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30078)关于在东莞城区添置统一管理的免费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建议

  为进一步完善城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探索绿色公共交通发展模式,倡导市民改善出行方式,发挥自行车环保、节能、便民、健身等优点,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推进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现提出根据我市实际,借鉴外地公共自行车管理的成功经验添置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建议。

  东莞自从禁摩后,城市交通压力大为增加,市民出行对汽车的依赖越来越高,而公交系统发展又不完善,存在公交线路少,站点少,网点覆盖不全,公交车运行时间短等诸多问题,市民靠公交系统出行非常不方便,导致市民私家车的拥有量急剧上升,短短几年内,东莞的马路迅速出现严重拥堵,上下班时间红绿灯路口经常排起了长龙,有时马路简直就是一个小型停车场,给市民正常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2011年以来,东莞市大力倡导自行车绿色出行,并投入超15亿元的造价进行绿道建设,目前为止已完成省级绿道255公里,城市和社区绿道511公里,虽然东莞自行车道完善了,且绿道风景优美,建设标准高,但却面临使用率不高的现实困境。

  究其根本,东莞市流动人口巨大,自行车人均持有量非常少,公共场合管理自行车的设施也不完善。如何引导市民真正节能环保,绿色出行,既实现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同时又能达到增强市民身体素质的目标,结合东莞目前的公共交通现状,适时配置统一管理的自行车租赁系统不失为一个较好的办法。

  办    法:

  目前国内许多城市都已配置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具体操作我们可以参考已实行城市的先进经验,并结合东莞自身实际,进行合理配置,先在中心城区试行,并适当在全市推广。

  1.科学运营。通过招商引资组建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市政府对每个站点、每辆自行车进行补贴。由自行车公司负责管理系统和服务网点的建设,购置自行车车辆等有关硬件设施设备,并负责运营管理。

  2.统一管理。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服务网点实行统一规划,按照高标准与简易型、亭棚式与无棚式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进行配置。在主街道、公园、广场使用高标准亭棚,在次街道和条件受限路面使用简易棚或无棚式。每个网点安装锁车器,实行无人值守。在开阔地段,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大型公共自行车枢纽站,可实行有人值守。

  3.合理选点。争取实现城区站点全覆盖,包括公共场所、大型商场、超市、机关单位、大中专院校、大型社区等人口流量集中地段,逐步建成网点布局合理、服务质量优良的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

  4.鼓励利用。市民统一办理自行车IC卡便可租用自行车,在任何一个网点实现通租通还。今后可酌情将公交IC卡与自行车IC卡实现一卡通管理。公共自行车1小时内免费租赁;每超过1小时按1元/小时计费(其中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倡导“随用随骑、骑后速还”的用车理念,提高公共自行车的使用效率,办理自行车IC卡的需缴纳300元的使用押金。另外还可与公共汽车使用时间挂钩对自行车IC卡用户进行收费优惠,比如累计坐10次公交车可免费使用1小时公共自行车等。

  希望能通过增设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城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并在全体市民中大力推行绿色出行方式,逐步缓解市区交通拥堵、停车困难的问题,推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方便市民生活,优化我们的生存环境。  

提案者 赵一杰
部门答复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30078号提案的答复

  赵一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东莞城区添置统一管理的免费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局与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分别提出了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开展区域绿道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问题的复函》(东府办复〔2011〕501号)文件精神,我局负责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市区区域绿道公共自行车系统,会同市绿道办、市财政局等部门深入研究项目建设和后续运营工作,并明确市区区域绿道公共自行车以BOT方式投建、运营。我局对该项目于2012年1月7日和2月6日两次通过东莞市产权交易中心面向社会招标,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该项目连续两次公开招标失败。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绿道办认真分析两次招标失败的原因:投标供应商普遍认为该项目投资大,风险高,回报周期长,因此投资兴趣不大。

  为充分考虑将市区区域绿道公共自行车系统与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有机结合,扩大项目经营范围,令项目服务人群更广。我局会同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绿道办组成专题考察组,赴株洲市、深圳盐田区、中山市和惠州市,通过座谈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考察学习公共自行车系统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形成《关于赴株洲、深圳、中山、惠州考察学习的报告》报市政府,建议取消BOT,采用政府投资购买企业服务的模式,由市财政负责支付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建设和运营费用,将设施安装、车辆购买以及维护运营等综合打包,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标单位,负责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建设和运营。

  根据市领导对《关于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我局协同市规划局对项目总体规划、建设规模、实施步骤、建管模式、费用负担等专题进行充分深化论证,完善后再报市政府审定。  


办理单位 东莞市城管局
网友评价
支持 0   反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