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20375)关于整治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的建议

  出租车行业可以说是城市文明和城市管治水平的一个重要窗口。近一年来,全国各地先后出现了出租车罢运事件。2011年5月份,东莞市常平镇因运营纠纷发生近百出租车停运的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一方面反映出出租车司机与相关管理部门沟通渠道不够通畅或他们的诉求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出租车从业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大大影响了相关城市的形象。

  镇街出租车“含蓝”的和”黄的”两种,出租车作为交通运输行业,它由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管理。乱收费问题则归东莞市物价局管理。市物价局在镇街没有派出机构,一些业务由镇街经贸办代行办理。客人遇到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的情况可能不知道如何处理,想投诉,也不知向谁投诉。

  我们调研了解到,的士司机大部分都认为:如果向大都市一样,行业秩序良好,能有一个稳定而丰厚的收入。他们都愿意打表收费。而镇街出租车行业的现实是:提取新车时(取得出租车经营资格)一般都要3—5万元的茶水费;非法参与营运的蓝牌车争抢了他们的饭碗;油价不断上涨;虽然自己花钱改装了出租车的动力装置(可以使用天然气),但是许多镇街附近没有供气站,这个装置暂时用不上,如果镇街有供气站,他们可以节省三分之一强的能源支出。

  2011年10月12日,民盟虎门支部去到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虎门分局调研,分局领导热情接待了我们调研组成员。调研中了解到:分局领导都清楚,整个东莞市除城区外,都存在出租车拒载或不打表议价收费的状况。虎门镇内,从事出租车行业的公司有5家,经常在境内营运的出租车有一千多台,每台车2人经营,一般每人每月收入大约4—5千元。镇内从事出租车行业的主要困难有:道路交通不够通畅(尤其是今年,虎门镇外的出租车都是不敢轻易进入虎门);取得经营权的所谓“茶水费”估计是有的,问司机可以知道,但没有一个司机会出来作证。取证难。非法经营的蓝牌车有不少,影响合法营运出租车司机的生计,另外自行车载客的情况也对出租车行业有一定的影响;供气站不能及时建设的确会影响的士司机的经营成本,供气站的建设分局领导正在积极做选址工作。

  对于东莞市出租车拒载或不打表议价收费的这种状况,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对此非常重视,出台政策规定,对2次不打表出租车司机,除了取消上岗资格外,同时将“收回车辆经营权、2年内不得在东莞从事出租车客运”的处罚。5月中旬起,东莞出台严厉措施整治的士不打表、拒载行为。并加强了执法的力度和密度,可以说在城区收效明显,但镇街方面,执法难度大,人力不足,出租车司机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另外,执法中还发现有“先议价,后上车,再打表,最后按议价收费”的乱收费行为等。整治出租车行业的违规现象要收到好效果,还须作综合整治。

  办    法:

  1、加强对出租车司机的宣传教育。通过出租车行业协会和新闻媒体(尤其是无线广播电台)宣传行业公德和政府的政策,让出租车司机明白出租车拒载或不打表议价收费这种违规成本是很重的。政府部门加大宣传力度,促使广大司机依法营运,教育市民抵制不合法的营运,以提高人们的意识。维护自己的利益。营造一个出租车从业人员依法经营,市民善于维权,执法者文明有效执法的社会环境。

  2、加快各镇街的天然气供气站的规划和建设,为出租车司机做一件实事,切实减轻出租车的运营成本。

  3、相关管理部门加强对“出租车拒载或不打表议价收费”、“非法营运蓝牌车”的查处,对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虎门分局提出的“关于出租车服务质量监督取证方式的请示”给予足够的支持。目前,没有强力、有效的执法,不可能缓解此症。

  4、对于“提取新车时(取得出租车经营资格)一般都要3—5万元的茶水费”的问题,提请公安部门、检察部门介入调查,还市民有个真相。

  5、对于先议价,再打表,后不按表收费的情况,市价格管理部门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加强查处。 

提案者 郭志明
部门答复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20375号的答复

  郭志明委员:

  您在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整治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根据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一、加强源头管理,健全行业管理制度。一是健全《东莞市出租小汽车行业公约》内容。为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明晰违章违规出租车处理办法,我局协调出租车行业协会,根据有关法规和行业实际,对出租车不打表经营有关处理办法进行修改充实,修订了《东莞市出租小汽车行业公约》,加强了对违章车辆的处理。二是加强对行业相关规定的宣贯力度。为提高出租车司机的遵章经营观念,培养文明服务意识,在行业内发起出租车企业与所属车辆的正副班司机签订遵章经营《承诺书》行动,倡导司机承诺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三是加强出租车汽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驾驶员诚信体系建设,对诚信缺失、非法违法和发生重大责任服务质量事件的企业、驾驶员在媒体上予以公布,并从新增运力、招聘驾驶员等方面给予制裁和限制。四是进一步健全行业退出机制,具体措施有:同一出租车在一年内被查实两次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或未按规定向乘客收取费用的,责令所属公司立即解除与出租车驾驶员的承包合同,由行业主管部门收回该辆出租车运力指标。

  二、加大整治力度,实现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常态化监控。我局制定《东莞市出租车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常态管理工作方案》,每周组织出租车行业和企业管理人员开展出租车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暗访,对发现问题的车辆和出租车驾驶员在行业内进行通报和整改, 2011年以来共检查出租车1.34万辆次,现场对存在不系安全带、开车打电话、冲绕红灯等情况的出租车进行教育整改,并根据《东莞市出租小汽车行业公约》对存在不打表行为的144辆出租车给予停车整顿,相关驾驶员接受再培训的处理。

  三、加强在岗培训,提高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强出租车从业人员在岗培训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行业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职业道德、文明服务及东莞人文地理等方面,并对考核不合格的司机进行补考。其中对补考仍不合格的出租车驾驶员暂停营运资格,经过重新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才予重新上岗。今年2月16日起,我局组织了全市15200多名在岗出租车司机进行考核,这是继2010年我市进行全市出租车司机在岗培训考核后,第三次全面集中考核,通过对驾驶员的法制、职业道德、业务技能、文明礼仪、安全和治安防范等教育,引导驾驶员遵纪守法、依法营运、逐步提高驾驶员的服务技能和职业素质,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四、优化经营环境,增强出租车驾驶员行业认同感。一是通过推广落实统一承包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统一经营承包费用标准,保障出租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二是通过科学调控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确保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加强监管燃油补助和认真研究制定行业扶持政策,改善市场经营环境,提高出租车驾驶员收入水平;三是协调市有关部门加快天然气气站规划建设步伐,增加市区及各镇天然气加气站数量,方便出租车加气,进一步缓解出租车经营压力;四是引导企业加大对司机的人文关怀力度,进一步做好出租车驾驶员的身体和精神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出租车驾驶员拾金不昧、救死扶伤、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倡导文明礼仪,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帮助出租车司机解决工作、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增强从业人员的行业归属感。

  六、完善监管机制,严防行业“茶水费”现象。在新投放车辆和更新车辆时加强源头把关力度,一是制定全市统一的承包经营合同范本,将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纳入承包经营合同,督查企业不得向司机收取合同规定以外的费用。二是把好招聘司机关。在企业更新出租车车辆时,督促企业优先与从业记录良好的原司机续约,对于淘汰原司机产生的职位空缺,由出租车行业协会以抽签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机,并确保招聘过程全程公开、公平和公正,阳光操作。这个方法现在继续沿用,今年3月已面向社会公招80名出租车司机。三是在企业投放车辆前,交通部门将与每一辆出租车司机进行面对面单独调查,调查企业的收费情况,确定企业无相关违规收费后由司机签订出租车承包经营者承诺书,然后才发放道路运输证,如发现企业对司机存在违规收费的,暂停企业投放车辆。四是鼓励司机揭发收取“茶水费”的行为,交通部门对查实的收取“茶水费”企业将严厉处罚,涉及商业贿赂和充当保护伞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关于加强推进天然气加气站建设的问题。2010年新颁布的国家、省燃气条例明确规定汽车加气站属于燃气设施,市城管局对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燃气工程的设计承接业务备案,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燃气类)核准,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业务均严格按照管理程序和办结时限办理,全面支持并推进全市加气站的建设工作。现我市有天然气汽车加气站15座,今年计划再增加5座,为天然气出租车提供便利。

  谢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交通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多宝贵的建议。 


办理单位 东莞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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