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30085)关于加强我市市区公交车专用道管理的建议

  自从我市市区道路改建以来,为方便市民出行,在交通高峰时段即上午7-9时,下午5-7时,将道路右侧的机动车道划为公交车专用车道,以提高交通效率。但是,据这些年来的观察,因疏于管理,该车道形同虚设,远未达到方便出行、提高效率的目的,甚至影响交通,增加不安全的因素。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有:

  1.自行车违规占用公交车专用车道。

  每天可以看到,在早晚上下班的高峰时段,公交车专用车道成为自行车道,成群结队的自行车在公交车道自由轻松地行使,如入无人之境。公交车为了避让自行车而急转进入小车道,严重影响小车道的行驶顺畅,同时也增加小车与公交车碰撞造成交通事故的几率。

  2.轻便型电动自行车上路。

  几年前,我市已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但是另一种轻便型电动自行车逐渐增多,该车在外形上与普通自行车相似,但行驶速度可达30-40公里/小时。每天都可以看到该型自行车在市区公交车专用道悄然无声地飞快“鼠窜”,随时会给骑车人和他人带来人身损害。随着这类车辆的逐渐增多,将成为严重影响我市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

  3.交警管理不力。

  交警执勤上岗多数是在十字路口、红绿灯下监督检查机动车辆,对行人和自行车管理不力,甚至视而不见、放任自流,使得自行车在公交车道上无所顾忌。

  办    法:

  1.交警部门重视对公交车专用道的管理,把它当成一项民生工程来实施,出台行人及自行车交通管理条例,利用各种媒体,重点加强宣传在公交车专用道骑自行车的危害性,使骑自行车的市民了解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各行其道。

  2.加强上岗执勤的交警的责任心,建立交警区域道路秩序负责制,交警在管理十字路口交通的同时,认真管理所管辖路段公交车专用道的交通秩序,杜绝自行车在公交车道行驶,保证公交车道专用道在交通高峰期的顺畅,把公交车专用道的交通运行效率与交警的业绩挂钩。定期组织交通协管员和志愿者维护交通,对在公交车专用道上骑自行车的违规者及时劝阻和教育,对屡教不改者由交警给以适当的处罚,以强化守法意识和培养良好的交通习惯。

  3.取缔轻便型电动自行车或限制其在自行车道的行驶速度。

  我们相信,有交管部门的重视,交警认真履职,就能提高公交车专用道的运行效率,造福市民。 

提案者 韩春雷
部门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第2012008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韩春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市区公交车专用道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自行车不能进入公交车道法规宣传的建议

  我们多次在广场、车站等地举办交通宣传活动,还联系东莞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与群众交流,通过广播、电视提醒群众在规定时段内社会车辆和自行车不要占用公交车道,我们还利用市区的大屏幕播放这方面的宣传标语,执法中发现占用公交车道的自行车骑车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或者警告,今后,我们将继续采取形式多样的手段,加强这方面的宣传。

  二、关于加强公交专用道的管理的建议

  我们在全市公交专用道安装了10套抓拍不按规定行驶公交专用道的电子监控设备,依法处罚违法司机。同时,我们还加强公交车道所在路段的巡逻管控,一旦发现社会车辆行驶,立即警告其离开公交专用道。对非机动车行驶公交专用道的行为,我们也大力进行了整治,特别是每年创建文明城市整治行动期间,出动大量警力纠正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但是由于道路设计的缺陷,非机动车骑车人不愿意走非机动车车道,而是走公交专用道,非机动车走公交专用道违法行为很容易反弹。

  三、关于取缔轻便型电动自行车或限制其在自行车道的行驶速度的建议

  我市已经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我们在日常执法中,对于发现违规上路的电动自行车,将一律依法进行查处。 


办理单位 东莞市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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