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30086)关于改善东莞市道路交通的建议

  随着近年来我市经济的高速发展,在推动社会进步的同时,汽车快速增长,私家车的拥有量快速增加,东莞市交通呈现严重拥堵之势,长此以往必将使得我市运行效率降低、汽车尾气污染加重,也将严重影响我市经济、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尽管市委市政府为此制定了很多措施,交通部门也下大力气在整治交通,尽力在维护着东莞的交通畅通,但在缓解交通压力方面显得被动,缺乏主动性与前瞻性。

  办    法:

  一、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公布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尤其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计分项目增多,交通费违法的成本增加。因此从交通安全以及交通违法的危害重要性上更加需要对民众进行交通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可以结合交通事故现场的图片资料和录像资料进行常态化的教育宣传。宣传方式可以借助电视、广播、道路电子屏、路途广告牌、电话短信息等,定期举办“交通日”活动,让遵守交通法规、保证出行安全的理念深入人心。

  二、十字路口的红绿灯全面采用智能化设计,市内很多十字路口由于等红灯,造成大量车辆行走缓慢,而绿灯车道则有空闲时间,这势必造成资源浪费,应根据车流量与先后两个十字路之间的距离和车速要求来人性化、智能化设计红绿灯的信号时间,缩短等车时间,同时可以有效减小污染,提高行车效率。

  三、除了有公交车停靠点之外,的士车随意停车载客,恶意抢客,占道运营,交通事故频发,由此造成的堵车现象日趋严重,因此建议在车流量较大的路段设立的士停靠点,对于违规停车、随意停车拉客现象进行相应处罚。

  四、在加大交通违法的成本,提高交通罚款金额之外,建立信息库,对违法者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违法记录,并根据违法程度确定参加义务劳动活动的时间。

  五、可以在一些车流量比较大的十字路口、学校门口地段大量采用立交桥方式通行,再配套建设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以便于自行车和行人通行。这样既保证了车辆畅通,又保证了行人和自行车的安全。

  六、对于交通状况进行实时播报,目前的电子显示屏显示的交通信息有限,可以适当加大屏幕以播报更大范围的交通情况。

  七、对于人员较多的单位,上下班时人员比较集中,交通压力大,由此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实行错峰上下班,尽量避开交通高峰。

  八、宣传和鼓励汽车使用环保燃料,节省能源,保护环境。

  促进和保证交通畅通,有效降低汽车尾气排放,减少城市污染,同时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经济复苏发展,交通畅通有序,市民才可出行安全,生活质量提高,如此完美的城市才可能长久、持续的发展。让交通通畅起来,迫在眉睫,从细节入手,从软硬件入手,人性化管理,小动作仍有大发展。  

提案者 韩春雷
部门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第2013008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韩春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东莞市道路交通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公布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建议

  在媒体宣传方面,交警支队与东莞电台交通音乐频道联合开办了《交通事故案例大家说》、《一路好心情》等节目。多次组织交管科、车管所、执法监督科等科室的民警走进电台直播间。与东莞电视台《东莞新闻》、《今日莞事》节目密切合作,及时报道交通管理的措施,开办了交通违法曝光专栏。与《东莞阳光网》密切合作,联办创建文明交通专栏。积极协调《东莞日报》、《羊城晚报》、《南方日报》等报纸的关系,同时积极利用与《东莞日报》合办的《交通安全导刊》、与《东莞时报》合办的“交警在线”专栏,与东莞电视台合办的“平安东莞”及“第一现场”专栏,大力报道交通整治,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新规定、新举措、新理念。据统计,自2012年开始截止至2013年3月18日,交警部门共出刊《东莞日报交通安全导刊》27期,发行270万份,《东莞时报》“交警在线”出刊45期,东莞电视台《平安东莞》栏目播放43期、《第一现场》播放专题4期,全市共出动宣传车4000多辆次,动用宣传力量10.5万余人次,派发宣传单230多万份,悬挂宣传挂图2600多套,举行交通安全宣传图版展览3600多场,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1286场次,举办大型交通安全宣传咨询活动380多次,与电台联办节目52次、制作电视宣传公益广告17条、播放公益广告达360条次,在各类报纸、杂志发表文章981篇。

  二、关于十字路口的红绿灯全面采用智能化设计,提高行车效率的建议

  交警支队已经成立了交通指挥中心,并在市区采用了澳大利亚SCATS智能信号控制系统,采用该系统的所有路口信号配置方案根据早高峰、平峰、晚高峰、低峰等不同时段设置了不同配时方案,然后通过埋在路口的检测线圈检测到车流量,并根据车流量选择相应的配时方案。该系统自2006年投入使用以来,运作效果良好,市区各联网路口通行效率基本能达到最佳状态。同时东江大道、鸿福路等19个主干路段绿波带的设置,也为市民节约出行时间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关于的士车随意停车载客,恶意抢客,占道运营,交通事故频发等问题(交通运输局、城乡规划局、交警支队联合回复)

  (一)交通运输局将从以下两方面着手加强出租车管理工作:

  1、督促各出租汽车公司加强驾驶员安全意识教育和运营技能培训。继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监督驾驶员文明礼貌驾驶,遵章守法经营。

  2、组织人员持续开展常态化整治。根据《东莞市出租车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常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部署,每周组织出租车行业协会和企业管理人员对出租车驾驶行为、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暗访,对发现问题的车辆和出租车驾驶员在行业内进行通报和要求整改。对暗访发现或执法部门查处的存在违反相关交通法规危险驾驶行为的驾驶员,督促行业协会按《东莞市出租小汽车行业公约》对其作出停车整顿教育处理。

  (二)对在车流量较大的路段设立的士停靠点的建议,城乡规划局原则上同意此建议。但设置出租车停靠点涉及因素较多,需作全面考虑,建议先选几个商业中心所在路段作为试点,评估效果后再推行。

  (三)对出租车违规停车、随意停车拉客现象进行相应处罚的建议,交警支队一直加大对出租车等客运车的管理力度。例如去年就开展了7个月的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成立了由40多名警力组成的执法专业队,从严查处出租车等客运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行动期间共查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2374宗。针对出租车问题,交警部门会继续加强同交通运管部门协调合作。

  四、关于加大交通违法成本,建立信息库等建议

  关于提高罚款金额,交警部门没有这项权力。关于交通违法罚款的数额,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相关的规定,交警部门必须依法办事,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罚款。关于建立数据库记录违法行为,这项工作交警部门已经完成了多年,目前的交通违法行为都会记录在数据库中。关于依据违法程度确定参加义务劳动,这条建议目前缺乏法律法规支持,交警是执法者,要依法办事,交警部门也期望法律能出台相关的规定,教育交通违法者,促使大家更加遵规守法。

  五、关于在一些车流量比较大的十字路口、学校门口路段设置立交桥、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建议(交通运输局与城乡规划局联合回复)

  (一)交通运输局在此方面所做的工作

  为改善我市主干公路交通堵塞问题,提高路网整体通行能力,交通运输局积极推进治理交通拥堵的工程规划和设计,指导市域干线道路交通疏堵工程合理实施。交通运输局于2007年开始组织设计单位对我市三条主干公路(莞长路G107、莞惠路S357和东深路S255)堵塞严重的主要交叉路口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了立交化改造方案。目前,寮步镇金富路口、京都路口,樟木头镇石新路口等三处已经完成改造,东城区四环路口和水濂路口、大岭山信立农贸市场路口等七处正在施工。

  (二)城乡规划局在此方面所做的工作

  为改善市中心区交通状况,2012年规划局开展了《东莞中心区交通改善实施规划》研究工作,《东莞中心区交通改善实施规划》提出近期对市中心区19条道路进行升级与改造,远期对中心区10条道路的升级与改造,将大力改善中心城区交通状况。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规划局已开展15条道路升级与改造相关项目建议书工作。

  1、为改善交叉口通行能力偏低是产生交通拥堵现象,结合《东莞中心区交通改善实施规划》相关成果,规划局正在开展《东莞市中心区交叉口优化设计指南研究》工作,通过对现状交叉口数据的收集,优化调整交叉口渠化车道长度、道路中心线偏移、增加掉头车道、增加进口道车道数、增加人行二次过街设施等设施。

  2、为改善非机动车行驶条件,规划局完成了《东莞市区自行车专用道近期实施规划》,在市区11条道路建设双向总长77.45公里的自行车专用道。目前结合绿道建设工作将自行车专用道纳入绿道建设中同步实施。

  3、为改善四环路周边人行过街状况,规划局完成了《市区九个人行天桥项目建议书》并报送市发改局,在四环路、莞太路、旗峰路、莞长路等人行过街需求较为旺盛的地方,增设立体过街设施。

  六、关于交通状况实时播报,适当加大屏幕以播报更大范围的交通情况的建议

  交警支队将收集到的交通信息通过交通电台和诱导屏等媒介进行实时播报,目前城区总共有30块诱导屏,基本覆盖城区主要道路。诱导屏的尺寸有相关的标准规定。诱导屏的尺寸必须与杆件相配套,如果改变尺寸会造成安全问题。

  七、关于实行错峰上下班,尽量避开交通高峰的建议

  交警部门正着手对我市错峰上下班实施调研,目前民意调查正在进行中,相关错峰措施将根据调研结果推行实施。

  八、关于宣传和鼓励汽车使用环保燃料,节省能源,保护环境的建议(环保局回复)

  (一)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主要措施

  1、严把车辆准入关。严格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严把新车和外地转籍车辆准入关,凡不是国IV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注册登记和转入,从源头遏制机动车排气污染。

  2、严把油品质量关。按照省有关部门统筹规划的推广时间表,在我市推广供应国IV标准的成品油,从而有效降低二氧化硫含量,保护汽车三元催化装置正常工作,降低氮氧化物排放量。

  3、严把车辆年审关。凡经检测排气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发放环保标志。通过实施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监管信息化管理和落实驻场监督员现场监管制度,加强对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的监管力度,与交警部门紧密配合,保证车辆年审必须先通过排气污染检测前置审核关。

  4、严把日常监管关。通过严格执行对机动车环检机构派驻现场监督员监管制度、机动车排气监管网络监管制度、对全市各环监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制度,形成多管齐下、实时监管良好机制,加大对全市环检机构全方位监管力度,对弄虚作假检测行为依法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5、严把道路抽检执法关。由环保、公安交警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在市建成区道路及停车场对黄标车实施不定期抽检。对检测超标车辆,由公安机关执法人员依法采取暂扣行驶证等强制措施,环保执法人员现场出具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

  6、严把限行执法关。逐步扩大限行范围。我市实施的第三阶段限行范围已扩大到环城路(不含)以内范围。我市正在限行区内建设固定式电子抓拍系统,通过科技手段,加大对冲禁区黄标车及无标车监管力度。下来根据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际情况,限行区域或道路将逐步扩大,促使黄标车车主主动淘汰。

  7、严把义务举报关。大力推行机动车排气超标义务举报制度,动员全体市民参与对“黑烟车”的查处和社会监督。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逐步形成了市民关心、媒体关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按计划稳步推进淘汰黄标车工作落实

  我市黄标车共约12.3万辆,为有效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完成总量减排任务和实现总量控制目标,市政府已印发实施了《东莞市黄标车淘汰更新实施方案》(东府办〔2012〕95号),计划分年度、分批次在2015年底前基本淘汰黄标车。市政府已印发了《东莞市校车财政补贴实施方案》(东教〔2012〕8号)、《公交车辆淘汰更新LNG车型和财政补贴方案》(东交〔2012〕533号)、《东莞市黄标车淘汰更新鼓励补贴实施方案》(东府办〔2013〕9号),通过对黄标车淘汰予以适当财政补贴,推动黄标车淘汰更新。  


办理单位 东莞市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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