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30051)关于推进东莞城市垃圾处理,建设生态文明的建议

  近年来由于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生活垃圾激增,垃圾处理能力相对不足,严重影响城市环境。2011年4月,国务院同意并批准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

  资料显示东莞市2011年东莞市户籍人口为184.77 万人, 外来暂住人口为413.62万人,常住人口为825.48万人。东莞全市目前日产垃圾达1万吨,目前我市在运行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有3座,其中厚街、横沥垃圾处理厂已先后完成了二期扩建工程。三座垃圾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共为5200吨/日,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借鉴国外和国内城市的经验,东莞市现在生活垃圾处理实行焚烧为主、填埋为辅的模式。市城管局正积极督促市区垃圾处理厂进行技改升级,开展清溪、虎门、麻涌、常平镇4座垃圾处理厂筹建工作。同时,采取“分批整治,试点先行”的做法,将虎门五马、塘厦石潭埔、樟木头樟洋等三座具有代表性的规模较大的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综合整治,并规划在厚街、谢岗和清溪镇共新建3座卫生填埋场。按照《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的规定,2012年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必须达到85%。而目前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为37.2%,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数据来源:城市综合管理局城管信息,2011年 第三期和第八期,《工作要闻》--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会议举行垃圾处理厂建设事关全市群众利益)。

  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生活垃圾数量激增与处理能力相对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同时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的选址建设,时常引起当地居民与政府有关部门的矛盾冲突。垃圾处理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和民生问题。特别是2009年,“垃圾焚烧”风波不止。政府部门及许多专家相信,垃圾焚烧技术过关,二噁英污染可控,呼吁市民无须过虑。但是,这遭到选址周边众多业主的反对,政府官员、人大代表、专家轮番上阵说服,无济于事,双方意见对峙。最终大家都很受伤,没有赢家。政府作为城市领导者,“垃圾围城”已是燃眉之急。市民也不是赢家,垃圾不断增加,家园已不堪重负。

  东莞市目前采用的处理卫生填埋、堆肥处理、焚烧处理方法有存在如下的问题:(1)卫生填埋能对生活垃圾渗滤液和填埋气体进行有效控制,并可减少二次污染的填埋方式。但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同时缺乏严格的监控,导致容易处理不当,对地表、地下及河川地表水造成不可逆转的严重污染。此外填埋生活垃圾后将衍生出大量不可控的沼气,不但对周遭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危害,同时也是造成全球温室效应、气候变暖的主要元凶 (对大气危害的程度是二氧化碳的21倍)。若处置不当,也将会有自燃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可能。(2)堆肥处理对保护环境、促进生态良性循环较为有利但同时存在处理场所占地大、堆肥时间长、臭味浓、易受气候影响、产品质量不高、肥效较低、产品难以销售、对环境卫生的影响冲击较大等缺点。(3)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一直为人诟病.“焚烧厂在建设过程中,三分之二的投资用于环保设施的建设。”焚烧处理投资较大,运行成本高,燃烧过程中容易产生各类有害的气体,特别是恶名昭彰的二噁英 (Dioxin) 等致癌物质,以气体、灰渣、废水等方式,在无声、无色、无形中,慢慢逐渐的渗入到我们周遭的环境,对以未来将造成灾难性的严重后果,因此导致选址落地困难,不能实现无害化、全面资源化的目标。无论是焚烧、填埋还是堆肥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的探索,寻找更好的垃圾处理方式。

  办    法:

  针对传统的垃圾处理方式存在的种种问题,综合处理方式应声而出。利用分选技术,将垃圾分门别类,然后根据成分的不同选择不同的处理方式。砖头、瓦砾等用于填埋;可燃烧物质进行焚烧;堆肥法主要处理易腐有机物。垃圾填埋过程中产生的气体中含有的有毒有害气体也将得到有效控制,利用沼气发电也更为安全。

  因此,为切实加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力度,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建议如下:

  1.对城市生活垃圾采取专业管理的收集,送往综合处理厂,进行采用分类筛选技术和设备,回收大部分可再生有用的物资(占85%~90%),然后将剩余部分不能回收的物质(占15%~10%)分别送往填埋、或个别特殊处理等方式。

  2.综合处理建议采用最先进成熟综合处理方法城市生活垃圾沼气发电无二次污染的先进综合处理技术。(干--湿两段式水化酸解)(高效筛选分类系统的技术、设备、机器以及可控式沼气生成,)包括 - 分类筛选、沼气生成、提纯发电、残渣制肥、资源回收、再生利用的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各类处置技术与工艺,)以大幅度的改善生态环境,推动循环经济。

  沼气发电是集环保和节能于一体的能源综合利用新技术。它利用工业、农业或城镇生活垃圾中大量的有机废弃物经厌氧发酵处理产生沼气,驱动沼气发电机组发电,并可充分利用发电机组余热用于沼气的产生,使综合热效应达80%以上,大大高于一般30~40%的发电效率,用户经济效益显著。与垃圾焚烧发电相比,垃圾沼气发电投资小,运行费用低,仅为焚烧费用的1/4左右,因此,利用垃圾沼气发电可实现环保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沼气发电厂主要是以城市生活垃圾为原料,采取填埋气气体发电方式将生活垃圾产生的废气,转换为清洁能源,通过并网送入千家万户,在缓解电力紧张局面的同时,可实现垃圾处理的“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不仅经济效益明显,而且对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减少污染,建设生态文明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沼气发电在发达国家已有几十年的历史,目前在世界各地受到广泛重视和积极推广。如美国的“能源农场”、德国的《可再生能源促进法》的颁布、日本的“阳光工程”、荷兰的“绿色能源”等。生物质能发电并网在西欧(德国、丹麦、奥地利、芬兰、法国、瑞典等)一些国家的能源总量的比例为10%左右,预计本世纪末将增加到25%。我国城市垃圾沼气发电研发工作已有20多年的历史,近些年,全国各省市相继有城市生活垃圾填埋沼气发电项目建成投产。如2008年南昌麦园垃圾沼气发电厂一期建成投产,沈阳老虎冲垃圾填埋沼气发电项目一期工程并网发电和大辛垃圾场沼气发电项目。2009年济南市垃圾沼气发电厂建成投产, 2012年初株洲市第一座城市生活垃圾填埋沼气发电厂正式投产发电等等。剖析国内已有的城市垃圾沼气发电经验,并借鉴发达国家的沼气发电经验,以及国家对可再生能源的正策导向,我国的沼气发电产业将在未来若干年后有突破性进展,势必成为我们国家的朝阳产业。  

提案者 何镜清
部门答复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30051号提案的答复

  何镜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东莞城市垃圾处理,建设生态文明的建议》(会议提案第20130051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

  为了切实解决我市生活垃圾处理难题,我市市委、市政府充分考虑自身实际,提出了生活垃圾“焚烧为主、填埋为辅”的处理模式。垃圾焚烧技术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许多发达国家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为了降低成本,他们还将垃圾处理厂建在市区,仅东京就有57座。德国、瑞士等发达国家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也是焚烧。

  目前有些人对垃圾焚烧片面理解,往往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盲目夸大危害性,甚至将其“妖魔化”。当然,有个别垃圾焚烧厂采用落后的工艺技术,监管机制也不完善,确实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而我市正在筹建的垃圾焚烧厂是采用目前最先进的垃圾处理工艺技术,二噁英、烟尘、硫化物等污染物的控制按欧盟2000标准执行,并制定了相当严格的监管措施,力求保障垃圾焚处理烧厂达标排放,最大限度的减少其对环境的影响。

  二、关于生活垃圾沼气发电

  来文提到生活垃圾采用分类筛选技术和设备,回收大部分可再生有用的物资(占85%-90%),剩余不能回收部分(占15%-10%)送往填埋或个别特殊处理,进行沼气发电。我们认为,此垃圾处理路线不符合我市实情,    一是目前我市生活垃圾为混合收集,再实施分类筛选难度较大,其分选效果(回收有用物资占85%以上)亦有待考究。二是不能回收的生活垃圾为无机废弃物,经填埋处理后难以降解,并不能通过厌氧发酵产生沼气,经济效益较少。

  目前,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局正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计划将餐厨垃圾收集进行沼气发电,我市寮步镇康达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已着手该方面的技术研究,并形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若此技术可行,将进一步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处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办理单位 东莞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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