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20379)关于严打涉假身份证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用工环境的建议

  东莞是人才汇聚的地方,是众多国际企业青睐的投资宝地。为有效利用当地庞大的人力资源优势,维系和吸引更多的知名企业在莞永续发展,加快东莞与国际接轨的步伐,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政府应该积极发挥“有型之手”的宏观调控作用,进一步健全社会机制和稳定社会秩序,营造一个良好的用工环境,为劳资双方的共赢创造条件。

  为了向众多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一个公平、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广大市民维护一个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巩固东莞文明城市的良好国际形象,希望有关政府部门能够进一步严打涉假身份证等违法行为,增强对当地劳务市场的监管力度,提高市民对使用假证件有关欺诈行为的法律常识。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办    法:

  第一,严惩涉假证件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购买、出售、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以及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只处以二佰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的驱留,只有从事犯罪活动的,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分子并不在乎这些轻罚,所以小打小闹的制贩假证件者很“乐意”地继续干这行营生,而应征者也铤而走险地在人才市场屡犯假冒身份的欺诈行为。因此,公安机关及有关政府部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重新修订有关的处罚方式,进一步打击伪造、出售假身份证的违法行为,严惩假证购买者和使用者,确保社会以及人才劳务市场的安全稳定。

  第二,建立信息查询平台

  由政府牵头,公安机关及劳动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协办,建立免费的个人身份证信息查询平台,该平台具有“网络在线客服、电话在线咨询、邮件查询、邮递查询”等功能。企业招聘部的使用者需要预先注册登记,通过审批核实后才能被授权进入该系统进行信息咨询。其实网络上已经有类似的个人身份证信息查询网站,例如www.ip138.com,但是这些网站都是牟利的机构,使用者需要支付查询费用,例如5元/次。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协办建立的免费信息咨询平台,就可以初步实现企业不需花费额外的任何成本,即可及时、准确地对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资料进行真伪审核,有效降低企业遭受劳动者假冒身份应聘等欺诈行为的风险。

  第三,提供识别真伪证件的培训服务

  为了提高企业招聘人员对真伪证件的识别能力,公安机关及劳动社会保障局应该组织专业团队,定期为企业举办相关的培训讲座,进行专业指导,相互交流及了解有关情况,为政企提供一个现场提问、现场解答的互动平台。

  第四,增强有关法律知识的社会宣传和普及

  由于对《身份证法》知识的缺乏,某些应征者会抱着侥幸的心理,或者在他人唆摆之下,铤而走险地使用虚假身份证或者借用他人身份证进行入职面试。即使他们能一时蒙骗过关,但其实由于提供虚假身份资料,他们是无法享受社会保险的保障、不能成功提取住房公积金,甚至在办理工资银行账户有关业务时也会遇到麻烦。所以,最大的受害者还是这些提供虚假身份证的应征者本身。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政府有必要进一步加大有关知识的社会宣传和普及,例如通过各种媒体以公益广告方式推广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定期为市民举办免费的知识讲座,在主要的人才市场中心免费提供宣传单张等等。

  第五,进一步整顿劳务中介市场

  对于中介组织或机构在职业中介活动中向招聘企业提供虚假的应征者资料,包括假报真实年龄,劳动社会保障局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该依法查处,提供举报热线,提高监管力度,把违规的中介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依法取缔,为企业营造良好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确保广大劳动者拥有竞争有序、公平的就业环境。  

提案者 梁少康
部门答复

  对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379号提案的答复

  梁少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严打涉假身份证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用工环境的建议》收悉。对此,我局和市工商局、市人力资源局进行专门研究,先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打击涉假证件违法行为、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稳定的主要做法

  (一)坚持严厉打击涉假身份证违法行为。一直以来,我市坚持严厉打击和整治涉假身份证违法行为。今年3月,我市组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制售假证照专项行动,制订了《东莞市公安局打击制售假证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东公〔2012〕127号),以假印章、假文凭、假车牌、假居民身份证、道路运输行业假牌等假证案件作为重点开展破案会战;以制售假证照中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为重点开展打击惩处,坚决摧毁违法犯罪团伙、网络,坚决铲除盘踞其中的黑恶势力和依法查处幕后“保护伞”;以证照制作经营单位,印刷、复印等企业、厂点,车站码头,客流密集地区,出租屋,中小旅业等地区场所为整治重点,加大清查力度,一经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查处。截至今年4月25日,我市公安系统共查处案件20宗,其中刑事案件16宗,行政案件7宗;共打掉团伙17个,捣毁窝点17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1人,刑事拘留30人;共缴获假公章和假证件12400多份、假车牌19副,以及刻制机、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切卡器、制证机器等制假工具一批。

  (二)加强对劳务中介市场监管。我市不断加强对劳务中介市场的监管及整顿。今年春节前后,我市专门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及劳动用工专项执法行动,行动中共检查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及用人单位4385家次;查处违反就业管理相关规定的行政违法案件840件;责令退赔非法收取的劳动者中介服务费、押金或其他费用46.2万元。依法吊销了多家违法劳务中介机构。通过《东莞日报》、《东莞时报》向社会公布了15家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其中8家属劳动派遣或职业介绍机构。

  (三)加强相关法律宣传普及。为加强对涉及居民身份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我市公安机关在本市主流新闻媒体上均开辟了公安工作宣传专栏,并将居民身份证的有关法律知识列为重点宣传内容,不断加强宣传普及力度。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

  为维护劳务市场稳定,我市做了大量工作,并采取各种有效手段来遏制涉假证件违法行为。但从现状看,结合该提案所反映的情况,我市劳务市场中涉及假身份证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难以根本杜绝,原因有多方面:一是涉假证件违法成本较低。以伪造及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为例,公安机关一般情况只能对行为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10天以下拘留,处罚力度难以有效震慑一些制售假证件违法分子。二是用人单位对涉假证件鉴定能力不足。三是普法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

  结合政协提案中相关工作建议,我市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严厉打击涉假证件违法行为。围绕当前全省“三打两建”工作要求,我市将由公安机关牵头,继续开展打击制售假证照专项行动,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假证件违法行为。同时,市工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将配合联动,加强行政执法及市场监管,进一步压缩涉假证件违法行为的生存空间。

  关于重新修订对制售涉假身份证相关处罚的建议。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涉假证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已作明确规定,若要严惩涉假证件违法行为,需对上述法律进行修改,属全国人大的职责范围,我局无权进行修订。

  (二)提高用人单位对居民身份证真伪鉴别能力。一方面,尽快建立信息查询平台。目前,我市正在计划建立实名制就业登记系统,采取与公安部门的流动人口自主申报系统对接的方式,利用二代身份证阅读器对就业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将有效遏制采取假身份证入职的现象。目前该系统正处于研发阶段,年内将在部分企业中进行试用,明年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

  另一方面,采取技术手段提高企业对真伪证件的识别能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采用了数字防伪技术,并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其中,数字防伪用于机读信息的防伪,是将持证人的照片图像和身份信息等数字化后采用密码技术加密,存入芯片。该技术可以有效起到证件防伪的作用,防止伪造证件或篡改证件机读信息内容。目前,市场上正在普及居民身份证阅读器的使用,该设备早已市场化供应,众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自主采购居民身份证阅读器,用于识别二代身份证的真伪。我市将继续加大阅读器的宣传推广力度,使阅读器的使用得到更多的普及。

  (三)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我市将由公安部门牵头,进一步加强对居民身份证相关法律知识的普法教育,让更多市民懂法守法。同时,市人力资源部门将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相对人的宣教工作,使得用人单位、劳动者更能深刻认识涉假证件的危害,促使双方共同营造良好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希望您今后继续为我们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办理单位 东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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