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20362)关于整治市区低洼道路,确保道路交通顺畅的建议

  东莞市莞城区东纵大道及东纵大道沿途周边,如主山银山路、罗沙市场等,因地势较低,下水管道负荷有限,每年夏季一遇暴雨,便积水很深,时有淹没低处民居、商铺、地下停车场等问题。

  东纵大道为东莞市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商业旺区,道路淹没不仅严重影响市区的交通顺畅,也对市区形象、市民出行、正常经营等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每次下暴雨时,为了加大排水力度,下水管道的井盖一般会被打开,市民因道路淹没看不见下水道而不小心跌落的事故也曾有发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针对以上情况,特提议如下:

  办    法:

  一、现有的市政下水管道要定期检查,及时清淤,随时保持畅通无

  阻。另外在主要积水区增加下水管道数量,加大排水力度。

  二、东纵大道沿途各单位自身下水管道也要保证通畅,实现群策群

  力排水。

  以上问题已存在多年,每年夏季只要一遇暴雨便会发生,为市民出

  行及交通带来严重不便,恳请市政协关注解决。 

提案者 叶宝维
部门答复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362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叶宝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市区低洼道路,确保道路交通顺畅的建议》收悉,我局非常重视,经研究,办理意见如下:

  一、新开河系统排水现状及内涝原因分析

  新开河系统汇水范围东至石井大道、南至旗峰山、西至运河、北至理工学院,汇水总面积约为1202.34公顷,上游东纵大道箱涵垂直接驳下游已覆盖的新开河,是市区一条主要排洪通道。以新开河出口处规划运河10年一遇的水位4.14米核算,东纵大道排水能力为40~69m3/s,密闭新开河排水能力为71~89 m3/s,整体的排水能力不足暴雨重现期0.5年的标准。

  该系统主要内涝点包括罗沙路、金沙市场、东纵路天虹段及主山段、怡安村、银山街、雍华庭路口、兴贤街、东城西路等。造成内涝的主要原因有:现状排水管涵断面小,排水能力差;东纵大道排水箱涵与新开河的接驳条件比较差;局部地势低洼,无法自排;箱涵部分淤积等。

  二、内涝整治工程概况

  新开河系统内涝存在多年,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现已启动了市区内涝整治应急三期工程(新开河系统),工程分南北两侧分流工程分期实施。其中,北侧分流工程计划于2012年下半年动工,2013年汛期前发挥工程效益。北侧分流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是沿东宝路新建长约720 米的DN2000 排水管,将东城大井头片区雨水截流进东纵路箱涵;二是沿东纵路新建2 条DN2800 排水管接入新开河,总长约3.7 千米,同时新建一条长度为50 米的排水箱涵连通新开河及人民公园湖泊;三是新建一座设计规模为19.0 m3/s 的排涝泵站,将兴贤街和罗沙市场等低洼地方的雨水通过泵站排入运河。此外,为保证工程效果,还将对东纵大道等主干道路的排水管涵进行清淤。

  2012年3月28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市区内涝整治应急三期工程(新开河系统)问题的复函》(东府办复〔2012〕112号),明确由我局负责统筹,属地街道办负责组织实施。目前,我局已完成了北侧分流工程施工图设计以及立项报建等工作,并力争六月底前由属地街道办完成工程各项招标工作,确保2012年下半年启动工程建设。该工程建成后将对沿东纵路低洼道路的水浸和交通畅通起到明显改善的作用。

  三、关于具体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排水管道清淤问题

  您提出的“现有的市政下水管道要定期检查,及时清淤,随时保持畅通无阻”的建议,我局认为十分必要。我市排水实行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目前,我局负责八路一广场等市直管道路、广场、隧道及泵站的排水设施清淤维护工作,现已全面实施“市场化、监理制”,排水管渠的定期清淤、维修保养及排涝应急抢险较为及时、到位,但全市大部分镇(街)排水设施维护管养模式仍相对落后,市场化进程推进较慢,排水管道未能及时清淤,管道淤塞严重。为此,我局每年都开展汛前排水安全检查工作,围绕排水设施养护、排水设施监管、排涝责任落实、排涝机制建立等方面对街道、镇街进行检查。在今年汛前排水安全检查时了解到,莞城街道已采取局部增加或改建道路雨水井措施,针对辖区内涝较为严重的区域及社区内巷,如东纵大道罗沙片区、兴贤街等进行治理;同时,每三年一次对辖区内所有管渠进行全面清淤,容易淤塞的区域每年一次局部清淤,以缓解内涝积水情况。

  (二)关于加大排水能力问题

  您提出的“在主要积水区增加下水管道数量,加大排水力度”的建议,我局十分赞同。由于新开河系统的雨水主要通过现状东纵大道箱涵、新开河排入运河,局部清淤无法有效缓解暴雨造成的内涝问题,只有采取工程措施,新建大型主干排水管道增加排水过流能力,增设雨水口加强雨水收集能力,全面提高排涝标准,才能有效缓解新开河内涝问题。市区内涝整治应急三期北侧分流工程(新开河系统)除在东纵大道等主干道路上新建大管径排水管涵外,还针对兴贤街、银山街、怡安村、罗沙市场等内涝区域,新建次支排水管道及增设雨水口,加强雨水收集,解决“雨水归槽”问题,将雨水接入东纵大道新建排水管道或现状排水箱涵。

  (三)关于雨水井盖被打开引起安全隐患问题

  您提出的“每次下暴雨时,为了加大排水力度,下水管道的井盖一般会被打开,市民因道路淹没看不见下水道而不小心跌落的事故也曾有发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的问题,我局十分关注。据调查发现,新开河系统汇水面积过大,东纵大道排水箱涵及新开河的过水断面无法满足实际需要,同时当东纵大道箱涵满水时,还会发生倒灌,雨水冲开雨水井,甚至造成雨水井盖丢失,危及市民的生命安全。为此,我局正在抓紧编制完善《东莞市市区排涝应急预案》,明确各排涝责任单位职责分工,特别落实专职部门负责雨天雨水井盖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雨天雨水井盖不被人为打开;同时,我局根据市区主要内涝黑点的情况,制定了交通疏导方案及具体应急措施,将排涝应急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力争在充分利用现有城市排水设施条件下实施安全应急排涝。

  (四)关于群策群力排水问题

  您提出的“东纵大道沿途各单位自身下水管道也要保证通常,实现群策群力排水”的建议,我局也十分赞同。畅通的排水是人们正常生活的保障,但是如果不按规定随意倾倒垃圾、建筑渣土、施工泥浆等,将损害我们的排水设施,给我们的城市带来极大的隐患。我市于2007年10月1日颁布实施《东莞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排水户必须申领城市排水许可证后才能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水。但由于排水专业性较强,且涉及跨部门执法,统筹协调难度大,以致该办法实施至今,全市申领排水许可证的排水户比例仍不高,大部分为非法排水,排水管道错接、乱接、堵塞排水管道等情况非常严重,对城市排水设施造成极大损害,严重影响了排水设施的正常排水功能,造成城市内涝。为此,我局拟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的执法经验,一是拟向市政府请示将排水执法主体明确为水务部门,并成立专门的排水执法大队,加强全市的排水执法管理;二是加大对乱接、错接、未办理排水许可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已经排水但未办理排水许可的历史遗留的排水户督促其进行整改,尽快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建立符合规范的达标排放制度;三是建立排水巡查机制,派人每天对市区各个路段进行定时和不定时的巡查,对违规问题进行现场整改,发放整改通知书,形成以排水巡查、执法检查和处罚为手段的排水管理机制;四是建立工地排水备案制,地铁、房地产等临时排水户在工地开工前必须向我局申领临时排水许可证,落实建设工地排水责任制,促进在建工程规范排水,杜绝泥浆水违规排入市政排水管道。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有象您一样热心市民的关心和帮助,我们一定更加努力工作,把我市的排水工作做得更好。 


办理单位 东莞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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