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30003)关于解决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落地过程中突出问题的建议

  近年,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大力实施经济社会双转型发展战略,全力推动招商引资工作新进展,全面推进“三重”项目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面对新形势、新机遇,全市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进一步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力争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在推进招商引资工作过程中,由于受到用地指标和办事流程等因素影响,新项目(包括“三重”项目)的落地并不容易,突出有以下方面:

  一是用地指标紧张。目前,镇区不乏大项目和优质项目,市出台了重大项目落实用地指标的政策,政策很好。但存在一个问题,很大部分在谈项目对用地时间要求很紧,要求落实用地指标时限基本要求在半年内,用地具备招拍挂条件要求在1年内。但由于全市用地指标年初已基本分配完毕,这样使年中洽谈的项目难以落地,导致镇街不得不放弃项目。

  二是手续办理需时太长。有部分企业为能及时把握市场动态,加大市场份额,要求项目能尽快开工建设,及早投入使用,但目前的征地办证时间约为18个月,离他们的时间要求有很大的一段差距,大大的影响了客商的投资意欲。

  三是办理规划和建设手续繁复。目前,我市为支持“三重”项目加快建设,开通了绿色通道,但仍然存在手续繁多,时间长等突出问题,尤其是规划和报建两个环节。

  四是缺乏大项目支持。石排是欠发达镇,企业主要是以中小企业为主,缺乏大企业大项目。

  办    法:

  第一,加强用地指标分配的灵活性。由于当前我市用地指标在年初已分配给“三重”项目,对年中确定的优质项目难以照顾,市委、市政府在用地指标落实方面考虑这一情况,采取更为灵活的措施,避免优质项目流失。同时,镇街中小企业特别是本土民营企业中有很多优质企业、潜力企业,他们扎根性强,增资意欲强烈,但由于受规模制约,增资扩产的规模很难达到“三重”项目要求,希望市委、市政府在推进招商引资过程中,考虑这些企业的用地需求。

  第二,简化办事流程。在办理规划和建设手续,目前,市开通了“三重”绿色办事程序,将原来串联的办事流程改为并联办理,但在具体操作中,市相关部门的部分办事环节还是按原来的手续,如质安监提前介入必须待规划审批完成才能进行,严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若普通项目办理这些手续就更繁复,希望市委、市政府重视这个问题。在办理用地手续方面,建议探讨征地手续和申请用地指标同步进行的可行性,最大限度压缩办理用地手续的时间。

  第三,加大对欠发达镇的支持。石排是欠发达镇区,土地资源相对丰富,仅生态园返还用地红线面积就接近1500亩,且生态园统筹时是承诺返还用地配备指标的,但到目前为止只落实了70亩用地指标,导致返还地难以开发,尤其是连片开发。希望市委、市政府考虑石排目前的经济状况,加快生态园返还地的指标落实,并利用返还地资源,帮助石排引进一些大项目、大企业落户。  

提案者 石排镇政协小组
部门答复

  关于政协第TA20130003号提案回复意见的函

  石排镇政协小组:

  转来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130003号《关于解决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落地过程中突出问题的建议》收悉,经会商市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研究后,将有关意见回复如下:

  一、关于用地指标紧缺问题

  (一)目前我市土地开发强度已达43%,离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50%极限线已十分接近,省近年下达我市的用地指标每年只有1万亩左右,十分紧缺。为用好指标,我市实行用地指标统筹制度,按照《东莞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管理办法》(东府办〔2012〕113号),用地指标按“年初预报,年中下达,年末调整”程序管理。

  (二)为保障市重大项目用地需求,我市2011年出台了《东莞市重点项目年度用地指标分配规则》(东重点通〔2011〕4号),明确市重大项目年度用地指标按省下达我市年度用地总量的70%比例控制,再按照70%和30%的比例分别安排给市重大建设项目和市重大预备项目(预留)。市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部分指标在年初制订市重大项目计划时统一下达,预留给市重大预备项目的指标机动安排给条件成熟的新引进重大项目。

  (三)年中由镇街引进的确属优质的项目,包括虽达不到市重大项目规模,但效益好、科技含量高的优质中小企业项目,可报请市政府,由市政府申请调整。同时对于重大优质的项目,还可以向省申请立项,市有关部门配合争取由省解决指标。

  (四)为提高用地指标的利用效率,建议镇街政府提前统筹考虑,科学规划用地。同时可通过预先储备土地,进行存量调整,加快项目落地进程。

  二、关于手续繁琐、办理时间长的问题

  (一)2011年,我市出台了《东莞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和《东莞市重点项目服务保障若干规定》(东府〔2011〕56号)。按照《实施方案》,财政投资重点项目所有控制节点的办理总时限为86个工作日(不含国家、省级部门以及市政府审批时间;不含公告、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不含项目招投标所需时间;不含特殊项目办理其他规定手续所需时间),比原来压缩约60%;社会投资重点项目所有控制节点的办理总时限为69个工作日(不含用地招拍挂时间;不含公告、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不含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所需时间;不含特殊项目办理其他规定手续所需时间),比原来压缩约70%。市重大办这两年来积极推进并联审批落实,督促各相关审批部门认真执行有关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并连续4年组织市国土、住建、规划、环保等审批部门开展市重大项目大规模业务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市重大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速度明显加快,部门服务市重大项目建设的意识明显增强。

  (二)为缩减相关手续的办理时间,市政府严格按照“绿色通道”的操作办法,采取“并联审批”的措施,市国土局在受理办件后于5个工作内反馈审核意见,有效缩短重大项目审批时间。截至目前,共办理“绿色通道”413宗。关于征地时间过长的问题,征地的审批权限在省厅,在征地过程中,该局设置专人负责征地报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材料报省厅、并安排专人驻省厅负责跟进征地报批,有效缩短征地时间,加快征地进程。

  (三)市住建局为促进重大项目落地建设,不断简化重大项目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对重大项目办理手续开通“绿色通道”,重大项目可以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提前介入手续,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先行开工。同时,实行了基坑、基础工程单独报建的做法,为项目建设落地争取了不少时间。

  根据该局办事程序,重大项目在国土、规划手续未完善的情况下,可以提供国土、规划部门加具意见的《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前期审批手续意见表》代替正式的国土、规划证件来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提前介入和施工报建证明等手续,提案中处理办法第二条提到的“如质安监提前介入必须待规划审批完成才能进行,严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与实际办事程序不符,可能是由于业主单位不了解该局相关办事要求造成的误会。该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提高办事效率,为促进重大项目落地建设做好服务。

  (四)市环保局严格按照《东莞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东府办〔2013〕11号)的规定要求,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配合市重大办加强和规范市重大项目管理,积极协助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的前期报批工作。提前介入做好业务指导。向基层环保分局下发了《关于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环评跟踪服务的通知》(东环办函〔2012〕55号),要求各环保分局全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安排专人负责,提前介入,主动获取项目信息,主动加强跟踪服务,保障服务工作规范高效,同时加强项目相关信息的报送以让领导及时掌握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利用提前介入的信息确保对纳入“绿色审批通道”的重大项目按照承诺时间办结。对于未提交环评文件的公建类项目,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5个工作日内出具“路条”。对于其他项目(如工业项目等),在收到环评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及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予以批复。2012年该局共完成99项市重大项目的环保审批手续,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建立良好的环保服务形象。截至2013年2月底,已列入2013年重大项目名单的122个项目中,已有87个项目完成环保审批手续,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项目通过加强联系,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完善相关手续。

  三、关于加大对石排镇支持的问题

  (一)积极支持石排镇市重大项目建设,近年来,对欠发达镇项目申报纳入市重大项目,我局(市重大办)予以适当倾斜。2012年,石排有星星光电、铭普实业两个项目纳入市重大项目,2013年石排有安博诚置商贸物流、铭普实业两个项目纳入市重大项目。对石排申报增补的气派科技也予以大力支持。

  (二)由于石排镇为扶贫镇,近年来市国土局均建议市政府指标分配时对石排镇进行倾斜。2012年,市对石排镇配备了745亩新增用地指标;同时,2010-2012三年,市对石排镇配备生态园返还地150亩。建议石排镇对近几年指标进行合理分配,统筹用好土地资源。  


办理单位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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