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学民委员:
您在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沿海公路麻涌段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局经会同市财政局、发改局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沿海公路麻涌段升级改造后,可改善麻涌镇沿线村民出行,促进麻涌港区后方腹地经济发展。该路加快建设非常必要,也很迫切。
二、沿海公路经省政府批准作为政府还贷公路建设,纳入我市路桥收费年票制统筹偿还。根据有关规定,国家严格控制政府还贷公路基本建设程序,用地、选址、水保、工可等均由省有关部门审批。如不按规定基建程序办理,项目投资将无法纳入路桥年票制统筹偿还。
三、麻涌镇也曾要求先行垫资加快建设,建成后资金纳入沿海公路概算。但该做法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无法操作,先行动工建成后将无法验收,也无法纳入路桥年票制统筹偿还。为加快沿海公路麻涌段建设,较可行的方法是同步开展各项前期工作(特别是勘察设计),同步报批,尽快完善基建手续后动工。
为加快水乡地区发展,我局已专题请示市政府批准我局先行开展沿海公路麻涌至洪梅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将待市政府批准后,我局尽快组织开展勘察设计工作,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谢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交通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多宝贵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