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30075号提案的答复
蔡家树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组债务管理,优化农村资产负债结构的建议》收悉。提案深入分析了清溪镇村组债务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对加强村组债务管理提出了四点解决办法,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年初以来,我局会同市委办督查室、民政局、金融工作局、财政局、公安局、城管局等部门进行研究,在起草全市村组债务管理工作方案、制定村组增收减债考评标准过程中,充分吸收了您的建议。现重点就您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村组债务考评机制问题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村组债务问题,去年首次将加强村组债务管理列为重点督查任务。我局根据督查工作要求,制定了全市村组债务管理工作方案。各镇街也制定了实施方案,将减债任务落实到具体的村组。经过一年努力,取得了良好效果。至2012年底,全市村组新增借款82宗,比上年减少29宗;两级总负债264.88亿元,减少15.55亿元,减幅5.55%;两级负债率20.97%,比年初下降1.74个百分点,完成控制在22%以内的目标,平均负债水平比全省低7个百分,比全国低18个百分点;负债率超过50%的村组从年初的283个降至216个,减少67个,完成减少44个的任务。今年一季度,全市村组经营总收入38.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7%;纯收入19.4亿元,增长15.5%;村组两级借款余额126.7亿元,减少7.5%;资产负债率19.1%,下降2.3个百分点;负债率超过50%的村组182个,比上年末减少34个。
今年,市委、市政府继续将村组增收减债列为重点督查考评事项,目前已拟定了具体的考评标准,从增加集体收入、提高收入质量、降低债务水平、优化债务结构等四个方面提出要求。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拟定的考评标准,起草了全市村组债务管理工作方案,目前正征求各镇街意见,待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
加强村组债务管理,已成为市委、市政府评价镇街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常规性考评项目,形成了市考核镇、镇考核村组的分级考评机制,有力地推动了相关工作的落实。
二、关于高负债村组债务化解问题
《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提出,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负债率应当控制在50%以内,我市据此将负债率超过50%的村组定为高负债村组。部分高负债村组,日常运作和利息负担沉重,依靠自己力量难以为继,负债率不降反升。今年一季度,尽管负债率超过50%的组数量有所减少,但负债率超过50%的村增加了2个,其中负债率超过100%(资不抵债)的村增加1个。高负债村组减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为了寻求高负债村组减债的有效途径,我局于今年年初开展了专题调研,总结望牛墩、洪梅、道滘、清溪、黄江等镇申请企业破产、资产剥离折让、以地抵债、协商销减本息、债转股、村组内部融资帮扶等减债典型个案,并积极向市委督查室反映。目前,我局正着手起草《关于开展高负债村组债务化解和村组隐性债务防范专题调研的通知》,市委督查室已计划将高负债村组减债问题列入今年的督查调研项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计划年中会同市委督查室、金融工作局等部门,探索有条件减免高负债村组借款本息的操作办法,以帮助高负债村组减轻债务负担。
三、关于盘活资产减债问题
2012年,全市村组两级集体总资产达1263.08亿元,资产收益率6.83%;两级应收款余额144.65亿元,与当年总收入155.05亿元相当。加强物业管理、提高资产收益,加强应收款管理、减少资金占用,是盘活集体资产减债的主要途径。
为提高集体收益,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要推进资产交易平台建设。截至5月底,全市资产交易平台软件开发基本完成并在虎门镇试运行,麻涌、常平、洪梅、虎门、樟木头、长安、石排、道滘、厚街、万江、望牛墩、大岭山、清溪、南城14个镇相继成功开展了首宗交易,全市共成功交易593宗,成交金额11.6亿元,溢价额1.9亿元,溢价率19.1%。随着资产交易平台的全面推行,全市资产收益水平将有所提升。
为加强应收款管理,2011年出台的《东莞市农村(社区)干部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提出农村干部薪酬与应收款收取情况挂钩。今年,我局将分类筛选一批欠款“钉子户”,协同市司法、宣传等部门制定应收款集中催收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市集中催收行动,对长期大额欠款的债务人定期汇总,通过媒体进行通报,并列入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黑名单,对各集体经济组织作出风险提示,力争收款率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
四、关于压减借款和开支问题
为促进集体节支减债,我市从2002年开始推行“一支笔”审批制度,规范开支审批的权限和程序;2007年开始推行重大事项审查制度,规定集体收支计划、借入款项、股东分红等事项要报镇街审查;去年还专门就村组债务管理和股东分红管理出台文件,集体借款和非生产性开支得到了有效压减。今年一季度,全市村组两级总负债240.3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7.3%,其中借款126.7亿元,减少7.5%;两级分配开支总额25.7亿元,减少4.6%,其中公益福利费18.1亿元,减少5.2%,股东分红6.8亿元,减少2.9%。
下来,我局计划从三方面指导镇街加强节支减债工作。一是指导镇街参照《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完善重大事项审查、开支审批等制度。二是总结长安、塘厦等地经验,出台集体经济组织预算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镇村两级联动的预算机制。三是加强统计监测和督查考核,每月统计、每季通报相关情况,力争年内全市村组两级借款减少3%。
五、关于促进集体经济持续增收问题
我市一直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2012年8月24日召开了东莞近年来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一次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暨镇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会议。市委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均出席了会议,并亲自部署工作。会议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发展、加强管理、深化改革的系列政策文件,提出了引导农村集体壮大物业型经济、完善服务型经济、培育投资型经济以及强化体制保障、资源保障、工作保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农村集体经济转变发展模式和增长方式,加快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市财政今年安排了1亿元资金,开展镇村产业升级项目补贴奖励试点,对全市镇村发展“工改工”、创新型经济、自有产权商务楼、连片拆除改造等9个类型的项目实施补贴奖励,待总结试点经验后将全面铺开相关工作。
下来,我局将紧紧围绕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发展、加强管理、深化改革系列政策文件,结合提案要求,狠抓政策落实贯彻,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的转型发展。目前,联系会议制度已获市批准建设,《镇村产业升级补贴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上报市政府审定,通过搭建发展平台,优化发展环境,创新发展模式,拓宽发展路径,指导镇街建立工作机制,做好项目申报。开展镇村产业升级补贴奖励工作试点,加紧筛选一批包括理顺用地手续、“三旧”改造、“工改工”等农村集体经济重点项目,实施补贴奖励优惠措施,并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建立样板示范,推动政策全面落实,切实壮大物业型经济、发展服务型经济、培育投资型经济,促进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同时,不断完善市镇主导开发、兼顾村组利益的统筹发展机制,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资金等形式入股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开发、“三旧”改造等,创新发展模式,促进镇村协调发展。
六、关于减轻集体开支负担问题
市委市政府向来高度重视农村减负工作,不断加大财政补助和转移支付力度。根据《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镇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委发〔2012〕24号)文件,市将进一步合理划分市、镇、村三级事权与财权,加大对农村公共财政投入,扩大补助范围,减轻农村的公共开支负担,并从2013年起,从市镇(街道)参与税收分成收入中切块5%,在清晰核算和定向、定责、定标准的基础上,通过5年时间,逐步推进“两保三统筹”,即根据“保基本、保必须”的原则,逐步由市镇两级统筹承接村(社区)负担的治安、环卫、行政管理等基本公共服务开支,切实为村组“减负”。今年3月29日,市下发了《东莞市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资金补助实施方案》(东府办〔2012〕40号),全面落实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开支财政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设立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资金,对全市593个村(社区)的治安、环卫和行政管理支出进行补助。按照2012年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口径,2013年补助资金达12.2亿元,覆盖全市各村(社区)的治安、环卫和行政管理约50%的支出,且支出标准随着税收收入的增长同步提高,逐步实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全覆盖。据统计,2013年,清溪镇各村(社区)将获得市财政基本公共服务补助资金约为4328万元,有效减轻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经费的压力。
以上是您所提建议的答复。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关注和支持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并继续为我市农村发展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