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30066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沙田镇政协小组代表:
您们在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关于《关于水乡地区水资源统筹保护和治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调查核实,您们在提案中反映的水乡片各镇街内河涌淤积、污染比较严重、水环境治理各自为政、治理水污染费用高和投入不足等问题基本属实,以上问题也是我市各镇街普遍存在的问题。但由于水乡片河流水系众多,水污染和水环境治理问题更显得十分迫切。对于您们在建设美丽水乡中提出整治水环境、建造水景观和发展水经济等三点建议,我局认为意见提得很全面、很专业而且很及时,我局也在全力开展该方面的推进工作。现结合市其他职能部门正在如火如荼开展的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建设工作和我局创建水乡片省级水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工作情况,办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推进水乡地区水资源统筹保护和治理,建设美丽水乡的工作进展情况
2012年8月,东莞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东莞市统筹水乡地区发展实施方案》(东委办发〔2012〕8号),部署开展“水乡地区水系综合规划”编制工作以后,我局立即组织有关设计单位到水乡地区各镇街开展座谈交流和现场调研,结合近年来开展的水乡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出当前水乡地区仍然存在“防洪排涝标准低、河道水体污染较为严重、水务管理体制机制不活”等不足和短板,并初步提出了水系综合规划编制的框架。
2012年11月,为全面贯彻 2011 年中央 1 号、省委 9 号文件精神,落实珠三角规划纲要总体要求,大力发展民生水利建设,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一体化,根据东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水乡地区发展的战略部署,结合我市水乡河网区的东江三角洲河网区典型地貌以及水污染的严重性,为整体推进我市水乡河网区水生态系统修复与保护,同时也为珠三角乃至我省的治水兴水工作作出探索,创造经验,我局以《关于在东莞市水乡河网区规划建设省水生态文明示范区的请示》(东水务〔2012〕255号)请示省水利厅,建议在我市水乡河网区建设省水生态文明示范区。2012年12月,省水利厅以《关于在东莞市水乡河网区规划建设省水生态文明示范区等有关事项的意见》(粤水规计〔2012〕90号)答复我局,明确支持我市在水乡河网区建设省水生态文明示范区。
2013年3月27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结合省政府印发《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建设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以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着力,以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水资源保护利用、强化水污染的综合整治、实施水生态的修复和保护、推动东莞水乡涉水事务管理的创新建设等措施为途径,省水利厅和我市签订了《广东省水利厅、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创建水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合作备忘录》,明确在东莞水乡地区先行先试建设水生态文明示范区,为东莞乃至全省建设水生态文明和生态文明,作出探索,积累经验,提供示范,为建设美丽东莞、美丽广东发挥积极作用。
根据以上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我局下来将以东莞水乡“六水”(即水通、水动、水清、水美、水兴、水合)治理目标统揽东莞水乡水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按照三步走的战略,计划实施时间跨度为十年,具体为:一是三年初见成效。通过对东莞水乡实施截污治污、清淤活源和生态修复保护工程,建立健全防洪(潮)工程,使得东莞水乡水环境质量得到基本改善。二是五年完善提高。通过全面推进水系贯通工程,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岸线整治,使东莞水乡河涌水质明显好转、岸线畅顺通达、水网联汇贯通,水乡水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改善。三是十年基本建成。通过水环境治理的各类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推动水乡河网区的水安全、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水经济“五位一体”,全面发展,并最终基本建成全省水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水乡的目标,造福水乡人民。
二、关于整治水环境的工作方案
(一)全面统筹推进。
我局在确定水乡地区水务工作的治水兴水思路后,2012年7月16日起,组织两个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先后到水乡各镇街(园区)开展了为期近一个月的座谈交流和现场调研,编制完成了水乡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征求意见稿),为统筹开展水环境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2012年12月初,我局通过与市城市管理局及水乡有关镇街协调沟通后,编制完成了水乡地区水域面源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水乡地区水域面源清理的范围、实施主体、进度安排、保障措施、责任分工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2013年1月30日,我局与广州市水务局协调,就共同开发利用和保护东江北干流界河段有关规划的合作问题,编制完成了穗莞水环境治理合作工作方案。
2013年1月9日,我局向市政府报送了水乡河网区水系综合规划编制有关问题的请示,提请市政府明确水系综合规划编制内容和费用,计划于今年4月底前完成招标,于11月底前完成规划报批稿报市政府审定。
近期我局的工作重点:一是加快开展水系综合规划编制工作,从总体层面提出水乡片水资源开发、水环境治理、水经济发展的综合措施和工程布局;二是研究制定挂影洲围中心涌水环境整治示范工程治理方案,从防洪排涝、截污清淤、污水处理、面源治理、景观建设等方面提出中心涌水环境整治措施,利用2~3年时间达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效果,并将其经验推广到水乡地区其它镇街。
(二)完善水基础设施。
我局在开展对水乡片区截污主干管评估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截污次支管网和污水提升泵站等治水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管网覆盖范围,提高污水管网截污率,进一步提高水乡片区的截污治污能力,致力于改善水体环境质量。我局计划到2012年,水乡各镇街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到2013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逐步实现雨污分流,流域内河涌的水质、水体面貌及生态功能得到显著优化;到2015 年水乡河网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区域内主要内河涌恢复河道的农用和景观用水功能,水质总体优于IV 类。
(三)加大治水资金投入。
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等部门将研究制定稳定、长效的财政补偿政策,创新发展资金筹集方式,建立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为水乡一体化发展加大财政保障。
我局于2012年6月27日向省水利厅申报,并获国家水利部认可了21宗以水乡河涌整治为主的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项目,其中位于水乡地区项目19宗,规划总投资50028万元,国家将按不高于40%的比例给予补助。11月9日,为了争取省政府加大对我市统筹水乡地区发展的支持,我局向省水利厅上报了关于在我市水乡河网区建设省水生态文明示范区的请示,提请省政府加大对我市水乡建设的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省水利厅有关领导对我市水乡地区开展水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给予了充分的肯定,通过我局积极努力与协调,2013年3月27日省水利厅与我市签订了开展水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有关协议。
(四)、正本清源确保治理效果。
根据《东莞市统筹水乡地区发展实施方案》,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强化对水乡地区重点污染行业、企业的环境监控,水乡地区各镇街、虎门港协助严惩超标排放和偷排偷放污水的行为,确保水乡片的企业“三废”达标排放。目前,市环保局正在争取全面完成水乡地区无证照污染企业、废胶加工场等污染源的全面清理工作。
三、关于建造水景观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批复的《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建设工作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东莞市统筹水乡地区发展实施方案》的要求,水乡地区各镇街和虎门港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规划建设有水乡特色的亲水景观和生态项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建设有水乡特色的宜居社区,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建设有水乡特色的生态镇村(社区)。我局将按照实施方案关于水景观的建设要求,按轻重缓急和实施可能性,逐步推进相关水环境综合整治、河涌清淤工程、湿地建设工程等实施计划,积极配合有关镇街和虎门港开展滨水岸线观光休闲带和水上风光旅游景点的建设工作。水乡地区十镇一港的具体水景观规划建设方案需待有关各有关职能部门委托有关景观设计单位进行充分研究和评审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方能确定具体实施方案。
四、关于发展水经济的办法
根据省政府批复的《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建设工作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东莞市统筹水乡地区发展实施方案》的要求,水乡地区发展水经济将按照市统筹指导和街属地负责的原则实施,市农业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进行业务指导,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等部门协助推进水乡地区农村综合改革和镇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引导镇村(社区)大力引进培育幸福导向型产业项目、创税型优质项目,自行投建为产业配套服务的项目,以及参与开发市投建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服务项目,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稳健型金融理财产品,促进镇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市旅游局负责编制统筹《水乡地区旅游发展规划》。目前,我市旅游局已成立了水乡地区旅游发展实施规划领导小组,制订了水乡地区旅游资源调研工作方案,并将整合水乡片区各镇街的旅游资源,编制水乡地区旅游景区景点目录及旅游线路,围绕水乡农业、绿道、滨水、田园等特色产业打造水乡生态休闲景区与品牌,争取将水乡片列为国家旅游产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