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30018)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全市流通业态创新的建议

  电子商务作为新兴的经济形态,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根据中科院和专业咨询公司艾瑞网的统计数据,2011 年中国网上购物金额高达 7,736 亿元,预计到 2012年底,将会达到 1.18 万亿,将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的网上购物国家,到2013年底,将会达到 1.57 万亿,超越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网上购物国家。

  广东是全国唯一网络购物人数超过1000万的省份, 2011年以广东省为核心的华南区电子商务交易金额占到全国交易总金额的27%,达到2088.7亿元。

  办    法:

  目前,电商加快在华南区的战略布局,据有关机构的调查,电商在华南区的战略发展布局主要是沿着“广深线”来实施的,“广”主要指广州经济开发区及萝岗,“深”主要是集中在龙岗及宝安,而在东莞是布局在沿广深线的中心区域。因此,东莞迎来了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千载难逢的机遇,为抓住此机遇特提出如下三点建议:

  (一)尽快出台和完善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

  1.为了发展电子商务,各省市纷纷出台了各项优惠政策,这些省市主要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浙江余杭、义乌、成都等等,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开办费补贴、电子商务平台补贴、房租补贴、注册会员及销售额补贴、税收补贴、网络费用补贴、参展补贴、人才补贴、楼宇补贴等方面。而上述政策方面在东莞尚是一片空白。

  东莞要建立健全鼓励电商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可以借鉴上述各地的优惠措施,结合电商在华南区的战略布局和东莞的具体情况,出台和完善吸引并适宜电商在莞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

  2.东莞市已经出台了支持“三重”项目的“1+5”优惠政策,重点对一些重大项目进行大力的支持,但对于重大产业集聚尚未出台专门专项的优惠政策。

  由于各地均重视排名前10位的大型电商,纷纷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其入驻,而往往忽视11-50名的中型电商,各地针对中型电商的政策近乎于空白,而目前这些电商欲在珠三角地区进行布局,这恰恰是东莞吸纳整合中型电商,发展电子商务的机遇。因此,我们应抓住这一机遇,出台专门的优惠政策,支持中型电商在莞设立电子商务区域总部及相关产业园。

  (二)建立电商产业集聚示范区和电子商务区域总部基地及相关产业园,引进电商产业的配套产业,进一步形成电子商务及相关产业集聚。

  1.据调查,全国排名11-50名的中型电商集合创造的产值占据所有电商产值总和的70%,仅在华南区就达到1000亿的产值。但这些中型电商企业因受经济实力等原因所限,很难像前几名的大型电商一样自建产业园或总部基地。东莞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吸引这些电商入驻东莞设立区域总部。电子商务产业与其他的产业在物业形态、商业模式、运营模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我们建议在松山湖科技园或东部生态园建立电子商务产业集聚示范区,一方面可以起到极大的宣传作用,另一方面可以利用示范区的示范效果吸引各地中型的电商企业入驻发展,形成产业集聚。

  2.电商企业的发展需要现代仓储物流、支付平台、信息平台等基础配套设施的配备支持,政府应同时加强鼓励现代仓储物流等基础配套产业的龙头企业进莞设立总部基地或相关产业园,为电商企业提供电子商务一条龙式全程解决方案,真正形成电子商务及其相关配套产业的大集聚。

  (三)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与东莞传统产业的对接,搭建东莞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扩大内需的发展平台。

  仅以创造了电商企业年交易额920亿元神话的天猫商城举例,其销售的商品就有30%来自东莞。据调查,全国电商网络销售的商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服装服饰、箱包鞋类、美容保健、数码家电、家居百货、母婴用品等,而这些恰恰是东莞的传统行业,因此,我们建议政府应出台专项优惠政策,鼓励中型电商在莞设立区域总部,对这些电商企业在开办费、参展宣传费、税收等方面予以补贴。同时,为东莞制造企业与电商企业搭建桥梁,积极引荐本地传统制造企业在电子商务平台上销售商品,在为电商解决货源的同时,实现本地传统行业销售渠道的开拓。

  如果可以切实实现电子商务企业与传统产业的充分对接,必将极大推动东莞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扩大内需,助推东莞经济的腾飞。 

提案者 张敬智
部门答复


  关于对2013年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3001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敬智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全市流通业态创新的建议》(第20130018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提出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经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出台和完善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的建议

  (一)电子商务作为现代贸易中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近年来已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其中,为科学推进我市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我市于2012年启动了《东莞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2—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和《关于加快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和《实施意见》已完成,分别于2012年12月,2012年11月上报市政府,目前市政府原则上已通过,预计上半年出台。

  (二)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将由市财政局牵头参照省的有关做法设立电子商务专项,拟安排每年新增1.5亿元支持我市电子商务发展。为进一步用好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下来也欢迎就专项资金扶持范围、扶持方式、和申报条件等向我们提出具体建议和意见。

  二、关于“建立电商产业集聚示范区和电子商务区域总部基地及相关产业园,引进电商产业的配套产业,进一步形成电子商务及相关产业集聚”的建议

  (一)根据《规划》安排,我市将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及网络技术、物流配送、融资支持等配套企业进驻园区。依托产业园区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形成电子商务“培育孵化-成熟发展-优化提升”的产业发展路径,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加快电子商务产业聚集。目前,湖管委会结合自身的发展要求,制订了《松山湖高新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3-2016年)》和优惠政策,预计将于6月底完成。按照总体规划和定位,松山湖今年将通过召开招商会、研讨会等不同形式的招商活动,努力引进一批电商平台和知名龙头企业,争取2-3年内建成东莞乃至珠三角的电子商务服务集聚区。

  (二)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将把现代物流业和电子商务紧密结合起来,列入我市战略性新兴型产业;并把发展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发挥电子政务对电子商务的支持支撑作用,加快电子商务在政府采购中的应用。同时,创新登记注册服务方式,进一步放宽电子商务企业名称核准、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以及设立多级分支机构等市场准入的限制;支持专业园区进行优惠政策创新,给予电子商务企业租金、培训、物业管理等费用优惠。

  三、关于“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与东莞传统产业的对接,搭建东莞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扩大内需的发展平台”的建议

  为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应用氛围,鼓励企业参与电子商务活动,近年来我市开展了一系列电子商务宣传推广活动。其中,市经信局在2012年先后举办了“2012年广货网上行(东莞)”活动、“东莞市制造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推广会”系列活动。之前,我们分别在本市塘厦、石碣、南城等镇街举行4场对接活动,就是兼顾了我市电子信息产业规模比较大的产业特点。此外,我们还与“莞货全国行”等实体活动紧密互动,专门为实体展会设置网上平台,进行线下线上宣传推广,打造“永不落幕”的展会,更好地帮助企业拓宽销售渠道。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推动我市电子商务问题的重视和关注,并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东莞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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