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30077)关于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的建议

  目前东莞市注册的机动车已超过百万辆,还有不少外来的车辆在东莞市内行驶,同时车辆的数量还在迅速增加。但随之而来的酒后驾驶、超速驾驶、强行超车、强闯红灯、恶性超载、疲劳驾驶、横冲直撞等情况时有发生,这些不守交通规则秩序的行车行为已成为马路杀手,导致交通事故不断发生,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给我市当前的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

  东莞的人口达数百万计,但是大多数人交通意识不是很强,不守交通规则,不守秩序,譬如冲红灯、不走天桥、横跨马路、人车争路等现象随时可见,这些不文明的行为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

  统计数据表明,交通事故的发生90%以上责任是由驾驶员和行人的交通行为造成的。因此,如何提高驾驶员和行人的安全交通意识及行为就显得格外重要。

  办    法:

  1.深入宣传教育。在全市范围内通过电视、电台、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把培养广大群众文明交通的意识,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内容,提高广大机动车驾乘人员的安全防范思想,将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真正根植到每一个人的心中,逐步养成自觉文明的交通习惯,从根本上改善交通安全状况。

  2.从学校开始进行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从幼儿园到中小学校,要把交通法规、交通常识等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年度教学内容,引导学生从小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思想观念和文明行为。

  3.以广大工厂、企业为宣传对象,加强数以百万计的外来工作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法规的认知普及。此外,还要在各村委、居委社区、住宅小区等广泛宣传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法规。

  4.提高道理交通监控。在道路繁忙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复杂路段、重要区域、重点路段完善各种交通标志,设立交通执勤点,实行安全督查,并增设电子摄像头等监控设备,增强监控和管理实效。

  5.加大对各类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执法力度。以专项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特别对危害交通安全的酒驾、超速、强行超车、强闯红灯、疲劳驾驶和“黑车”非法营运、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要给予严厉查处打击。通过严管重罚,震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减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打造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提案者 李有枝
部门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第2013007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有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方面的建议

  (一)强化媒体宣传

  交警支队与东莞交通音乐频道联合开办了《交通事故案例大家说》、《一路好心情》等节目。并组织了相关科室多次走进了电台直播间与听众互动。与东莞电台《东莞新闻》、《今日莞事》节目密切合作,及时报道交通管理的措施,并开办了交通违法曝光专栏。与《东莞阳光网》密切合作,联办创建文明交通专栏。此外,我们还积极协调《东莞日报》、《羊城晚报》、《南方日报》等报纸媒体,积极利用与《东莞日报》合办的《交通安全导刊》、与《东莞时报》合办的“交警在线”专栏、以及与东莞电视台合办的“平安东莞”及“第一现场”专栏,大力报道交通整治,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新规定、新举措、新理念。据统计,2012年《东莞日报交通安全导刊》出刊23期,发行230万份,《东莞时报》“交警在线”出刊35期,东莞电视台《平安东莞》栏目播放36期、《第一现场》播放专题4期,全市共出动宣传车4000多辆次,动用宣传力量10.5万余人次,派发宣传单230多万份,悬挂宣传挂图2600多套,举行交通安全宣传图版展览3600多场,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1286场次,举办大型交通安全宣传咨询活动380多次,与电台联办节目52次、制作电视宣传公益广告17条、播放公益广告达360条次,在各类报纸、杂志发表文章981篇。

  (二)拓展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

  交警支队以开展“五进”宣传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拓展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一是派出两名讲师,在全市校园、工厂、危化品运输企业、公汽和公的公司进行巡回讲课,提升驾驶人、学生、工厂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特别针对学生的出行特点,为学生讲解行走、过马路、骑自行车、乘坐汽车等方面的交通安全常识,使交通安全信息真正入耳、入脑、入心。二是结合“大走访”工作,派出领导和民警深入到村民、居民、新莞人家中走访,向他们传播交通安全知识,要求他们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确保出行安全。三是强化主题宣传。在2012年6月份的“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中,交警支队组织各大队在人流密集的广场、工业区、校园以播放交通事故警示宣传片,展出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图片,设置交通事故警示宣传栏,集中曝光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公布事故处理结果等方式,深入开展宣传月活动。

  (三)创新宣传方式

  2012年以来,交警支队还创新宣传方式,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突出特色,坚持把文明交通宣传贯穿工作的始终,开创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利用户外宣传栏、LED广告屏、交通诱导屏展示、播放交通标语和宣传片。利用车流、人流密集的鸿福路会展中心路段、鸿福路光大证券、南城海雅百货、世博广场等繁华地段9处户外LED广告屏,及市区和两个高速公路大队的交通诱导屏,每天以120次的频率滚动播放文明交通宣传标语和交通安全宣传片。二是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开展了以“尊重生命,尊重斑马线,车辆慢行、行人优先”为主题的斑马线交通倡导活动,劝导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传播交通安全知识。三是加大短信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面。推出手机“彩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的模式,凡是东莞交警系统工作人员的手机号作为被叫方时,主叫方的手机就会显示一条关于交通安全宣传的“彩印”;联系了市文明办,由文明办商请中国移动公司,向东莞所有移动手机用户发送文明交通短信息;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有奖短信问答竞赛活动。四是利用“公安交警网”网页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公安交警网是交警支队为进一步落实省公安厅“抓一化促八率”工作部署和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而推出的一项重要便民服务措施。支队利用这个平台,发挥网络的优势,大力宣传交通安全常识,普及交通法律法规。

  (四)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养成(教育局答复)

  教育局积极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从学生抓起,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通过集中宣传教育与专题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形式,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我们要求学校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以及周末及假期前最后一课安全教育10分钟活动等契机,通过落实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一次交通主题安全讲座等活动,大力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持续强化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引导学生遵守交通秩序。二是强化专题宣传教育。联合交警等部门,结合校车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开展“430交通安全公益宣讲”进校园活动,通过专业的讲授和事故案例的解析,教育引导学生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安全应急能力,促进牢固树立交通安全观念。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继续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通过开展“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不断发展。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场所、进家庭)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是深入宣传新的交通法规。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宣传等多种方式,使广大市民更加熟知这些交通法规。

  四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曝光一批不文明交通行为和交通违法行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五是充分发挥两台LED宣传车作用。精心准备各类有教育意义的视频音频材料,深入学校、企业、社区等场所开展宣传工作。

  六是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逐步完善车管所、违法处理窗口、事故处理窗口宣传阵地建设。

  七是突出重点集中宣传。结合“春运”、“两会”、“五一”、“十一”等重点时间节点以及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状况,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出行提示。

  八是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和宣教室的作用。进一步延伸宣传触角,广泛组织重点驾驶人、中小学生、驾校新毕业学员等重点群体,开展内容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九是积极联系团市委,进一步壮大和规范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文明交通劝导活动。

  十是深化宣传教育业务培训。通过定期举办业务培训、远程视频教学,邀请新闻传播、活动策划、公共关系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授课,组织宣传业务骨干学习交流。

  十一是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六上”(上电视、上报纸、上网络、上手机、上街头、上广告屏)力度。

  二、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监控的建议

  当前我市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管养主体不统一(不同镇街、不同道路管理主体不尽相同),造成了标志标线设置的科学性、规范性得不到有效监督和管理。

  2013年,根据公安部及省交管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将组织开展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以及电子监控设备设置规范性的全面排查,目前工作方案正在制定中,届时交警部门将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结合排查工作组意见,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整改方案。

  三、关于加大对各类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执法力度

  近年来,全市交警部门重点开展了对营运客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辆、货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以及酒后驾驶、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交警支队每年结合各时期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的特点开展相关整治行动,各项专项整治行动贯穿全年,从未间断。同时,我们开展了大巡逻工作,全警上路,保障路面行车秩序,及时纠正与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办理单位 东莞市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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