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30100)关于化解群众电磁辐射投诉而造成基站逼迁问题的建议

  移动通信设施是国家重要的公用基础设施之一,在国家的经济建设、社会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近年来,我市移动通信设施(包括局房、传输管线、接入网节点与管线、无线基站、WLAN等)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移动通信网络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能力大幅度提升,移动通信设施成为我市推进信息化、智能化,构建无线城市的重要物质基础条件与必要平台。

  与此同时,我市的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运营维护却存在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移动通信设施功效的发挥,无法满足东莞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一、我市移动通信建设与管理现状分析

  1.目前我市的移动通信由各个基础运营商自行建设与维护,各个基础运营商根据自己的网络规划、技术指标、业务需求等要求开展建设与维护;

  2.移动通信建设与运营受到国家多个部门的监管或管理,主要是:无线电管理部门、环保部门、属地的规划、共用事业、城建等多部门监管。

  3.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周围的生活环境、生活品质追求日益严苛,由此对移动通信覆盖所产生的电磁辐射信号越来越敏感,移动通信企业在基站建设与运营中受到的社会及群众反对压力日益增大。

  二、我市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存在的问题:

  随着人民群众日常增强的环保意识,对已经建设运行的移动通信设施,特别是移动通信基站,存在较大的非理性抗拒、恐惧心理(担忧电磁辐射),由此导致的上访、投诉、强制破坏通信设备的事件时有发生,给各个移动通信运营商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与此同时,在面临压力时候,政府或监管机构往往牺牲移动通信企业的合法利益,顺从群众的非理性诉求。

  办    法:

  要加强移动通信科普知识宣传引导,普及电磁辐射科学知识:

  近年来,随着我市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密度越来越高,特别是三个运营商的3G大规模建设,使得民众对移动通信基站的抵触情绪越来越大,移动通信运营商面临的基站建设受阻及基站被迫搬迁的事件越来越多,市民表现的形式有:信访、投诉、聚众围攻、聚众拦路、破坏通信设施、威胁基站租赁业主等手段。给移动通信运营企业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及经济损失,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对此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一)坚持正确的政策引导,加强科普知识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移动通信及电磁辐射;

  (二)理顺政府、移动通信运营商、群众的关系,引导群众以合法的途径维权,希望通过充分的沟通、交流达成共识,化解矛盾。

  (三)各级政府、社区、村委等要理解并积极支持移动通信事业,在规划选址、施工配合中要主动提供便利、协调关系。

  (四)移动通信运营商在基站设置时候要主动避免周围的敏感因素,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即要满足移动通信的建设需求,又尽量减少周围群众对电磁辐射问题的担忧。

  (五)移动移动运营商要积极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主动开展移动通信基站的共建共享,通过电信运营商协调,减少基站建设的总量,缓解、避免基站辐射投诉的总量,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六)移动通信运营商要采取技术手段,加强美化基站设施,与市政建设要保持协调,减少居民对无线电磁环境的恐惧和抵触,营造和谐的外部环境。  

提案者 谢惠仪
部门答复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TA20130100号的答复

  尊敬的谢惠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化解群众电磁辐射投诉而造成基站逼迁问题的建议》(第20130100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通信基站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提出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经认真研究,现就您所提提案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坚持正确的政策引导,加强科普知识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移动通信及电磁辐射”的建议 

  作为全市无线电主管部门,我局积极通过多种途径引导和加强我市无线通信基站科普知识宣传,增强社会公众自觉遵守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的意识,消除群众对通信基站的非理性恐惧心理。

  例如,通过东莞电视台访谈节目《法制纵横》专题介绍讲解电磁辐射知识,并把视频放置于东莞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网站显眼位置;2011年9月在东莞电视台《今日莞事》节目中,结合群众投诉演示了电磁辐射检测;2011年11月在《东莞日报》健康专版以半个版面的篇幅详细讲解了何为电磁辐射,并与日常家用电器辐射水平进行比照;2011年12月在东莞科学馆举办了科普展览,图文并茂讲解电磁辐射科普知识,随后展板已赠给东莞科学馆,随“科普大篷车”在学校、工厂、社区等地点巡展,同期我局还印制了4万分宣传小册子,广泛派发给各镇街经贸办用于用作宣传教育,并举行了镇街无线电管理人员培训班,进行了详细的业务培训;2012年5月又在东莞图书馆举办世界电信日讲座活动,组织邀请了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政策与发展研究所阚凯力教授莅临东莞,并作了主题为“信息社会与电信业的未来”的专题演讲,广泛邀请了电信运营商、行业协会、企业参加讲座。2012年10月,为增强宣传效果的持续性,我科已与东莞阳光网合作,在群众投诉较为集中的阳光热线栏目制作专题页面,配上相关图片、文字及电视采访视频,在页面上永久展示宣传。2012年12月我局还积极做好户外广告宣传,选择了运河东二路及可园路交界处的空墙做标语广告。

  科普宣传是一项必须常抓不懈的工作,但效果不是一蹴而就的。对此,我局接下来将继续做好群众的科学普及工作,使广大群众对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程序有所了解,明白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是在政府部门统一管理下进行的,符合环保标准,消除群众对电磁辐射的抵制情绪。同时,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和移动通信运营商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各界宣传无线电常识、电磁辐射科学知识,引导公众走出对电磁辐射的认识误区,消除恐慌心理,为移动通信基站建设提供和谐的发展环境。对于已存在抵触情绪的群众应该主动积极疏通引导,避免产生过激行为。

  二、关于“理顺政府、移动通信运营商、群众的关系,引导群众以合法的途径维权,希望通过充分的沟通、交流达成共识,化解矛盾”的建议

  为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解放思想,创新无线电管理工作新思路,破解公众移动通信基站建设中“选址难、协调难、管理难”和执行“无依据”的问题,有效规范公众移动通信基站规划建设管理行为,促进我市无线电通信事业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最近我局成立调研组,由局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到东莞移动、电信、联通三大通信运营商,以及市城管局和部分镇街,并赴深圳、佛山、南海等市(区)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调研。谢委员您所提的建议恰好在我局计划提交给市府的调研报告中有所体现。

  在调研报告中,我局还建议市政府规定运营商建设基站前,应向市规划和环保部门申请基站建设项目许可。经核准后按季度向市经信局提交设置基站申请,获批后交由相关公用设施单位作出审议答复,从而一揽子解决了规划、环保、站址确认等问题。

  三、关于“各级政府、社区、村委等要理解并积极支持移动通信事业,在规划选址、施工配合中要主动提供便利、协调关系”的建议 

  在调研报告中,我局建议由镇街政府统筹村(居)委会,开放镇街政府、村(居)委所属物业供运营商建站(如:菜市场、道路绿化带、办公楼顶、商用建筑等),统一上报辖区内适宜建站的地点清单作为站址备选库。

  同时,把网络覆盖比率、共站共址比率、拆站比率、迁站比率等一系列指标作为镇(村)一级的信息化工作考核指标,这样可使基层政府重视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对拆站迁站问题更加慎重。

  如果调研报告所提意见得以采纳落实,各级政府、社区、村委等则在规划选址、施工配合中主动提供便利、协调关系,理解并积极支持移动通信事业发展。

  四、关于“移动通信运营商在基站设置时候要主动避免周围的敏感因素,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即要满足移动通信的建设需求,又尽量减少周围群众对电磁辐射问题的担忧”的建议 

  通信基站建设除了基层政府与民众的支持以外,运营商也要做相应配合,例如谢委员您提到的“移动通信运营商在基站设置时候要主动避免周围的敏感因素”正是切中问题要害。

  我局在调研报告中也建议运营商要秉持“资源节约、共站共址、环境友好”的原则,基站选址从公园、广场、商业楼宇顶层、城市主干道路、高速公路、轨道交通设施旁的公共绿地、政府建设的建筑物和设施等公共区域入手,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在新建开发区及楼宇、小区建设基站时,应与城市规划建设相一致,与周边环境、建筑协调一致,采取网络资源共享的方案,充分实现移动通信基站网络资源的共享,如站址共享、机房共享、基站铁塔共享等,实现通信基站的集约化、美化部署。

  五、关于“移动运营商要积极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主动开展移动通信基站的共建共享,通过电信运营商协调,减少基站建设的总量,缓解、避免基站辐射投诉的总量,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的建议 

  在调研报告中,我局建议运营商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情况下,推广集约化建站。集约化建站的主要思想是基站共享建设和对现有资源的利用两方面的内容。在移动通信网络建设过程中,可考虑在满足基站建设的的技术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运营商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相关的协议,采用共用站址、传输、天馈或室内分布等多种方式进行基站的共建共享。通过对稀有资源进行最大化的利用,避免低水平的重复性建设,节约大量的建设资金,加快网络建设的进程。

  六、关于“移动通信运营商要采取技术手段,加强美化基站设施,与市政建设要保持协调,减少居民对无线电磁环境的恐惧和抵触,营造和谐的外部环境”的建议

  同时,我局还在调研报告中建议景观化建站,大力推广美化天线的使用。所谓“美化天线”,也可称作“伪装天线”,即通过各种手段对天线的外表进行伪装、修饰来达到美化的目的,这样既美化了城市的视觉环境,有效减少居民对无线电磁环境的恐惧和抵触之外,还可以延长天线的使用寿限,并保证通信质量。

  应按照下列原则制定基站景观化设计标准和规范,并纳入基站建设设计规范和标准:一是独立占地的基站,其天线、抱杆、机房的颜色和外观应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二是附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站,其天线应采用隐藏天线、天线美化或与周边建筑协调一致。城市景观控制区域的基站外观应符合有关景观化要求。

  天线美化没有固定的模式和方法,可随着环境的改变而采取灵活的方式,将天线融入到其所在的环境之中去。可根据使用环境的不同,采用墙面隐蔽型、空调型、水箱型、树木型、雕塑型、路灯型、指示牌等多种类型。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推动我市无线通信基站发展问题的重视和关注,并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东莞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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