东莞市“三旧”改造的政策框架和体系,使我市各类型的“三旧”改造基本上有了操作的规范和依据,为我市“三旧”改造改造的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三旧”改造各项规划、“三旧”改造项目历史用地的调查清理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为今后“三旧”改造项目的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全市大部分镇街都有一些“三旧”改造项目上马,一些项目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如东城的讯通项目,世博万达项目,凤岗的名流置业项目等。但是因为“三旧”改造牵涉面广且复杂,在三年的实践过程中也遇到了不少的问题和矛盾。这些问题和矛盾需要在我们今后的工作中一一破解,以把我市“三旧”改造工作推向更为健康的发展道路。

  您提案提出要在政策、规划、资金、保障等四个方面破解我市“三旧”改造难题,推动“三旧”改造更好发展,对我们很有启发。

  在政策方面,我市虽然出台了一系列“三旧”改造的政策,但是由于“三旧”改造的复杂性,在一些方面的政策还是比较薄弱的,有待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如您提案提到的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方面。拆迁补偿工作是“三旧”改造工作中难度最大的一项,目前能用于指导拆迁补偿工作的政策比较陈旧,目前市“三旧”办正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东莞市“三旧”改造拆迁补偿政策指引》,希望新的政策出台能破解“三旧”改造拆迁补偿难题,推动“三旧”改造健康发展。

  在规划方面,您提案提出要吸取历史教训,加强对城市规划的立法管理,是一个很好的建议。我市前三十多年,因为城市的高速发展,城市规划意识、管理没有跟上,导致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许多的问题,我们在“三旧”改造过程中应该吸取教训,加强对“三旧”改造的规划管理。经过三年多的实践,我们在“三旧”改造中如何加强规划指导,强化规划管理摸索出了一些经验和方法。首先是在产业布局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基础上编制东莞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专项规划不仅确定“三旧”改造的规模范围和分布,还确定对每个具体改造项目的规划要求,以确保“三旧”改造符合地区的发展战略,符合产业布局发展方向,符合总体规划控制要求。其次是在“三旧”项目改造建设时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或编制单元规划来实施,并严格执行规划的审批手续,保障“三旧”改造项目严格按规划实施。目前提出“三旧”改造要坚持以政府主导,成片改造为主要形式,就是确保“三旧”改造按照规划实施,保障改造效果,平衡各方利益的重要手段。

  在资金方面,资金的保障是推动“三旧”改造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因素,“三旧”改造资金一方面来源于政府投入,另一方面来源于社会资金参与。我市各级政府在“三旧”改造资金投入方面已经做了很大的努力;在吸引社会资金方面,通过“三旧”改造政策的宣传、“三旧”改造项目的推介以及各项鼓励、优惠政策的实施,也吸引了大量的社会资金参与到“三旧”改造中。但是因“三旧”改造难度大、周期长,加上近些年受经济不景气和房地产市场的影响,社会资金参与的积极性有所减弱。今后,需要在“三旧”改造政策宣传、项目推介、鼓励优惠政策的宣讲等方面加大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三旧”改造、支持“三旧”改造、参与“三旧”改造。

  在保障方面,您提案提到一是要保障“三旧”改造项目实施的成功,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二是要保障“三旧”改造参与各方的利益,特别是村民、村集体的利益。该建议提得很好,是“三旧”改造的最终目的,我们在“三旧”改造政策制订的时候始终围绕该目的开展,后期的许多措施和工作也是围绕该目的进行。能提供有力保障的,一方面是政策,“三旧”改造政策要完整,没有漏洞;二是加强政府的管控,需要政府在“三旧”改造过程中担当责任,实施有效管理和监督;三是通过政府来协调和平衡各方利益,特别是保障村民和村集体利益。



办理单位 东莞市三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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