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30074)关于加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的建议

  东莞社区集体经济总量庞大,已经成为东莞经济的三大支撑之一,集体经济发展不仅关系到东莞经济发展,更关系到东莞民生福利和社会稳定。然而,由于集体经济主要建立在土地出让和以厂房、商铺等物业租赁主,随着近年来东莞制造业经济的转型升级,劳动密集型企业逐渐向内地转移,租赁业日渐式微。为此,社区集体经济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如何加强社区资源统筹和管理,如何扶助社区集体经济走出困境,已经成为东莞确保基层稳定、保障群众福利,乃至实现高水平崛起必须迫切解决的问题。长期以来,集体经济在粗放经营惯性中发展,积累了许多老大难的问题。

  一是集体预算执行难度较大。社区集体虽然按照镇一级要求编制了年度收支预算,但由于市及市属部门在下达政策、行政任务时往往没有对社区基层进行咨询,也没有在上年末或年初将有关计划及时下发给社区,导致社区集体很难将这些非生产性开支编入年度预算中。由于这些政策、行政任务往往纳入集体年度考评,集体只能尽力融集资金完成任务,产生较大金额的预算外开支,加大社区集体预算执行难度的同时,占用了扩大再生产的资金,从而影响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甚至个别社区因为这些预算外的非生产性开支,出现资金缺口,导致资金周转困难。

  二是社区集体收入来源单一。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大多数社区以出租土地、厂房为社区集体收入主要来源。集体经济增长依赖于集体物业租赁率,对外部经济高度依赖,并且受制于实体企业的兴衰,抗风险能力弱。目前,这种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增长后劲明显不足,而且部分集体物业已进入维修期,进一步加重集体经营成本。以厚街为例,2012年1至11月,全镇社区集体经营性总收入10.36亿元,其中物业租赁收入为7.65亿元,占经营性总收入的73.84%,物业出租占社区集体收入绝大部分。

  三是公共开支庞大。随着社会公益福利体系逐步健全,社区集体负担的社会管理行政费用及公共负担越来越重,治安维稳、环境卫生、社会保险等费用不断攀升。庞大公共开支很大程度削弱了集体资本积累用于扩大再生产,拖慢了集体发展步伐。以厚街为例,2012年1至11月,全镇社区集体经营性纯收入为4.81亿元,仅公益福利费开支就高达3.64亿元(其中治安经费7544万元、环卫经费6038万元、社会保险7514万元),同比增加680万元,占经营性纯收入75.68%。

  办    法:

  一要加强社区工作统筹规划。建议市属部门在下达任务前应充分考虑社区的经济承受能力及可操作性,加强咨询统筹,并在年底对下一年度(或当年年初)须镇社区配合完成的任务及各项指标要求作一份计划,结合“两保三统筹”补助的实施,协同财政部门建立健全市、镇、社区三级联动的预算机制,要求市镇有关部门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列下一年度对社区的补助项目和需要其配合完成的工作任务,明确补助金额和负担款项,使社区能“心中有数”。

  二要切实减轻社区公共费用开支。建议市属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村集体经济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从市镇参与税收分成收入中切块5%,通过5年时间,按照“保基本、保必须”的原则,逐步由市和镇两级统筹承接社区目前负担的治安、环卫、行政管理等基本公共服务开支。同时,建议市政府继续对村级行政及公共管理费用进行财政补助,并在原资助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同时扩大补助对象的范围,让更多社区集体受惠。

  三要规范政务中心建设。村级体制改革全面推行后,由于设立政务中心,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必定增加相关费用支出,为规范管理,减轻基层集体负担,建议由市委、市政府统一制定政务中心人员定编,同时落实相关经费。

  四要规范集体资产交易平台操作。建议市委、市政府细化集体资产交易平台操作办法和措施,明确标的物额度、交易登记、招标公告、所有权的出让、使用权的出租、资产评估等具体管理办法和流程,规范资产交易。

  五要加大对后进社区帮扶力度。建议市政府对欠发达社区优先安排发展项目,重点支持做好社区道路、供电、给排水、绿化亮化美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区投资发展环境,并在政策、财政上实施帮扶,帮其拓宽增资减债的渠道,增强后进社区自身的造血功能,缩短其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实现统筹协调发展。

  六要加大引进高新企业的社区补助。经了解,目前我市对引进高新科技企业的补助只到镇一级,对于社区的补助还是个空白,因此建议市政府增加对引进高新科技企业的社区补助,提高社区转型升级的动力。  

提案者 厚街镇政协小组
部门答复

  答复单位:财政局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130074号答复意见

  厚街镇政协小组:

  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130074号《关于加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的建议》收悉。提案指出,我市集体经济在粗放经济惯性发展中,存在着很多问题,一是集体预算执行难度大,市及市属部门在下达政策、行政任务时没有考虑社区的预算执行需要,导致个别社区因这些预算外的非生产性开支,出现资金缺口,资金周转困难;二是社区集体收入来源单一,集体经济增长依赖于集体物业租赁率,对外部经济高度依赖,这种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增长后劲明显不足;三是公共开支庞大,随着社会公益福利体系逐步健全,社区集体负担的社会管理行政费用及公共负担越来越重,治安维稳、环境卫生、社会保险等费用不断攀升。

  提案建议:一是要加强社区工作统筹规划,建议市属部门在下达任务前充分考虑社区的经济承受能力及可操作性,加强咨询统筹,建立健全市、镇、社区三级联动的预算机制,确保社区预算能顺利执行。二是切实减轻社区公共费用开支,建议市属部门严格按照切块资金保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的要求,逐步由市镇财政承接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并对村(社区)其他行政及公共管理费用进行财政补助。三是规范政务中心建设,建议由市委、市政府统一制定政务中心人员定编,同时落实相关经费。四是规范集体资产交易平台操作,建议市委、市政府细化集体资产交易平台操作办法和措施,规范资产交易行为。五是加大对后进社区帮扶力度,建议市政府对欠发达社区优先安排发展项目,并在政策、财政上实施帮扶,缩短其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六是加大引进高新企业的社区补助,建议市政府增加对引进高新科技企业的社区补助,提高社区转型升级的动力。

  就提案相关建议,我局回复办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加强社区工作统筹规划问题。根据《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动镇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委发﹝2012﹞24号)第27条规定,“镇(街道)一级每年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村(社区)公益费用预算额度。市、镇(街道)有关部门委托村(社区)组织开展相应工作且涉及经费支出超出预算的,市、镇(街道)两级财政要相应安排工作经费”。另根据《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村集体经济管理的若干意见》(东委发﹝2012﹞25号),“市镇部门委托村(社区)、组开展年度预算之外工作的,要安排相应工作经费,不得向村(社区)、组转嫁负担”。我局将认真履行市委、市政府的文件精神,严格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建议市属部门在下达工作任务(涉及社区配套资金或自筹投入资金)前,广泛征求村(社区)意见,充分考虑项目执行的可行性和社区负担问题。对村(社区)已编制并执行部门预算的,应尽量考虑列入下年度项目实施,确保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严肃性。

  二、关于减轻社区公共费用开支问题。根据市府办2013年3月29日下发《关于印发<东莞市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资金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3﹞40号),我市全面落实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财政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及“保基本、保必须”原则,在市镇参与税收分成收入中切块5%,对村(社区)治安、环卫和行政管理补助,补助资金全市统一标准、统一分配。截止2013年4月底为止,市财政共发放基本公共服务财政补助资金3.6亿元,受惠对象为全市593个村(社区)。

  为实现与原有镇村基本公共服务补助政策的有效衔接,按照“就高不就低”的补助原则,市财政实行差额补助。各村(社区)在新政策中获得的补助少于原政策的,其差额部分由市财政在切块资金以外另行安排解决。

  三、关于规范政务中心建设问题。根据《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东委发﹝2012﹞26号),我市积极探索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在条件成熟的地方设立社区政务服务中心。现已布置在各片区选择1个镇街建设社区政务中心试点工作,接下来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就加强和规范政务中心建设和编制人员核定问题上报市政府审定。

  四、关于规范集体资产交易平台操作问题。根据市府办4月2日下发《关于印发<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和“三资”监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3﹞41号),明确规定了集体资产交易范围、审批权限、交易程序以及部门职责等。在此基础上,市农业局起草了《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办法(试行)》,报请市政府审定,以进一步明确和指导镇村做好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工作。其中包括明确管理机构、交易主体、交易方式、交易程序、责任追究、附则等相关内容。现该办法正征求职能部门意见,拟于近期印发执行。

  五、关于加大后进社区帮扶力度问题。近期我局会市农业局商讨研究新一轮扶贫工作方案,拟增加财力继续加大市内扶贫投入。新一轮市内扶贫计划中,东莞市将安排专项资金预计达5.93亿元,平均每年约1.98亿元,投入力度比原计划增加35%,用于帮助欠发达村发展优质创收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促进困难群众就业。使欠发达镇村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实现镇村统筹协调发展。

  六、关于加大引进高新企业的社区补助建议。我市在2009年出台了《东莞市镇村引进投资项目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东府﹝2009﹞10号),对镇村引进外国客商,港、澳、台商,东莞以外的国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投资主体前来我市投资给予一定奖励,当中也包括高新企业的建设投资。单个投资项目最高建立奖金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奖励资金全部由市财政承担,由项目所在镇街与村按3:7比例分配。此外,对村制造业纳税大户(年度纳税地方留成超500万元),每年对其企业所在的村给予最高奖励2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由市财政承担。对于各村新引进的重点投资项目,将项目纳税的地方留成新增部分按一定比例奖励给村,所需资金由市与项目所在镇街五五分担。

  以上对村补助的政策可统筹使用,村可同时获得各政策奖励,三个政策统一从2011年试行至2013年,到期后视政策实施情况再作调整。

  答复单位:农业局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30074号提案的答复

  厚街镇政协小组: 

  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关于加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范集体资产交易平台操作”问题

  根据去年8月的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暨镇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会议要求,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范我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行为,提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监管水平,推动集体资产优化配置,今年,我市在各镇街全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在市、镇、村、组四级搭建农村“三资”监管平台,将全市所有村、组的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纳入平台管理。同时,为强化监管功能,节约建设成本,根据我市实际,我市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和“三资”监管平台将“合二为一”,整合建设(以下简称“两个平台”),以促进集体资产优化配置,全面提升全市“三资”管理的效率效能。4月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和“三资”监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3〕41号),对全市“两个平台”建设作出具体部署,明确了“两个平台”的建设内容、工作步骤、保障措施等,并对平台建设工作进度作出了安排。截至5月底,全市资产交易平台软件开发基本完成并在虎门镇试运行,麻涌、常平、洪梅、虎门、樟木头、长安、石排、道滘、厚街、万江、望牛墩、大岭山、清溪、南城14个镇相继成功开展了首宗交易,全市共成功交易593宗,成交金额11.6亿元,溢价额1.9亿元,溢价率19.1%。其中,虎门镇高规格设置了集体资产交易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示范作用明显。

  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操作,推动阳光交易,我局牵头起草了《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办法》(送审稿),明确交易工作的负责机构和落实机构,规定资产交易的方式和交易场所,划定了需要在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的资产范围为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农业用地、建设用地的发包和出租,厂房、商铺、专业市场、设施设备的发包、出租出让和变卖;制定了包括申请立项、审核资料、发布信息、受理报名、邀请见证、组织交易、确认成交等7个步骤的规范交易程序,设立了相关责任追究条款。目前,该办法经征求各单位、各镇街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已报送市政府审定,拟于近期印发执行。

  下来,为推进两个平台建设,加强平台管理,我们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尽快开展学习宣传。市已制定“两个平台”建设宣传提纲,指导各镇街相关部门组织学习《建设方案》,在内部先学一步;通过调研、座谈会等形式向村干部宣讲政策,使他们了解、接受、支持相关工作的开展;充分利用公布栏、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为工作的推进营造氛围。二是尽快出台相关制度。各镇街以市的《建设方案》和资产交易办法送审稿为蓝本,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镇街的“两个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和资产交易实施办法,为镇街两个平台建设管理提供制度支持。三是尽快筹备上线事宜。目前,资产交易系统已初步完成,正在虎门镇试运行;“三资”监管系统正在开发中。在系统正式发布前,我们将指导各镇街要提前做好系统上线的准备工作,包括安排人员试用和测试软件系统,按全市统一的样式组织填报固定资产、合同和土地资源台账,印发收款票据等。

  二、关于“加大对后进社区帮扶力度”的问题

  自2010年9月全面启动市内扶贫“双到”以来,我市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创新帮扶方式,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加快欠发达村(社区)发展。2012年,全市89个欠发达村经营纯收入2.7亿元,比2008年增长53%,有97%的欠发达村纯收超过150万元或比2011年增长10%以上。主要做好了以下几点:一是相继出台和完善了村(社区)公共管理支出补助政策和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了市内扶贫投入自然增长机制,从2011年起每年从市级税收收入中扣缴5.8‰作为市内扶贫资金,共为欠发达村发放优质项目补助1.95亿元、基础设施建设补助0.66亿元。二是组织发动了90个市直(中央和省驻莞)单位、90个经济发达村(社区)和8000多名市镇干部参与结对帮扶。建立并实行领导挂点、干部驻村、建档立卡等工作制度。两年来各帮扶单位和干部共为欠发达村捐资捐物1100多万元。三是扶持79个欠发达村启动180项基础设施建设,帮助修建村道巷道106千米、小型桥梁19座、排水排污渠道40千米、老人活动中心8300平方米,大力改善欠发达村生产生活条件。

  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持续改善民生,今年4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市内扶贫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新一轮市内扶贫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内扶贫工作的意见。今后3年,我市将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大对欠发达村(社区)的帮扶力度。一是实行结对帮扶。改进以往采用单一指标核定欠发达村的方法,改为选取多项指标数据赋予一定权重进行综合排序,将排名靠后的80个村和1个资不抵债村作为欠发达村。组织发动81个市直(中央、省驻莞)单位和81个经济发达村,对81个欠发达村实行定单位、定人、定点、定责帮扶,发挥对口扶贫点对点“靶向疗法”的辐射带动效应。二是加大资金投入。新一轮市内扶贫继续安排每村30万元的定点帮扶资金、户籍人口每人1000元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欠发达村社保费用改由市、镇按比例分担。同时,加大欠发达村发展优质项目补助力度,在原来户籍人口每人1500元的基础增加50%至2250元。欠发达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无项目急需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可申请用于发展优质创收项目。三是强化统筹发展。研究制定全市统筹欠发达村发展方案,筛选论证一批市级优质项目让欠发达村参资入股,拓宽欠发达村的发展渠道。加强对欠发达村财务管理,严格落实与集体经济经营业绩挂钩的分红分配机制,严控欠发达村公益和福利支出,严禁举债分红和超额分红,严控开支和新增债务,努力化解不良债务。  



办理单位 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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