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3年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AT 2013000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何锐平政协委员:
转来《关于引导和扶持企业深化合作机制、帮助本土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的建议》(第TA20130007号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和关心,综合回复的会办部门意见,现对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我市一直以来都重视引导和扶持企业深化合作机制,切实制定政策扶持措施,提升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帮助本土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一、制定引导和扶持企业深化合作机制的政策措施
近年来,我市制定出台了系列涉及引导和扶持企业深化合作机制的政策措施,例如《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11〕5 号)提到“加强与外资企业的合作。鼓励民营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和对外合作,加强与外资企业合作发展,探索建立有效合作的方式和机制,为合作双方搭建生产经营和产业链整合的对接平台。”《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若干意见》(东委发〔2013〕1 号)提出“提升民营开放型经济水平。鼓励民营企业与外商深度合作,充分发挥我市民营企业在土地、劳动力、产业基础、国内市场、政策掌握以至人才、资本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与外商开展多种形式、多种层面的协作、合作与合资,建立功能或区域总部,实施以内引外、内外联动,在拓宽引资渠道的同时,提高我市民营企业参与国际分工的能力与地位。在制造业方面,鼓励民营企业嫁接外商的先进技术、设计、品牌、设备、资金、市场网络等,共同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在服务业方面,鼓励内外资整合共享创新资源、研发投入、人才团队、业务渠道、服务设施、客户群体等,大力发展产业支援服务尤其是专业服务外包等。”
二、提升民企自主创新能力,为民企走出去打好坚实基础
只有具备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才有走出去的实力和底气。为了促进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我市继续实施“科技东莞”工程,“二五”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20亿元连续5年共100亿元支撑科技创新工作,为民营科技企业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认真抓好国家和省市相关科技政策的宣传推广和执行落实,引导民营企业用好用足政府扶持政策。
一是完善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区域创新体系。促进产学研合作,先后与多所高校院所、检测技术机构共建了东莞华中科技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东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研究院、东莞中国科学院云计算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等一批公共科技创新平台,为我市企业提供研发、检测、咨询、人才培训等现代科技服务。大力开展“一校一镇”行动计划,组织高校院所、公共科技创新平台与专业镇、民营企业进行对接,推动专业镇加快转型升级。加强市镇联动,积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力开展“三资融合”试点工作,组织相关金融服务机构等与民营科技园区进行对接,初步探索形成了土地资本、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相结合的运作模式,并向全市镇街和园区进行推广。
二是建立帮扶民营企业提升创新能力的服务模式。积极组织实施市中小型企业创新资金项目、企业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等科技项目,大力鼓励民营企业申报承担国家863科技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以及省部(省院)产学研项目、省重大科技专项、高新技术企业工业攻关项目等国家、省级科技项目,提升民营企业创新水平。推动民营企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和产学研合作,为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快做大做强,提升企业规模实力
正如何委员所提,民营企业走出去之前,务必先提升自身实力。目前,我市99.8%的企业属于中小微企业,大型企业不多。为了加快我市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我市大力实施相关企业培育工程,促使企业提升自身实力。
一是实施“686”民营企业上市梯度培育工程。即保持市一级上市民营企业后备资源库有60家以上的储备,每年推动其中8家企业进入上市辅导程序,6家企业进入发行申报程序或实现上市,提升我市民营企业上市发展水平。近年来,我市上市企业数量大大增加至12家,认定了共6批74家上市后备企业,建立了纳入96家企业的民营企业梯度上市培育资源库。
二是实施“323”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即在全市范围内发掘培育300家以上成长性好、自主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中小工业企业,作为种子企业。择优扶持其中20家以上优质企业,使其充分享受各级扶持政策,推动实现其中3家以上企业纳入上市后备资源库,培育更多“专精特新”的单打冠军。实践证明,这项工作起到了扶强育优的带动作用,也与今年全省帮扶500家高成长性民营中小企业实施工作有效地衔接。
三是积极培育大型民营企业。大企业集团是东莞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主力选手,因此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任务部署,细化落实“镇街重点培育10亿元以上的企业,市重点培育50亿元以上的企业”的工作思路,重点加快推动以骨干民营企业为龙头,以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为纽带和配套的中小企业集群,推动大中小微企业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项目服务和环境营造方面的主导作用,推动企业以东莞为总部植根发展,努力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民营大企业集团。
四是大力促进小微企业上规。今年全市经信工作会议上提出了“2013年新增上规模企业达300家”的工作目标,围绕此目标,在落实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资金对首次上规企业进行奖励的政策基础上,实行五年培育计划,从2013年起五年内,每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00家,探索出台对小微企业的税收奖励和财政支持政策,降低其生存发展的成本,提升其抗风险能力,提高其获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