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130006号答复意见的函
农工党市委会:
贵委《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130006号〈加快推进我市重大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几点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提案中,梳理了我市重大产业集聚区的种类、存在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政策建议。对此,十分感谢贵委对我市重大产业集聚区发展的关心和所提的宝贵意见。经研究,现结合我局职能,就我市近年来重大产业集聚区的规划、建设等有关情况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重大产业集聚区是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水平崛起的重要支撑
重大产业集聚区作为我市“三重”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产业高级化的重要载体,抓好重大产业集聚区的建设工作对于促进我市城市转型升级和实现高水平崛起意义重大。
(一)重大产业集聚区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加快重大产业集聚区建设,是省委、省政府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当前,东莞已进入经济社会发展的跃升阶段,也是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既要破解产业层次低、布局散、竞争力弱等老问题,更要深入拓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新领域。因此,必须充分依托和发挥重大产业集聚区对经济转型升级的载体作用,充分发挥产业、科技、人才集聚的优势,带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空间布局优化,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重大产业集聚区是推进产业高级化的重要抓手。加快重大产业集聚区建设,是东莞推进产业高级化的重要抓手。目前,东莞产业结构总体上仍然是“满天星斗、缺乏明月”的状况,产业水平总体不高。重大产业集聚区发展的薄弱,严重影响发展的质量和后劲。因此,有必要加快推进重大产业集聚区建设,并以此为龙头,打造东莞经济发展的“航空母舰”,进一步带动全市的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发展、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实现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使重大产业集聚区建设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强大依托、重要平台、有力支撑。
(三)重大产业集聚区是培育大企业、大项目、大产业的重要平台。东莞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相对偏少,急需通过引进国内外大企业、大项目,加快培育壮大新能源、生物产业、新材料、物联网、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为此,需要建设重大产业集聚区,加快园区和专业镇建设,吸引承接高端产业、优质项目,推进有序、高效、集约开发,为东莞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的引进和培育提供空间载体。
二、东莞发展重大产业集聚区工作简介
(一)加强引导,促进协调发展
2011年4月,东莞市政府印发了《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以强化特色为核心,以现有特色产业为基础,整合园区资源,推动区域产业错位发展,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构建五大特色产业集聚区”的工作规划和目标,明确以中心城区、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为主体建设现代服务业聚集区;以松山湖北部工业园以及石龙、石碣、塘厦、清溪、黄江、长安、南城、常平、企石、麻涌等镇(街)为主体建设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以东莞生态园及特色产业集群镇为主体建设先进制造业集聚区;以虎门港为依托建设临港产业集聚区;东北埔田特色农业组团、东南山地生态农业组团、中南科技农业组团、西北平原精品农业组团和西南滨海湿地农业组团建设现代农业集聚区。
2011年12月召开的市十三次党代会将“三重”建设提升到我市发展战略的高度,随后印发的《2012年推进重大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方案》,提出2012年我市推进重大产业集聚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和实施步骤。同时,我市联合中山大学开展促进重大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政策研究,调查分析了东莞重大产业集聚区发展的基础、环境和方向,研究起草了《推进重大产业集聚区创建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重大产业集聚区建设考核办法》,为我市的产业集聚区的形成和协调发展指明了方向。
目前,我市正积极推动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松山湖与大朗地区一体化发展等规划研究工作,以统筹协调的方式重点解决同类型区域在产业集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同质化、分散化等问题,科学引导同类型区域实现空间融合、功能对接、产业互补、基础设施共享等统筹发展目标。同时,我市已启动对《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15)》的修编工作,除对市区总体规划外,还将针对市域范围开展若干专题研究,其中包括城镇体系结构、产业发展规划等,通过对接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优化协调市域产业集聚区的空间布局和空间关系。
(二)优化配套,提升竞争力
2009年以来,我市积极开展中心区交通综合改善规划,不断提升城市中心区的建设品质和吸引力,并加强大市区与各个产业园区的交通基础设施联系,更好地辐射带动产业集聚区发展。
按照产城融合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思想,积极支持松山湖、生态园、虎门港等重大产业集聚区的规划发展,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推进产业集聚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创新思路、主动服务,建立“三重”项目服务保障制度,高效推进重大产业集聚区的项目规划建设工作;加大对“工改工”类“三旧”改造的扶持力度,积极鼓励产业集聚区内产能落后的产业用地实现升级改造,引导“三旧”改造为引进重大产业项目创造用地空间,为完善城市功能提供条件,不断完善产业集聚区内的配套,提升产业集聚区的层级和竞争力。
(三)建设平台,提供环境支撑
近年来,我市积极加强产学研合作,把发展新型科研机构作为推动重大产业集聚区建设的重要着力点。一是设立产业集群专项扶持资金。根据《东莞市加强产业技术创新推进产业技术和集群发展实施办法》和《东莞市产业集群发展项目经费操作规程》等政策文件,我市将产业集群发展项目经费纳入“科技东莞”工程系列配套政策资金,扶持产业集群的“三大建设”,即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区域品牌建设和产业园区建设。积极指导各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申报国家、省扶持资金政策,凡获得国家、省扶持资金的我市按照1:1的比例进行配套。2008年至今,共有“低压电器通断试验检测平台”等4个产业集群项目获得省产业集群公共服务体系专项资金510万元,市财政配套510万元。二是鼓励建立企业研发机构。积极开展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强化企业作为自主创新主体的地位,提升企业内部自主创新能力。截至目前,我市已以企业为主体组建了250家企业工程中心与实验室等科研机构。三是积极搭建公共科技创新平台。搭建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为产业集群发展提供技术服务,突破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提升研发能力,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针对松山湖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需要,先后与高校院所联合共建了广东电子工业研究院、东莞华中科技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等15个公共创新平台,累计服务企业近2万家,孵化30多家科技企业;针对专业镇的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组建了12家专业镇技术创新平台,涵盖电子、家具、服装、毛织、物流、五金模具、造纸等多个产业。四是推动“产学研”合作。鼓励产业集群与科研院校合作建立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整合技术资源,攻克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实现技术创新在产业集群内的整体效应,使技术成果在该行业内得到资源共享。
(四)推进科技金融,提供资金支撑
我市于去年出台了《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的意见》等1+4政策体系,以科技创新和金融资本推动产业转型发展。成功组建了总规模为20亿元的“东莞产业转型升级及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并联合深创投集团和广东中科招商设立了注册资本为5亿元的红土基金以及规模为50亿元的东莞中科中广股权投资基金,目前共有20多家股权投资机构进驻我市。推动东莞银行在松山湖高新区成立了首家科技支行,针对园区不同生命周期的科技企业设立了限额融资机制,推出小微企业集合信贷担保等创新产品,有效缩短了信贷业务办理周期,拓展了园区企业的融资渠道。推动专利权质押融资发展,促进22家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专利权质押融资意向,为9家科技企业发放专利权质押贷款6128万元。
(五)加强人才开发,提供智力支撑
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人才和人才工作,强调从创新政策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打造平台载体等多方面深入推进人才强市建设。一是完善人才政策措施,2011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用5年时间投入50亿元实施“人才东莞” 战略,努力实现从乐于找老板向乐于找人才,从热衷建厂房物业向注重建引才载体转变,用过去抓招商引资的精神和劲头抓招才引智,广揽天下英才为我所用,充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在东莞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今年,市委又出台《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对我市转型升级中需要的各类特色人才实行特殊的政策措施。二是大力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出台《关于加快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鼓励资助领军人才到我市研发创新、创办企业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2010年至今,已成功引进两批共17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三、东莞重大产业集聚区的特点
(一)缺乏整体规划引导。《建议》总结了我市产业集聚区发展的若干问题,如:“产业选择与发展方向存在同质化倾向”、“长期以来专业镇之间缺乏统一规划与协调发展”、“东莞产业呈离散式分布”等,我局表示认同。目前全市对产业集聚区缺乏总体规划指导,没有建立专门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统筹,也没有具体的部门跟进协调,造成产业同构、产业集聚区和镇街产业布局难协调等问题,容易造成内部竞争、重复建设、布局分散、工程进度缓慢等问题,减缓了我市产业集聚区的形成、制约了产业集聚区的发展。
(二)创新能力短板明显。《建议》提到我市产业集聚区的“科技创新能力尚显不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仍然较少”。
从行业来看,美国航空飞行器制造业的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高达 27%,电子行业为 7.8%,精密机械为 7.0%,大量的投入带来了高额的回报。而东莞本地企业的研发投入相差甚远。2012 年东莞市R&D经费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仅为1.58%。我局认为,创新能力弱是制约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降低产业辐射带动能力、不利于产业集聚区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发展重大产业集聚区的思路和举措
《建议》提出:加强集中有效的规划与统筹、加强产业集聚区的规划研究、规范完善土地使用管理制度、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科技金融服务和加强人才开发6条建议,我局认为十分切合实际,下来我们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科学规划,提升聚集发展前瞻力
产业集聚发展,需要统筹考虑地理位置、市场现状、资源禀赋、基础设施、人文环境、历史文脉等方方面面的因素,因此,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审视各区域的优势和劣势,并进行科学谋划和策划、准确定位产业发展布局、明确具体的产业实施内容,才能为产业聚集区的协调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一方面是着力做好空间规划,按照各区域的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等因素,做好规划协调,防止一哄而上、内部竞争的现象,让全市各产业集聚区形成一个互相联系、相互合作、相互带动的有机整体。另一方面是加强做好各产业集聚区的内部规划,充分考虑国际国内及区域经济发展态势,加强对目标产业的研究,寻找市场机遇并做好工作计划,让产业集聚区有真实、有效的市场前景。
(二)突出政策支持,提升集聚发展源动力
政策支持是强化产业优势、形成产业集聚的有效手段,下来拟在土地指标、企业融资、环保环评等方面为产业集聚发展做好支持和帮助。在土地政策方面,研究建立土地保障机制、根据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优先保障集聚区用地需求,项目新征土地拟按分批次用地方式单独组卷报批。在环保政策方面,创新产业集聚区项目环评管理机制,简化环评手续,优先为符合区域污染减排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和环境准入条件的入驻项目配置环境总量指标。在财税政策方面,实施激励性财政政策,加大财税扶持力度,重点支持集聚区招商引资和特色主导产业龙头项目建设,认真落实税收减免额度返还等优惠政策,推动主导产业集群发展。在融资担保方面,加强投融资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产业集聚区重点产业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扩大对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公司和重点企业的授信额度。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要重点扶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公司和重点企业通过发行债券、上市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三)注重项目引进,提升集聚发展竞争力
除自然形成的产业集聚外,一般主动发展的产业集聚区离不开重大项目的支撑和带动。当今区域竞争日趋白热化,谁的项目多、项目大、项目好,谁就能抢占发展先机,谁就能率先形成产业集聚优势。
为增强我市各产业集聚区的竞争优势,一是将各产业集聚区的招商推介会上升到市的级别,并在重点项目的招商时由市领导带队支持,主动登门拜访、以诚待商、以情感商,吸引重大项目落户东莞、落户产业集聚区。二是在重大项目布局时,审视项目和各产业集聚区的匹配度,优先考虑向相关的产业集聚区倾斜,不断强化集聚区的内聚力和竞争力。
(四)强化配套服务,提升聚集发展吸引力
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重点抓好道路、供电、供水、通讯、环保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产业集聚区与外围基础设施的互通与共享,实现集聚区与域外基础设施的充分衔接。同时,支持产业集聚区的酒店、商业地产、体育场馆、教育医疗、文化商贸、购物娱乐等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完善产业集聚区的城市功能,不断提高产业集聚区对项目和人员的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吸引更多的企业(项目)和优秀人才融入产业聚集区。
2、强化创新能力支撑。一是优化创新体制,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依托重点企业建设一批科技创新载体,鼓励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在产业集聚区设立研发中心,加快先进技术的产业化。二是完善平台建设,加大院市合作力度,引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共建公共科技创新载体;加大对市级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国家级检验中心和省级检验机构的投入建设,集中资源建设和完善一批产业公共技术创新平台和检验检测及认证服务机构。
(五)重视人才,打造产业人才集聚高地。一是做好人才培养,按照《关于培养科技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针对培养对象所缺的知识模块,组织专题培训班;对培养对象自行参加的研修深造、学习考察等活动进行资助,全面提升培养对象的素质。组织企业和科研院所申报省创新科研团队项目,加强培训辅导,争取更多团队纳入省资助范围。二是加强人才引进,不断完善市引进人才团队的评审机制,强化人才项目的产业化导向,引进真正能为我市产业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相应贡献的高层次人才。三是做好人才服务,通过开展政策咨询、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办理人才引进有关手续、办理特聘人才工作证、受理专业人才学历进修补助申请等工作,吸引人才扎根东莞;建立与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总部企业、领军人才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400多家重点企业的沟通互动机制,主动提供服务,协助企业引进、留住高层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