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20371)关于给予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中考加分录取的建议

  一、背景和现状

  广大计划生育家庭,尤其是独生子女家庭和纯二女结扎户为落实计生基本国策,少生孩子,牺牲了家庭利益,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200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计划生育家庭为国家作出贡献,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

  一直以来,我市十分注重利用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逐步建立常住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励政策体系,让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广大计划生育家庭。2006年1月出台《东莞市计划生育养老保险暂行办法》,2007年1月制定《东莞市推行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工作实施方案》,2009年制定《东莞市计划生育节育奖管理办法》和《东莞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管理办法》。2011年8月市政府出台了《东莞市新莞人计划生育优待扶助暂行办法》,内容涵盖新莞人“婚、孕、育、学、住、老”各个阶段的奖励扶助,对增强新莞人幸福感、引导新莞人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2011年10月省委、省政府颁布了《关于全面加强我省计生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要求,要将落实计划生育优先优待优惠政策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职责,促进政策全面落实,加快推进“惠一生”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体系建设。目前我市在户籍人口计划生育家庭中已建立起养老奖励、节育、特殊家庭和免费婚检等奖励扶助政策,内容包含“婚、孕、育、老”四方面保障,但在子女入“学”方面依然缺少更好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因此,为进一步建立全程激励、终身奖励的“惠一生”计生利益导向体系,建议从2012年起,在我市初中升高中、中专和职中考试录取工作中,给予户籍人口独生子女和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女孩加10分录取,让户籍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实惠。

  二、可行性及分析

  省内和省外一些城市已实施独生子女和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女孩中考加分录取优待奖励政策。独生子女和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女孩中考加分录取在我省和国内已有多个省市实施。2008年江门市实施对农村户口独生子女和纯二女结扎户的女孩加10分录取的照顾政策。2010年中山市对户籍农业户口的纯生二女结扎户的女孩,初中毕业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时,给予加10分照顾。一些外省的市区也实施了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考生和纯二女结扎户的女孩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加分录取的办法。 

  “惠一生”计生利益导向体系需要“学”来补充。全程激励、终身奖励的“惠一生”计生利益导向体系包括计划生育家庭“婚、孕、育、学、老”各个阶段的奖励扶助,目前我市在户籍人口计划生育家庭逐步完善了“婚、孕、育、老”方面经济奖励政策,但在子女入学依然缺少更好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给予户籍人口独生子女和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女孩中考加分录取,可以让户籍人口计生家庭得到更多实惠。

  办    法:

  主要建议

  (一)列入2012年市中考招生简章。由市人口计生局和市教育局联合向市政府请示,经批准后,市教育局在制定2012年全市中考招生简章中,确定我市户籍人口独生子女考生和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在报考我市普通高中、中专和普通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时,给予总分加10分录取。

  (二)符合加分条件。1、东莞户籍户口;2、在文件公布之日前父母已经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考生;3、纯二女结扎户的女考生父母双方及考生本人均属东莞户籍农村户口。

  (三)制定实施细则。由市教育局和市人口计生局联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市人口计生局做好资格审核工作,市教育局根据实施细则给予符合条件的户籍人口独生子女和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女孩加10分录取。  

提案者 邹联
部门答复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371号提案的答复

  邹联委员:

  您好!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给予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中考加分录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6年,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粤发[2006]9号)文件,文件中明确规定:教育部门对夫妇双方均属农业户口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夫妇双方均属农业户口的纯二女结扎户的女孩,在初中毕业报考本县(市、区)所办高中阶段学校时,实行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部门负责制订,加分照顾录取的幅度原则上控制在原中考总分的10分之内。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市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夫妇双方均属本市农业户籍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夫妇双方均属本市农业户籍的纯二女结扎户的女孩,可在学业考试成绩中增加3分(凡村改居的不属于加分范围)。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在每年中考前先由考生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纯二女结扎户要求提交镇计划生育办出具的证明)及父母的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再由学校填写《加分登记表》,汇总后统一交我局审核,我局安排专门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还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才会最终获得加分资格。

  在制定我市具体的实施政策时,我们考虑到上级文件特别强调父母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才能享受加分政策。因此,我市享受此类加分照顾的考生只限定为夫妇双方均属本市农业户籍的考生。如扩大至具有我市户籍,而不论其是否为农业户口,将缺乏上级政策的支持,引起群众的质疑。其次,获得加分资格的考生人数将大幅增加,失去了加分的激励作用。另外,由于以往还有竞赛类、三好学生等学生的加分分值统一为3分。考虑到政策的公平性,独生子女或纯二女户的加分也定为3分。如果加分的分值扩大为10分,可能导致考生为获得此类加分资格而弄虚作假,导致不正之风的出现。

  下来,我们将结合实际,借鉴各地做得比较好的经验,研究制定一套更为完备、全面的加分制度,促进教育的公平。

  再一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支持,期待您进一步的关注。 


办理单位 东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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