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第2013007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赵一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及时短信通知车辆违章信息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从2012年10月份开始,交警支队已经依托东莞政务网短信平台,对每一条机动车违法信息向车主发送手机短信提醒。
但是对于电子警察等非现场执法抓拍到的违法记录,为了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交警支队内部实行严格的审核制度,经确认后方可录入交通违法处罚系统,按照工作规范,该流程必须10日内完成。只有录入交通违法处罚系统的违法记录,才有可能依托短信平台自动发送提醒,因此在出现违法行为后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通知车主或驾驶人无论从技术上还是时间上都存在着不可逾越的困难。
此外,现东莞登记在册的汽车已达126万余辆,机动车驾驶人已达171万余人,由于相当部分的车主、驾驶人在进行登记时所留资料不规范,尤其是所留手机号码多数非本人号码,或者变更后未及时向车管所报备,据交警支队评估,目前仍有效的手机号码不足总数的2/5,这也导致目前交警支队所实行的短信提醒功能收效不大。
下一步,交警支队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醒广大机动车车主、驾驶人及时到支队车管所更新个人联系方式等资料,并在日常的车驾业务受理中及时要求车主填报最新联系方式,以有效提高交通违法信息短信提醒功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