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30092)关于对交通标识进行清理的建议

  自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交通法规以来,遵守交通法规的理念已然深入人心,广大司机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更加自觉严谨,这一令人鼓舞的好状况,是未来城市交通畅顺的前提,也是现代城市文化的文明启蒙。但目前东莞各街道交通标识多有混乱不清的情况,例如限速标志相互矛盾,地面显示限速60,路边标牌又显示限速40,又例如路面直行和左拐的标识前后矛盾,刚显示完直行可左拐,前行几米又显示只能左拐,或者已经作废的地面标识刮除不净,与现用标识混淆等等不一而足。对于高度依靠标识的城市道路通行而言,标识混乱不仅对通行效率产生影响,更是对严格依标识遵章守纪者持续进行惩罚教育,使众多的人群对标识漠视甚至对遵守交规的意识上产生逆反。

  办    法:

  一、迅速组织力量对路面交通标识进行清理,将已经查明的混乱标识和作废地面标识清除干净,或者以黑色涂刷等手段彻底排除混淆。

  二、公开征集交通标识混乱和设置不科学标识的信息,让广大市民自发地为交通管理提供情况和建议,交通管理部门及时跟踪和解决群众反应的类似问题,最好能形成长期固定机制。

  此举一是开群智为管理所用,二是优规划促交通顺畅,三是以顺畅愉快的交通体验教化民众遵章守规的观念,同时也展示了政府管理部门的亲民务实的良好姿态。

提案者 向淑蓉
部门答复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30092号提案的答复

  向淑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交通标识进行清理的建议(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30092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的管理模式主要分为:我局和属地镇(街)的市政部门负责城市道路的交通设施日常养护;市公路局负责国道、省道的日常养护,市地方道路管理站负责县道、乡道的日常养护;市交警部门负责涉及安全和执法的交通设施的日常管理养护,如交通护栏、交通禁令牌、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等。

  根据提案中所提出的意见,我局已安排交通设施养护单位已对所管辖范围内的道路交通设施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具体情况如下:一是因行车原因导致交通标线模糊不清、缺失等的约45处,针对此情况我局已责令养护单位在6月1日前全部修复完毕;二是因轨道、内涝整治等工程项目施工导致标线错乱的共32处,针对此情况我局将发函给施工单位要求其尽快进行处理。三是因路口改造及其他原因造成标志标线不符合实际行车需要、模糊错乱共68处,针对上述情况我局将会同交警进行协商,共同研究解决方法。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系,加大对交通设施方面的日常管理力度,及时修复损坏的交通设施。如由于交通发展的需要,在日常交通管理过程中需涉及市政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的整改,我局将全力配合和支持。


办理单位 东莞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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