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30079)关于及时短信通知车辆违章信息的建议

  随着东莞市市区车辆数量的增加,维护交通秩序的任务也更加繁重,为了有效维护交通秩序,交管部门在重要交通路口都安装了电子眼。交管部门根据电子眼的记录状况,对违反交通秩序的车辆进行罚款和扣分处理。我们认为,安装电子眼的初衷是为了维护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及时纠正违规现象,而不是为了罚款和创收。但现实情况是,很多车辆只是到了年检的时候才发现被罚了很多的钱。市民对交管部门的这种做法还是有很大意见的。

  尽快交管部门提供了交通违章查询网站,12580查询渠道,但大部份司机会想当然地认为没有违章行为,所以不会主动去查询,致使在短时间内重复出现相同的违规现象。例如,小车在上班时间行使在公共汽车道上、在重要单位门前停车没有留出通道等等,很容易被驾驶员忽略。

  办    法:

  建议交管部门对每次记录下来的违规车辆及时发送短信通知,告知违规地点、违规时间、违规原因等要素,这样就能在第一时间纠正驾驶员的违规行为,有效减少驾驶员的违规现象。  

提案者 赵一杰
部门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第2013007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赵一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及时短信通知车辆违章信息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从2012年10月份开始,交警支队已经依托东莞政务网短信平台,对每一条机动车违法信息向车主发送手机短信提醒。

  但是对于电子警察等非现场执法抓拍到的违法记录,为了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交警支队内部实行严格的审核制度,经确认后方可录入交通违法处罚系统,按照工作规范,该流程必须10日内完成。只有录入交通违法处罚系统的违法记录,才有可能依托短信平台自动发送提醒,因此在出现违法行为后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通知车主或驾驶人无论从技术上还是时间上都存在着不可逾越的困难。

  此外,现东莞登记在册的汽车已达126万余辆,机动车驾驶人已达171万余人,由于相当部分的车主、驾驶人在进行登记时所留资料不规范,尤其是所留手机号码多数非本人号码,或者变更后未及时向车管所报备,据交警支队评估,目前仍有效的手机号码不足总数的2/5,这也导致目前交警支队所实行的短信提醒功能收效不大。

  下一步,交警支队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醒广大机动车车主、驾驶人及时到支队车管所更新个人联系方式等资料,并在日常的车驾业务受理中及时要求车主填报最新联系方式,以有效提高交通违法信息短信提醒功能的效果。  


办理单位 东莞市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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