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30063)关于设立专项资金,回收废旧电池的建议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类越来越重视环境的保护。为了保护环境,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人类为之而采取的各种各样的行动,如限制向大气层排放一氧化碳,限制向湖泊直接排放污水,提倡低碳出行等等。这些措施都有效地控制了环境过度的污染,然大部分地方却忽视了生活废品对环境的污染。

  电池是人们生活中的必需品。在每个家庭中,各种遥控器,时钟,热水器,收音机,有些相机等等的电器中都会用到电池;在每个学校里,学生的听力接收机,MP3,电筒等等也都会用到电池。但对于用过的电池如何处理,是我们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因为人们都知道废旧电池无论对人体本身还是环境都有很大的危害,可就是不知如何处理。

  废旧电池的危害主要集中在其中所含的少量的重金属上,如铅、汞、镉等。这些有毒物质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人体内,长期积蓄难以排除,损害神经系统、造血功能和骨骼,甚至可以致癌。1.铅:神经系统(神经衰弱、手足麻木)、消化系统(消化不良、腹部绞痛)、血液中毒和其他的病变。2.汞:精神状态改变是汞中毒的一大症状。脉搏加快,肌肉颤动,口腔和消化系统病变。3.镉、锰:主要危害神经系统。

  这些电池的组成物质在使用过程中,被封存在电池壳内部,并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但经过长期机械磨损和腐蚀,使得内部的重金属和酸碱等泄露出来,进入土壤或水源,就会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人的食物链。过程简述如下:池土壤微生物动物循环粉尘农作物食物人体神经沉积发病,其他水源植物食品消化生物从环境中摄取的重金属可以经过食物链的生物放大作用,逐级在较高级的生物中成千上万地累积,然后经过食物进入人的身体,在某些器官中积蓄造成慢性中毒。

  废旧电池除对人体有很大危害外,对环境也造成了很大的污染。一颗钮扣电池弃入大自然后,可以污染60万升水,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用水量。而中国每年要消耗这样的电池70亿多只,这能不引起国人的重视吗?

  到底该怎么处理这些废旧电池,有效地保护人体不被危害,保护环境不被污染,是我们所有人都应该思考的问题,也是有关部门要做到“执政为民”,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必须去解决的问题。

  办    法:

  政府有关部门,可以设立专项资金,多渠道回收废旧电池:(1)可以采取电池以旧换新的方式,通过销售部门统一回收;(2)通过学校等多用电池的群体集体回收;(3)鼓励‘拾荒者’等个体捡散落的废电池,回收时,给予较高的价格。由有关部门将回收的电池统一返还给电池厂家,让他们统一处理。

  总之,只要我们肯想办法,就一定会控制废电池的污染,将废电池对环境及人们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 

提案者 赵一杰
部门答复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30063号提案的答复

  赵一杰委员:

  您提出的《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130063号(关于设立专项资金,回收废旧电池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局职能,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关于废旧电池等有害垃圾的收集办法

  我市自2011年6月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以来,在全市32个镇街分别选取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单位统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我市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在目前的试点阶段粗分为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类,另外,如有条件或有需要的试点区域,可将“可回收物”进行单独收集,即分为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及可回收物四类。其中,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旧电池、废弃灯管、废弃化妆品以及电子类危险废弃物。

  经过全面考虑和研究,从2011年11月开始,由市垃圾分类办统筹,聘请专业有资质的环保再生资源公司,定期深入全市各试点小区进行每月至少一次的有害垃圾收集工作,基本实现全市所有垃圾分类试点单位有害垃圾单独统一的收运目标,科学解决了所有试点单位有害垃圾的终处理问题。应该说,通过有害垃圾单独收运、科学处置的途径,有效杜绝了因废旧电池等有害物品随意丢弃而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二、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尽快完善废旧电池、废旧节能灯回收体系

  随着我国电池制造技术的改进,市面上普通民用的干电池已实现了低汞或无汞化,污染很小,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国家仍倡导在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实现废旧电池等有效回收利用。

  从今年3月起,市经信部门等将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编制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专项规划,一是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政策,提出总体发展思路、目标及具体措施;二是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标准,实现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经营管理统一规范化;三是健全和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整合提升传统回收网络,采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和建设统一规范的回收站点;四是出台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财政扶持政策,重点对再生资源集中交易处理中心和再生资源新技术开发应用进行财政扶持。

  三、积极开展废旧电池 、废弃节能灯等有害垃圾单独回收的宣传引导活动

  近几年,随着全民对有害垃圾等其他危险废物科学处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在结合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开展基础上,我们会同市环保部门等共同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科学处理废电池、废弃节能灯。目前,废旧电池、废节能灯等有害垃圾必须单独分类回收,不能随意丢弃的意识已逐步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识。

  一方面我们开展废旧电池危害及回收主题宣传活动。我们在“环保宣传进镇街巡回展”、“低碳环保进社区”等品牌环保宣传活动中都设置了专门的有害垃圾回收宣传板块向社会各界宣导废旧电池对环境的危害及分类回收的必要性。另一方面通过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发动废电池和废弃节能灯的科学回收工作。我们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门户网站等新兴媒体向广大市民传播废旧电池回收的正确知识,并且发挥环保志愿者的辐射带动作用,走进校园、社区、广场,通过环保互动游戏、宣讲、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废电池的危害。通过环保志愿者的身体力行,带动身边的人一起养成分类回收废电池、废弃节能灯管等有害垃圾的好习惯。

  四、接下来加强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工作思路

  我市生活垃圾日产量大,群众对于垃圾分类的认识比较薄弱,所以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接下来我们将按照“边巩固,边推进”的工作思路逐步铺开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在巩固现有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总结试点阶段性成果,挖掘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同时继续选择一批条件成熟的试点小区,集中打造垃圾分类试点“样板工程”。

  在有害垃圾收运工作上,我们将创新试点工作思路,充分发挥镇街的责任主体意识,如聘请专职垃圾分类督导员,针对性地解决分类垃圾的混装、混运问题。另外将积极完善垃圾分类投放及收运设施,着力探索构建有害垃圾收集清运处置系统,最大限度的拓展有害垃圾收集范围,定期开展专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鼓励非试点单位的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到有害垃圾单独收集的活动中来,确保提高有害垃圾单独收运量,逐步规范全市有害垃圾的终处理工作。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垃圾分类处理相关工作的建议,并提出了一些具体工作措施和方法,对于我们开拓思路,提高工作认识有很大帮助。   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加强学习,及时掌握国内外最新动态,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垃圾处理水平,提供让市民群众满意的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办理单位 东莞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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