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30093)关于规范和引导行人和非机动车遵守交通规则的建议

  交通规则的遵守程度是城市文明的窗口,也是对城市市民公共文明素质的考验。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不仅影响着城市的公共文明程度,也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去年底,东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高水平崛起”的战略目标,弘扬城市文明、彰显城市形象,绿色出行、文明交通也是其中重要内容之一。所以规范和引导广大市民及新莞人遵守交通规则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因《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尤其是2013年1月1日起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对机动车出行作了更严格的规定,机动车驾驶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的状况有了很大改善。但是,对于行人和非机动车,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明确规定,但由于种种原因,其中的相关规定并未很好执行。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意识淡薄,交通处罚薄弱。在一项调查中发现,有90%以上的行人承认自己闯过红灯,几乎是100%的非机动车回答自己曾有过逆行行为。市交警部门也指出,许多市民和新莞人,不按信号灯指示肆意横穿马路、违章驾驶非机动车、自行车不按规定行驶、超载搭乘等情况相当严重。对于行人不走人行道、攀爬交通隔离栏、不按信号灯指示肆意横穿马路等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明确的处罚条款,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无法奏效。据了解,到目前为止,东莞市对行人和非机动的处罚几乎还处于空白状态。

  二、主要原因

  造成这种局面的因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点:

  1.交通守法意识淡薄

  由于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主要针对机动车,教育面较窄,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安全知识普及程度较低,相当一部分交通参与者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常识,不遵守交通法规,随意行车走路现象十分普遍。近年来,虽然交通管理部门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不断改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由于针对性的宣传少,行人和非机动车缺乏对交通管理工作的认识,不能正确理解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2.交通配套设施不健全

  近年来,我市的交通管理、交通环境大有改善、成绩显著,但仍不完善。比如,一些道路线形设计不合理;一些道路未设隔离带、或隔离带开口过多;一些道路上人行天桥太少,车辆、行人混行现象严重。

  3.外来人口的不断增多

  数量众多的外来打工人员由于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和过于频繁的流动,再加上普遍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薄弱,是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及造成交通混乱的重要人群之一。有关部门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这部分人流动性过于频繁,所以外来工的交通安全意识,仍是目前交通安全中的重点和难点。

  办    法:

  解决目前交通安全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和引导行人和非机动车遵守交通规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建议如下:

  1.加强宣传,体现效果

  建立全方位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对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管部门可以与市文明办联合,负责全市“绿色出行、文明交通”的宣传教育。各镇街相关职能部门要下到工厂、企事、社区、村落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资源掀起宣传教育的高潮。宣传效果应体现在“会安全走路,会安全乘车,会安全骑车,会规范停车”等具体行为上,增强广大市民、新莞人尤其是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使用人性化的交通安全警示语,如“红灯停、绿灯行”、“多一份小心,多一份安心”,“纠正您一次违章,送给您一片关爱”等。

  2.齐抓共管,奖惩结合

  从政府职能部门开始,各个单位,各个部门,全社会动员起来一道齐抓共管,营造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企业、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格局。同时,奖惩结合,对安全行车、安全乘车、安全行路者,给与适当的奖励;对违反道路交通法,乱闯红灯、乱过马路、不按规定行驶的行人和与非机动车按《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严厉的处罚。

  3.完善设施,消除隐患

  在提倡行人和非机动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同时,应该把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齐全,如在马路两边都修建防护栏或绿化带,增建行人天桥、红绿灯,完善道路标志标线设施等。以环城路为例,在寮步路段经常可看见行人等待在道路两旁,伺机穿行高速行驶的车流到对面去,是一个很大的安全隐患。若能增设人行天桥,实行人车分离,既可舒缓交通,又消除了安全隐患。

  4.借鉴经验,成功管理

  要达到“绿色出行,文明交通”的效果,政府职能部门可以借鉴先进城市的管理经验,提高管理水平。如北京,为了适应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和城市管理发展的需要,满足市民群众“绿色出行文明交通”的呼声和要求,首都文明办向全社会公开招募公共文明引导员,参加公交和轨道交通站台的文明引导以及倡导绿色出行文明交通等公益性志愿服务,这就是东莞政府职能部门可以借鉴的很好经验。东莞交管部门可以与市文明办和市志愿服务中心联合,向社会招募交通安全引导员,在道路交通繁忙的路口、车站和其他行人和非机动车多的地方,派交通安全引导员去维持秩序,劝阻乱闯红灯、乱过马路、不按交通规则行驶的行人和非机动车。

  综上所述,交通安全,人人有责。希望通过全方位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自觉自律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遵守,行之有效的奖惩措施实行、耐心细致的文明交通引导等措施,在东莞形成一个绿色出行、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使城市公共文明水平进一步提升。  

提案者 谌小灵
部门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第2013009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谌小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和引导行人和非机动车遵守交通规则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宣传,体现效果的建议

  (一)交警部门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

  去年以来,交警部门紧紧围绕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这条主线,密切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社会化,巩固媒体宣传、“五进”工作,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舆论氛围。一是积极推进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我们与市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各镇街也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通过多部门联动,使文明交通行动真正纳入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的重要工作日程。二是充分借助媒体开展宣传。我们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受众广,群众易于接受的优势,与东莞广播电台、电视台、东莞阳光网合作,开办了《春运快讯》、《交通事故案例大家说》、《一路好心情》等栏目,并及时宣传交警的各种整治内容,工作措施以及交通安全常识,争取广大市民的支持,三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宣传。利用户外宣传栏、LED广告屏、交通诱导屏展示、播放交通标语和宣传片。每天以120次的频率滚动播放文明交通宣传标语和交通安全宣传片。四是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文明劝导”活动。我们积极联系各大队镇团委,由镇团委牵头,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以“尊重生命,尊重斑马线,车辆慢行、行人优先”为主题的斑马线交通倡导活动,劝导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传播交通安全知识。五是扎实开展“五进”宣传。组织宣讲团走进校园、工厂、危运企业、公汽和公的公司举办巡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提升驾驶人、学生、工厂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特别针对学生的出行特点,为学生讲解行走、过马路、骑自行车、乘坐汽车等方面的交通安全常识,使交通安全信息真正入耳、入脑、入心。另外,我们还结合“大走访”工作,深入到村民、居民、新莞人家中走访,传播交通安全知识。

  据统计,自2012年截止至13年3月18日,交警部门共出刊《东莞日报交通安全导刊》27期,共发行270万份,派发宣传单230多万份,悬挂宣传挂图2600多套,举行交通安全宣传图版展览3600多场,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1286场次,举办大型交通安全宣传咨询活动380多次,与电台联办节目52次、制作电视宣传公益广告17条、播放公益广告达360条次,在各类报纸、杂志发表文章981篇。

  (二)行人及非机动车违法高发的主要原因

  1、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意识薄弱,守法意识不强。

  从行人自身的原因来说,一些群众常常以弱势群体自居,在路上行走或骑车时,抱着“反正机动车不敢撞我”的思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了交通法规,但仍图一时“方便”知法犯法,忽视自身的交通安全。除了这种侥幸心理,人们还普遍存在着“法不责众”心理,有一个人闯红灯,其他人纷纷效仿。就非机动车自身的特点而言,非机动车本身体积小,相对灵活。在单个车辆车速较慢、车队运行缓慢或者车队间隙较大时,非机动车往往就会违反交通规则,在汽车之间来回穿梭,与机动车抢道、抢时间。

  2、部分道路设施设置不合理

  部分道路斑马线、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间隔较远,或者没有设置过街设施,横过道路对面就必须绕行很远才能找到路口,为求方便部分行人就铤而走险翻越护栏。有的路口红绿灯设置不太合理,有的行人、非机动车认为工作忙,赶时间,有急事,冲闯红灯有情可原,所以,看其他方向无机动车行驶时,自己就会闯红灯。

  3、交通安全宣传存在难度

  由于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居住分散,难以集中有效组织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客观上形成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相对薄弱。

  4、管理上存在难度

  行人、非机动车违法现象的普遍存在,除行人、非机动车本身法律意识淡薄外,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查处存在难度、法律打击力度不够等原因也客观存在。虽然法律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的处罚有明文规定,但落实起来困难重重。关于对违法的机动车和行人进行处罚的提议,我们一直加大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管理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采取警告的方式进行教育,主要是以纠正为主,处罚为辅,对行人交警开出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根本不缴纳罚款,如果通过法院去强制执行10元的罚款,则行政成本过高,起不到应有的效果。特别是在在执法时,单个民警面对的十几个、甚至是上百个同时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骑车人,面临执法难度大、法不责众的执法困境。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继续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通过开展“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不断发展。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场所、进家庭)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是深入宣传新的交通法规。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宣传等多种方式,使广大市民更加熟知这些交通法规。

  四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曝光一批不文明交通行为和交通违法行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五是充分发挥两台LED宣传车作用。精心准备各类有教育意义的视频音频材料,深入学校、企业、社区等场所开展宣传工作。

  六是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逐步完善车管所、违法处理窗口、事故处理窗口宣传阵地建设。

  七是突出重点集中宣传。结合“春运”、“两会”、“五一”、“十一”等重点时间节点以及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状况,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出行提示。

  八是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和宣教室的作用。进一步延伸宣传触角,广泛组织重点驾驶人、中小学生、驾校新毕业学员等重点群体,开展内容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九是积极联系团市委,进一步壮大和规范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文明交通劝导活动。

  十是深化宣传教育业务培训。通过定期举办业务培训、远程视频教学,邀请新闻传播、活动策划、公共关系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授课,组织宣传业务骨干学习交流。

  十一是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六上”(上电视、上报纸、上网络、上手机、上街头、上广告屏)力度。

  二、关于齐抓共管,奖惩结合的建议

  关于对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人予以奖励的建议,这点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已有所体现,如果驾驶人在驾驶证,6年有效内每个记分周期都没有记满12分,驾驶证到期换证后,将换发有效期10年的驾驶证;如果接下来的10年每个记分周期都没有记满12分,将换发长期有效驾驶证,以此来鼓励驾驶人减少交通违法。同时,近年来我们还组织开展了文明司机的评选活动,评选出了一批遵规守法的好司机,并以此为契机开展了广泛的宣传。

  三、关于完善设施,消除隐患的建议

  (一)我市交通设施管理情况

  交通安全设施作为道路的一部分,应该在道路的建设过程中配置,但由于多种原因,交警部门对新建道路的监管仅限于意见收集,未能参与至道路验收工作中,造成了设施不完善的问题。交警部门高度重视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路口、路段,均有意向实施整改,但因政府每年专项预算有限,所以只能比对择重,逐步推进。

  目前我市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的管理模式主要由城管局和属地镇(街)的市政部门负责城市道路的交通设施日常养护、翻新等工作;国道、省道由市公路局负责管养,县道、乡道由市地方道路管理站负责;交警部门负责涉及安全和执法的交通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如交通护栏、交通禁令牌、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等。

  根据提案人所提出的要求,城管局已安排交通设施养护单位对所管辖范围内的道路交通设施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具体情况如下:1、因行车原因导致交通标线模糊不清、缺失等情况约有45处,针对此情况城管局已要求养护单位在6月1日前全部修复完毕;2、因轨道、内涝整治等工程项目施工导致标线错乱的共32处,针对此情况城管局将发函给施工单位要求其尽快进行处理。3、因路口改造及其他原因造成标志标线不符合实际行车需要、模糊错乱的共68处,针对上述情况城管局将会与交警部门进行商讨,寻求解决方法。

  今后,交警部门将积极联系协调城管局要求养护单位继续加强交通设施方面的日常维修管理,及时修复损坏的设施。如由于交通发展的需要,在日常交通管理过程中需涉及市政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的整改,我支队与城管局将全力配合和支持。

  (二)对于增建人行天桥的建议

  市规划局开展了《东莞中心区交通改善实施规划(2012-2020)》前期调研等相关规划、研究工作,逐步推进慢行交通系统的建设。具体如下:

  1、《东莞中心区交通改善实施规划(2012-2020)》中提出,结合道路工程,改造市中心区过街系统,其中包括新建人行天桥、结合轨道新建过街隧道、改善平面过街设施等。

  2、根据《东莞中心区交通改善实施规划(2012-2020)》“近期建设项目库(2012-2015)”天桥建设计划,结合项目的轻重缓急,我局完成了《市区九个人行天桥项目建议书》并报送至发改局,2013年3月项目建议书通过发改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会。

  3、为了缓解行人过街压力,我局参考香港经验,结合东莞实际,在规划审批过程中逐步开展楼宇之间建设连通的天桥的规划引导工作。例如在总部基地规划中,已经落实相关的楼宇之间建设连通的天桥规划,以减轻人流过街的压力。

  四、关于借鉴经验,成功管理的建议

  近年来,我们加大了与市文明办、市委宣传部、市志愿服务中心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调动各方面资源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2012年,交警支队组织交通志愿者开展了义务执勤活动。在全市各镇街的主干道、重点路口及公交出租车站点开展文明劝导活动。通过发放“文明交通行动倡议书”,进行现场讲解等方式,劝导行人遵守交通信号、不随意横穿机动车道;纠正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劝诫开车不系安全带、吸烟、打手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帽等交通陋习。建立“文明交通微笑服务志愿岗”,给过往行人提供文明宣传、交通指引、交通咨询和公益等服务。

  接下来,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发动社会各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联合市与市文明办和市志愿服务中心研讨公开招募公共文明引导员的可行性,发动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到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中来,提高全市人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使城市公共文明水平进一步提升。  


办理单位 东莞市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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