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30073)关于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的建议

  多年来,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奋斗,我市镇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在推动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改善群众生活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近年来,我市镇村集体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严峻挑战,面对着各种困难,如发展后劲乏力、增收途径狭窄、监督管理薄弱、经济效益下滑、负债风险加重等。全市村组集体经济发展面临较大的困难,深究其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发展模式单一,增长后劲不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本以物业投资为主,投资结构比较单一,集体经济收入构成中厂租、地租等物业收益占绝大部分,收益总量增长不大。特别是近年来,由于受金融风暴以及劳动力价格提升等因素影响,一些处于产业低端的中小加工企业处境困难,出现外迁、倒闭现象,导致集体经营收入减少。物业经济开源受乏,能增加收入的渠道不多,集体经济持续增长的压力越来越大。

  (二)集体分配过度,收支缺口加大。近年来,市社会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向村一级延伸,导致社会管理等刚性支出及非生产性支出不断加大。另外,农村股东分红持续增长,村干部薪酬上涨,导致村组两级集体分配支出总额较大。集体分配开支的增长额超过了经营收益和各类扶持补助收入的增长额,收不抵支缺口有所加大。

  (三)土地资源短缺,制约经济发展。集体经济发展一直以资源消耗型为主,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出现了土地资源短缺的局面。村一级对土地的开发利用和招商引资都基本处于“各自为政”的局面,集体只收取廉价的土地、厂房租金及管理费,土地效益较差。另外,部分村组为配合全市的规划建设,如在松山湖、生态园等园区建设中,被征用大量土地,直接造成了土地资源的匮乏,制约了集体经济的发展。

  办    法:

  为进一步帮扶村组两级解决上述困难,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努力实现东莞高水平崛起,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创新农村发展模式。整合旧厂房、闲置地连片开发,实施镇村联合招商,引进一批优质项目,促进村级经济效益提升。聘请专业机构对村(社区)开展专题调研,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切实做到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居则居。适当引导经济实力强、对外有投资需求的集体经济组织适当参与房地产、酒店等项目,实现集体经济的多元化持续发展。

  (二)撤销村民小组建制。村民小组发展管理相对独立,容易滋生“各自为政”,消耗社会资源和财富,增加社会管理成本。撤销村民小组,不仅可以加强村的资源整合,提升管理水平,还可以减少给养支出。下来,希望市推广厚街取消村民小组建制的做法经验,争取在全市铺开撤销村民小组工作。

  (三)加强财政转移支付。近年来,村一级管理成本不断攀升,从大岭山来讲,村(社区)在治安、安全生产、环卫及“两保”的费用占到总收入的1/3左右,导致发展资金严重不足。建议市加大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探索税收返还、补贴等政策措施,对村一级管理费用实施由市镇两级统筹负担,切实减轻农村集体负担。

  (四)推动村组体制改革。村(社区)一级的运行管理架构是一套人马几块牌子,不利于村务公开、接受监督,尤其是在经济管理上易出现问题,应尽快推动集体经济组织、村居自治、政务服务三分离,进一步明确村级运行管理架构,使村(社区)专注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构建新型服务管理体系。

  (五)加强集体经济管理。根据“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增收节支原则,控制非生产性开支,特别要严控会议差旅费、办公接待费等。严控集体利益分红,明确股东分红的分配依据和标准,将“盈利共享、风险共担、按股分配”的分配机制落到实处。完善农村财务监督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和审计监督制度,指导村组将有限资金用于生产性建设项目上。建立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规范集体资产交易,提高农村土地价格,促进集体经济增收节支。  

提案者 大岭山镇政协小组
部门答复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30073号提案的回复

  大岭山镇政协小组: 

  您们在市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的建议》收悉。提案中反映的情况具体,指出的问题也基本符合我市实际。更可贵的是,您们通过分析,有针对性且系统地提出了解决问题、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意见,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您们的建议,有很多与政府相关工作思路基本一致,有的思路已转化为具体政策。经我局与财政、民政、城建、经信、国土等单位共同研究后,现重点就提出的建议作以下回复:

  一、关于“创新农村发展模式”问题

  近年来,我市非常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经济转型发展,结合实际,探索发展模式创新。我们连续多年开展了新形势下农村转型发展调查研究,形成了一系列调研报告,进一步理清创新农村发展模式思路;开展培训学习、考察取经等活动,拓展农村干部思路认识,进一步树立了创新农村发展的理念。各镇街也进行了不少探索和实践。经过上下努力,不少镇村和基层干部拓宽了发展思路,突破了坐地收租的传统桎梏,以集体资金、土地等要素多领域投资为突破口,力促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如,麻涌镇引导村组委托信托理财3.3亿元,年收益1600多万元;大岭山镇元岭村以建设用地入股,与深圳闽利达公司发展商住项目,获得价值3553万元商铺,并通过商铺及公寓物业管理,年增加收入177万元。

  2012年8月24日召开了东莞近年来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一次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暨镇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会议。市委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均出席了会议,并亲自部署工作。会议印发了镇村集体经济加快发展、加强管理、深化改革的系列政策文件,提出了引导农村集体壮大物业型经济、完善服务型经济、培育投资型经济以及强化体制保障、资源保障、工作保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农村集体经济转变发展模式和增长方式,加快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会议后,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认真研究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有效促进农村发展模式创新。如,市府办与我局举行政策解读培训班,召开责任分工会议,开展集体经济发展集中采访活动,制定《关于建立东莞市镇村集体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东莞市镇村产业升级补贴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现已报市政府审定。市财政今年已安排1亿元资金,开展镇村产业升级项目补贴奖励试点,对全市镇村发展“工改工”、创新型经济、自有产权商务楼、连片拆除改造等9个类型的项目实施补贴奖励,待总结试点经验后将全面铺开相关工作。

  下来,我局将紧紧围绕镇村集体经济加快发展、加强管理、深化改革系列政策文件,结合提案要求,狠抓政策落实贯彻,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的转型发展。加快出台《镇村产业升级补贴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建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搭建发展平台,优化发展环境,通过壮大物业型经济、发展服务型经济、培育投资型经济,创新发展模式,拓宽发展路径。开展镇村产业升级补贴奖励工作试点,加紧筛选一批包括理顺用地手续、“三旧”改造、“工改工”等农村集体经济重点项目,实施补贴奖励优惠措施,并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建立样板示范,推动政策全面落实,促进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同时,不断完善市镇主导开发、兼顾村组利益的统筹发展机制,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资金等形式入股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开发、“三旧”改造等,创新发展模式,促进镇村协调发展。

  提案中谈及了“整合旧厂房、闲置地连片开发,实施镇村联合招商,引进一批优质项目,促进村级经济效益提升”问题。目前市经信局正积极推动上述工作。市内资经济促进中心牵头负责全市空置厂房、土地统筹统计工作,形成数据库,由市镇共同统筹连片土地。市经信局针对已获悉的空置厂房、闲置地,在项目选址时优先考虑,并且计划每年对空置厂房、闲置地举办项目对接及洽谈会,今年将在6月底举行。

  二、关于“撤销村民小组建制”问题

  目前,我市共有595个村(社区),2733个村(居)民小组。从人口规模、空间布局、发展水平来看,村与村、村与组之间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辖区面积和人口规模差异较大、经济发展不平衡、服务管理各自为政的问题,影响了村级资源的有效整合、产业规划的整体布局和政府公共资源的科学配置。因此,从降低村级管理成本、减少基层管理层级、整合村级管理资源的角度来看,适当调整村(社区)规模、因地制宜撤销村民小组建制非常有必要。当前,莞城、黄江、厚街镇在撤村并居、撤组合社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经验成效。2012年9月,根据国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认真总结黄江、厚街、莞城三个镇街村(社区)规模调整经验的基础上,市民政局研究草拟了《东莞市村(社区)规模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对村级规模调整的基本原则、标准、程序、步骤等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其中,针对撤销村民小组建制提出了:“户籍人口较少,已统筹组级经济的村(社区),建议撤销村(居)民小组一级建制。”在调整程序方面,考虑到撤销村民小组关系到村(居)民的切身利益和村级发展的和谐稳定,因此重点突出了民主表决这一环节,要求所有涉及撤并的事项,须经村民会议表决同意方能实行,确保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在实施步骤方面,为确保能积极稳妥推进此项工作,避免因改革而产生各种不稳定因素,我们允许条件尚不成熟的村(社区)可适当推迟规模调整时间,条件成熟的村(社区)应在今年年底前完成规模调整工作。目前,该方案已正式印发并组织实施,市民政局将指导已撤销小组一级建制的村(社区)做好建章立制、档案移交、换届选举等有关工作。

  三、关于“加强财政转移支付”问题

  市委市政府向来高度重视农村减负工作,不断加强财政补助和转移支付力度。根据《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镇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委发〔2012〕24号)文件,市将进一步合理划分市、镇、村三级事权与财权,加大对农村公共财政投入,扩大补助范围,减轻农村的公共开支负担,并从2013年起,从市镇(街道)参与税收分成收入中切块5%,在清晰核算和定向、定责、定标准的基础上,通过5年时间,逐步推进“两保三统筹”,即根据“保基本、保必须”的原则,逐步由市镇两级统筹承接村(社区)负担的治安、环卫、行政管理等基本公共服务开支,切实为村组“减负”。今年3月29日下发了《东莞市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资金补助实施方案》(东府办〔2012〕40号),全面落实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开支财政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设立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资金,对全市593个村(社区)的治安、环卫和行政管理支出进行补助。按照2012年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口径,2013年补助资金达12.2亿元,覆盖全市各村(社区)的治安、环卫和行政管理约50%的支出,且支出标准随着税收收入的增长同步提高,逐步实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全覆盖。截止2013年5月中旬,市财政共发放基本公共服务补助资金3.6亿元,其中大岭山镇各村(社区)获得的补助资金约为1000万元(全年将获得的补助资金约为3700万元),有效减轻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经费的压力。

  四、关于“推动村组体制改革”问题

  从2009年开始,我市已正式铺开以剥离村级行政管理职能、理顺村级组织架构为主要方向的村级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经过三年多的探索与推进,黄江、厚街、莞城三个试点镇街共建成了38个社区政务服务中心,承接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行政工作和公共管理任务,在分离村级自治和行政职能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成效。2012年8月,根据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暨镇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在广泛开展调研、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市民政局等部门研究草拟了《东莞市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对我市社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责定位、建设模式、人员配置、经费负担等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目前,该方案已作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呈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届时将全面指导各村(社区)分离自治与行政职能,理顺村级运行管理架构。

  针对建议中所提及的“使村(社区)专注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构建新型服务管理体系”。下来,市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试点范围。因地制宜,在全市六个片区各选择1个镇街作为试点单位,继续开展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2014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力争在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规模、工作人员核定标准、村(社区)资源整合等方面探索出更为成熟的经验。二是进一步强化基层民主自治和管理工作。研究出台《关于新时期下村(居)民自治的实施意见》,指导各村(社区)积极推行社区行政和公共事务网格化管理,引导各村(社区)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居)委会成员履职情况、涉及村(居)民切身利益的重点事项进行监督和评议,进一步强化村(居)委会的自治地位和服务功能。三是大力实施政府购买村(社区)相关工作服务制度。明确要求政府部门确需由村(社区)组织承接的工作,必须按“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村(居)委会或社区社会组织承担。出台《东莞市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管理办法》,通过降低门槛、简化程序、资金与场地扶持等措施,加大力度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创办一批公益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通过购买服务、公益创投、项目管理等方式,承接政府部门下沉村(社区)的扶贫救助、居家养老、青少年行为矫正、安置帮教、再就业培训、心理咨询等服务职能,使村级体制改革后的村(社区)在提供社区服务、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推动政府行政职能的归位、服务职能的下移。

  五、关于“加强集体经济管理”问题

  多年来,我市一直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定和颁布了《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创造性地推行了农村会计委派制和财会电算化。近年,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我市健全了一系列制度,先后两次修订了《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出台了重大事项审查制度、合同管理意见、干部薪酬管理办法、违反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政策,与时俱进地规范集体经济的经济合同、集体借款、基建工程、开支审批、收益分配等事项,对集体资产管理的关键环节进行具体规范。去年,我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市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股东分红管理的意见》(东农函〔2012〕230号),明确了股东分红的概念和范围,从严格核定股东分红基数、严格设定股东分红增减机制、严格执行股东分红的审查程序三方面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东分红行为提出了具体的管理意见和要求。同时,去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村集体经济管理的若干意见》(东委发〔2012〕25号),在严格执行现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力求通过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监控,推动和督促农村基层厉行增资减债、增收节支、增效堵漏。首先,增资减债强调新增债务须“报批”,要求指导村建立债务台账,严把村(社区)借款审查关。第二,增收节支强调各项支出须“严控”,要求严控村(社区)聘用人员规模、用车成本、采购成本等节支措施。第三,增效堵漏强调各项管理须“规范”,提出一系列规范管理措施、长效管理机制、强化监管办法,明确推行村级预算制度。大岭山镇也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要求,强化了集体经济管理。

  下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提案建议,我局将在进一步强化去年成果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一是加紧完成“两个平台”建设。今年内在全市全面搭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和“三资”监管平台,促进全市集体资产交易的公开透明和效益最大化,实现市镇对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实时高效监控。二是推行农村集体预算制度。出台集体经济组织预算管理方案,明确预算原则、项目范围、报批程序、执行监控、超支管理等内容,探索建立镇、村二级联动的预算机制。三是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制定债权管理意见,建立健全债权台账,落实应收账款追收与农村干部薪酬挂钩制度,开展全市应收款集中催收行动。严格执行借款镇街审批制度,严控新增借债,切实减轻债务突出村的债务压力,落实镇街拨备专项资金或提供担保,优先帮助高负债率村组进行续贷或转贷。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全面开展第五届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对违反制度和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深入开展统计监测和审计监督,重点加强对管理费用、股东分红、干部报酬等非生产性开支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执行情况等的检查监督。

  以上是对贵小组所提建议的答复。感谢您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关注和支持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并继续为我市农村发展建言献策。  


办理单位 东莞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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