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366号提案的复函
尊敬的符基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结合我局工作职能答复如下:
一、我局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队伍的建设
我市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任务艰巨,形势严峻,要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必须有一支强而有力的监管队伍。经过我局党组的不断努力,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11年11月初,经市编办同意,我局增设职业健康监管科,全市34个安全监管分局增设了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股。同时我局增加4个职业健康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专项编制,每个分局增加2至3个行政执法专项编制,全市安全监管系统共增加了86个行政执法专项编制。专门配备给职业健康监管的专项编制,并且专项编制数量之多,目前在全省来说比较少见。
(二)强化职业安全健康执法监察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责任
随着我市安全监管系统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专项编制的逐步到位,我市有了一支职业安全健康专业执法队伍,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专项执法行动逐步开展,职业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强。我市安全监管部门严格按照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3号令)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加大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国家法律法规中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改善广大职工生产条件和劳动防护条件,切实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各镇街安全监管分局督促辖区内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认真开展职业危害事故隐患的自查自纠,针对密闭作业场所、空气不流通等易造成职业中毒事故的特点,制定并完善相应职业危害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加大对关键岗位和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生产。对于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快从严查处;对危害治理和防护设施改造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于逾期不改的,坚决予以处罚。
据统计,2012年以来,全市安全监管部门共检查存在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233家,发出责令整改指令书178份,整改隐患981处,极大地消除了一批存在职业危害的安全隐患,有力地确保生产经营单位职工作业环境的安全。
(三)大力开展有机溶剂专项治理工作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全省生产或使用粘胶剂企业单位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12〕17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迅速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生产或使用粘胶剂企业单位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东安办〔2012〕18号),要求全市各镇街、各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项工作的实施。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切实把治理生产或使用粘胶剂企业单位职业病危害工作作为我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重点。深入开展打击无牌无证生产或使用粘胶剂企业单位及生产“三无”粘胶剂企业单位专项行动,对无牌无证企业单位及生产“三无”粘胶剂企业单位,发现一宗,打击一宗,发现一批,打击一批,有效防范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劳务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
在专项治理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865人次,检查生产、使用粘胶剂企业5476家,发现隐患14676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无证无牌生产粘胶剂企业3家,消除了一大批职业安全健康隐患,坚决有力地打击了非法、违法生产或使用粘胶剂的行为。
(四)全面推进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为全面掌握全市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状况,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的监督管理,我局在2011年6月15日下发了《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各镇街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通过下发通知、公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办事指南,积极引导、鼓励存在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申报。截至5月18日,我市已有1410家企业进行了职业危害申报备案,涉及接触职业危害员工人数达50419人。
(五)做好职业危害投诉处理,查处非法违法行为
为迎接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我市强化“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信访渠道,切实抓好职业危害投诉处理,严厉查处职业健康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2012年以来,全市安全监管部门共接到关于职业病方面的投诉11宗,针对每一宗投诉和函件,我市安全监管部门都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按照工作部署及事件性质,既有我局职业健康执法人员直接前往调查处理,同时积极发挥基层单位的作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隐患投诉及时告知隐患单位所在镇街,做好投诉的调查处理,做到每一单事件均能严格落实到位,投诉者均能得到满意的答复。截至5月18日,共回复投诉者9宗,投诉者对回复的结果均比较满意,有2宗目前仍在处理当中。
(六)全面开展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
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对于安全监管系统而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职业健康的宣传和教育,丰富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内容。2011年5月份,我局组织全市安全监管系统人员参加职业安全健康专题培训,邀请省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处有关负责同志就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及法律法规、日常职业健康执法检查工作等内容进行了讲解;2011年9月份,组织全市安全监管系统负责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分管领导参加了由省安全监管局组织的“全省职业健康监管干部专题培训班”,学习职业健康监管的相关业务知识,提高职业健康监管能力。与此同时,我局积极鼓励各镇安全监管分局根据工作安排,邀请相关方面的专家开展职业健康方面培训。2012年以来,全市各镇街累计开办了14期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共培训职业卫生管理人员966人,对职业危害重点行业、企业、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切实增强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与此同时,我局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通过派发资料、电视广告、大型户外广告、广播等形式积极宣传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知识,提高群众对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认识和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是职业健康工作的抓手。接下来,我们将以有关重点行业企业和职业危害申报企业为重点来加强对企业的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对企业职业危害前期预防和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等重要环节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抽查,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二)继续做好我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我市是现代制造业发达城市,企业数量众多,企业的职业危害问题日益突出,形势十分严峻。要做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搞好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是基础和前提。接下来,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的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三)组织处理职业危害违法违规行为
职业危害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威胁到广大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对于每一单职业危害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严肃、认真处理,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加强企业对职业健康工作的重视程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问题及时告知隐患单位所在镇区,要求其迅速调查处理,做到每一单违法违规行为均能严格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