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3年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TA2013003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麦健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我市民营企业家培训中心的建议》(第20130031号)收悉,感谢您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情况
2012年,民营经济增加值2329.46亿元,同比增长4.8%,占全市生产总值的46.5%;规模以上民营工业增加值353.07亿元,同比增长1.8%,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20.37%;民营缴税总额573.78亿元,同比增长14.8%,占全市总税收的61.1%。
2013年3月底,全市民营经济登记注册户数51.99万户,占全市工商登记总户数的95.7%。1-3月,规模以上民营经济实现工业增加值38.78亿元,同比增长22.4%,比全市平均水平快12.6个百分点,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23.8%。民营缴税总额152.15亿元,同比增长6.2%,占全市税收总额的59.5%。可以说,当前民营企业已成为东莞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的主力军,是促进高水平崛起,建设幸福东莞的重要力量。
二、关于民营企业培训的相关情况
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将培训民营企业、提升其整体素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狠抓落实。从2002年起,先后多次组织民营企业家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国内著名学府进行培训学习,引导民营企业从被动接受学习走向主动寻求学习。
2006年和2011年,先后出台了《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111工程”的意见》(东委发〔2006〕10号,以下简称“111工程”)和《继续实施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111工程”意见》(东府办〔2011〕150号),其核心内容是:实施民营企业“素质提升工程”,在全市范围内对100名民营企业家、1000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10000名民营企业管理和技术骨干进行现代企业管理培训。由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实施“111工程”,从而全面提升我市民营企业的整体素质。2012年出台的《东莞市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实施办法》(东府〔2012〕97号)更是明确指出,要“深入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111工程’,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组织中小企业领军人物和‘323’高成长型中小企业等经营管理者开展培训,全面提升企业家素质”。
市中小企业局(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作为“111工程”的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在培训方式上、内容形式上、服务水平上力求创新与突破,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贴身服务与个性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创性地举办了“东莞民营企业家面对面”活动和“东莞民营企业家课堂”两个长期的系列培训项目,作为“111工程”的重要组成内容。实施七年以来,收到了显著成效。
(一)东莞民营企业家面对面活动
东莞民营企业家面对面活动,旨在政府、专家、企业三方搭起互动交流平台。“求知、交流、分享、奋进”是活动的宗旨,每个月至少举办一期,现已成功举办了82期,超过2.5万多人次参加了学习,对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整体素质,促进其更快更好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北京大学副校长海闻以及金岩石、张维炯、徐飞、金正昆、余明阳等知名专家学者都曾是“面对面”活动的主讲嘉宾。
(二)东莞民营企业家课堂
东莞民营企业家课堂是整合国内外优势资源,为东莞民营企业家培养顶级CEO度身定做的项目。这个课堂的目的,是通过交流学习和研究国内外企业经营管理运作的先进管理思维、管理方法,结合国际化管理与本土化管理特色,培养企业家的创业精神、创新精神。2002年至今,多次前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等知名学府,已举办了42期不同模块、不同形式的专题研修班和课程班。近2000多人次的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走进课堂,而且通过政府的引导和服务,学习热情不断提升。
三、下一步培训计划
正如您在提案中所提到,企业之间更高阶段的竞争将是企业家素质的竞争,“设立东莞市民营企业家培训中心,对我市民营企业家和高级经理人进行系统化的学习培训”的建议,与今年年初徐建华书记提出的“创建莞商学院,探索新时期企业家培训工作的新机制”的指示精神不谋而合。为了贯彻落实其指示精神,市中小企业局于3月率队前往温州、南昌、新余三市考察,深入了解当地提升企业家素质工作的经验做法,学习温州民营商学院、新余创业大学的成功经验;于3月21日和3月22日分别召开了“莞商学院”创建工作企业座谈会和部门座谈会,与市委统战部、市委党校(社会主义行政学院)、市教育局、市工商联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企业代表,共同商讨“莞商学院”创建事宜,并就莞商学院的定位、组织形式、运作机制、教学保障、学院选址等问题达成了共识。目前,在调研报告和会议纪要的基础上,我们形成了《关于组建“莞商学院”的工作方案(送审稿)》,并草拟了《关于成立“莞商学院”的请示》呈报市委市政府。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相互加强联系沟通,提供更好更多的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