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30058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致公党市委会:
贵委会提出的《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市活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的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启动创建国家生态市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
东莞市委市政府对东莞创建国家生态市工作高度重视。2011年12月,市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我市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市的奋斗目标。2013年1月,徐建华书记在市委第十三届三次全会又明确提出,要启动生态市建设,打造美丽东莞。目前,我市已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生态市工作。今年3月20日,徐建华书记在全市环保工作大会上提出:以创建国家生态市为契机,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完善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文化、生态制度“五大体系”,真正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在治理中提升,努力建设经济繁荣、人民富裕、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生态东莞。
(二)编制《东莞生态市建设规划》
创建生态市,规划是龙头,同时也是创建国家生态市的基本条件之一。2012年9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委托环保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东莞生态市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拟在充分调研东莞市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现状的基础上,通过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以及东莞生态市创建差距分析,提出东莞生态市建设规划目标及指标体系,准确定位生态功能区划,把握东莞市生态经济体系建设的发展方向,提出现实可行的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及主要措施。2013年1月29日,该《规划》通过省级预评审会。3月3日,该《规划》在北京通过环保部组织的专家论证。目前,我局正按照专家们的相关意见,对《东莞生态市建设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计划今年6月份报市人大审议后颁布实施。与此同时,我局将以《规划》为依据,牵头制定《东莞市创建国家生态市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核后印发实施。今年下半年,我市将全面启动国家生态市的创建,为新型工业化城市建设生态文明探索一条具有东莞特色的生态城市模式。
(三)积极开展生态镇创建
根据生态市的考核指标,生态市建设应有80%的乡镇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建设标准。目前,我市塘厦、企石、大岭山、石碣、寮步、石龙、大朗、长安、樟木头、横沥等10镇已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生态乡镇,黄江、桥头、厚街等3镇成功创建为省级生态乡镇。
为争取在3~5年内实现我市国家级生态乡镇覆盖率达到80%以上的考核指标要求,为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市奠定基础,我局草拟了《关于积极开展生态镇创建工作的通知》,已征求各相关单位及各镇街意见,现已提请市政府印发。依据《关于积极开展生态镇创建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应当分阶段于2016年前,完成21个镇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的任务,达到我市国家级生态乡镇覆盖率达到80%以上的考核指标要求。为完成这一目标,我市将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市级生态村(社区)生态创建细胞工程,保障财政投入,加强工作指导,形成市镇合力,推动和督促各镇街切实达到考核指标要求。
二、国家生态市创建的差距分析
基本条件中,东莞市目前达标2项,分别是“全市县级(含县级)以上政府(包括各类经济开发区)有独立的环保机构。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县(含县级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和“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三年内无较大环境事件,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未造成明显影响”, 不达标3项,分别为“制订了《生态市建设规划》,并通过市人大审议、颁布实施。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环保规定、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在全省名列前茅”和“全市80%的镇(街)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并获命名;中心城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并获命名”,其中“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在全省名列前茅”实现达标有一定的困难。
20项约束性指标中,已达标12项,未达标8项。未达标的约束指标中,接近国家标准、可达性较好的指标包括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差距较大、相对较难达标的指标是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验收的比例、水环境质量、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工业用水重复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环保投资占GDP比重。
3项参考性指标中“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尚未达到生态市建设的国家标准。随着东莞城市建设进程的推进,在生态环境和污染控制方面的投入不断加大,措施不断加强,生态环境质量得到较大幅度改善后,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也会不断提高,并达到生态市建设的标准。
三、加强生态市创建宣传力度
创建国家生态市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事关全社会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因此,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作为构建我市生态文化体系的一个重点项目,写入了《东莞生态市建设规划》。我们将在生态市创建过程中,吸取我市创文、创模的相关经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生态文化氛围,让创建国家生态市成为社会共识。我们也诚挚希望贵会能一如既往支持我局,共同推进我市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为实现“美丽东莞”目标共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