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30042)完善信用体系 增强中小企业融资能力

  东莞市中小企业数量占到东莞全部企业数量的99%。东莞市中小企业局提供的资料显示,东莞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旺盛,普遍存在融资缺口,74%的中小企业急需融资。目前东莞中小企业的发展主要依靠自身的资金积累获得,外部资金对它们的发展支援较少,中小企业内源性融资比重高。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在创立阶段几乎完全依靠自筹资金,90%以上的初始资金都是由主要的业主、创业团队成员及家庭提供的,为民营中小企业提供的其他来源的资金如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的贷款所占比重很小。调查数据显示,东莞市各银行的中小企业贷款比例平均为 38.84%,与83.79%的工业产值比例极为不符。这与现代市场经济中借助金融市场负债实现快速发展的经济规律明显不符。

  由于中小企业不具备抵押资产、担保等硬性条件,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还是相当难的。东莞中小企业资金缺口在500 万元以下的占到了79.2%,但中小企业单笔贷款数额小、管理成本高、收益水平低,银行出于自身考虑,倾向于经营批发业务,重点支持自然垄断行业和大企业,从而忽视了中小型企业的融资需要。而中小企业为了减少纳税,往往隐瞒了真实的交易记录和财务数据,混乱财务资料,银行很难根据企业提供的公开报表对企业进行准确的风险判断。而企业本身经营风险高,可估性却低。部分企业在经营出现困境时,企业负责人往往卷款出走,缺乏诚信意识,中小企业在社会公众中难以集资,而银行出于利益考虑,更不敢随便放贷。

  因此东莞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是信用风险太高,为此,东莞政府有关部门有必要加强东莞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办    法:

  1.积极开展建立信用制度的普及教育工作,对企业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质量检测等人员开展信用和专业技能培训,培养信用调查分析、评价和监督等专业人才。可以进行试点,通过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信用评级等,建立企业信用制度,提升融资能力,为企业提供全面服务,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2.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制。组建东莞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公司,评级公司的近期目标是联合银行、担保体系资源努力实现中小企业绿色融资通道,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强大的资金保障,有效解决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并为其发展提供其他多样化、多功能、多层次的金融配套服务;结合各种政策引导和资助中小企业在市场扩张、设备改进、内部管理系统的建立上提供咨询和服务,引导企业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提升产业结构迈向转型升级。未来,评级公司将争取来自人民银行、工商、税务、社保、电力等部门的支持,将更全面的中小企业的信息加入到平台中,建立东莞市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并以此为基础积极在人员培养、企业管理、品牌建设、上市等工作中给予更多的扶植,以期提高整个东莞中小企业群体的竞争优势。

  3.设立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的机构。有数据表明2012年上半年,东莞市的民间借贷占据了中小企业融资的27.27%,比年初上升了4.62 个百分点。此外,2012年4 月份,东莞市相关部门的调查显示,对小企业贷款利率是6%~8.4%之间,同比去年上升了0.7~2 个百分点。东莞中小企业急需融资金,东莞特殊的经济结构使得传统的金融服务已无法满足企业的需求,有必要进行金融业创新,增加设立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的机构。

  4. 放松金融市场的准入管制,让更多面向中小企业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市场得到规范与发展,以降低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减少规模歧视;拓展资本市场,重点解决中小企业的创业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提案者 胡西多
部门答复

  针对20130042号提案“办法”部分第2点“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制”,做出以下说明,供参考。

  一、为加强对企业的信贷金融服务,满足银行业对企业信贷信用信息的共享需求,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已于2006年建设完成了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该系统是以各银行机构为主要信用数据来源和服务对象的信贷信息共享平台,当前的主要服务产品是企业信用报告,其内容是客观记录企业发生的信贷信息和还款情况。目前,企业征信系统已基本覆盖国内所有贷款类金融机构,服务机构的总数达到了978家。

  二、东莞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是东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成部分,该体系的建设应充分尊重政府的领导地位并发挥政府的协调作用。人民银行作为征信业的管理机构,愿意牵头组织辖内各银行机构积极参与东莞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并在联合征信系统建设和信息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东莞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面临着跨部门信息整合、企业信用资质与评价、相关制度供给和政策配套等困难。对此,人民银行建议如下:

  (一)成立高规格的“东莞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协调小组,形成政府领导统筹,政府责任部门具体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及银行机构参与的全市联动工作机制,并组建“东莞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中心”作为专职管理机构,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供切实组织保障。

  (二)鉴于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商业银行,人民银行愿意与政府责任部门共同牵头组建专职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及信息平台的开发建设与信息管理和增值服务。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包括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子系统和中小企业风险监测子系统,前者负责归集、整合、更新各职能单位共享数据并向其提供相应信息服务,后者负责向商业银行和政府相关部门提供风险监测等增值信息服务。

  (三)建立信用评价制度。依托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客观、独立、透明的以信用评级为核心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制度以及征信服务机构体系,通过独立客观的第三方评级帮助商业银行将信贷资源向信用良好的企业倾斜,从而解决中小企业信用资质问题。

  1、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高执业资质和道德水准,独立、公正、高效的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多种专业化征信服务,推动信用交易的发展,提高全社会防范信用风险的能力。应该重点扶持资信评级机构,切实提高资信评级的一致性、权威性。

  2、培育信用服务产品市场需求。政府部门应制定有关政策措施,积极推动资信评级结果在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审批等方面的应用,从而激发信用服务市场的刚性需求。

  3、充分发挥正向引导作用,推动银行机构建立针对参与信用体系及信用评价的中小企业的特殊审贷管理制度和信贷产品,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简化贷款程序、降低贷款门槛,提高对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的贷款投放。

  (四)形成信用约束机制,开展融资培育计划。对于被纳入信用信息平台的中小企业,应由政府的制度供给和人民银行的窗口指导,构成可操作、见实效的奖励与惩戒规范,营造“诚实守信,路路皆通;失信违约,寸步难行”的信用氛围,以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意识的建立和提高。对于可以保持高信用等级的中小企业,可以在财税补贴、信贷利率、政府采购和项目招标等多个方面给予适当的优惠;而对于失信违约的中小企业,则应视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惩戒、处罚。  


办理单位 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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