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20339)关于加快东莞产业升级,促进港资企业发展的建议

  过去20多年来,港资企业对于东莞市经济的拉动贡献巨大。但是在东莞的港资企业多半是以外向经济为主,还未从2008年金融危机的冲击中恢复过来,2011年欧债危机的影响很大,再加上国内银根紧缩,风险加大,港资企业发展面临着尴尬的境地:

  1、经营成本的不断上升,港资企业大多属于规模技术薄弱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依靠低成本的人工来支撑。随着东莞市工资成本不断提升,港资企业成本消化压力增大。

  2、东莞的土地已经被过度开发,东莞的土地开发强度已超过43%,是香港的两倍多,东莞的土地资源接近枯竭,土地资源消耗得差不多了,尤其是经济大镇,新的技术含量高的港资企业难以进入。

  3、从成本计,东莞的港资企业可以前往广东省内东莞周边地区,但是周边地区中高级企业管理人才缺乏、短期内难以解决的技术供给,人工成本也在上涨等,这制约了港资企业的省内转移。

  东莞政府从大局出发,提出了各种促进本地产业升级的政策和措施,效果并不显著。在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的大框架下,政府应该采取相应的对策帮助解决港资企业的困境,这有利于政府经济目标的实现。

  办    法:

  1、政府应帮助港资企业开拓内销市场,加大资金和政策投入,并持续两年举办外资企业内销博览会,让以外销为主的企业能够打开庞大的中国内地市场。

  2、如果为内地转移物流成本高,那么可以鼓励港资企业向周边省份转移,譬如离东莞不远的广西省,广西已有出海港口,物流已经十分便利,当地政府也出台相关政策迎接产业转移。同时,湖南湘南地区,江西地区都在针对三角地区做产业转移示范区,转移这些地区的话,物流成本增加较少。

  3、此外,东莞可以和产业转移地一起做飞地经济,共建产业园区。把动莞的资金和项目放到行政上互不隶属的产业转移地,最终产业园区所获得的税收和产值两地可以分成,这样可以解决一部分港资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提案者 唐子恩、侯庆虎、陈振邦
部门答复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33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唐子恩委员、侯庆虎委员、陈振邦委员:

  转来您们在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加快东莞产业升级,促进港资企业发展的建议》(第20120339号提案)收悉。提案针对目前港资企业发展面临的困境,提出了“帮助港资企业开拓内销市场,鼓励港资企业产业转移”等宝贵建议。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对此我们非常重视,专门组织人员进行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有关建议落实情况

  自2008年以来,东莞市政府大力推动港资企业转型升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并出台了一系列帮扶政策措施,重点工作之一就是帮扶港资企业开拓内销市场、有序推动产业转移。主要措施如下:

  (一)提供内销资金扶持。在市政府10亿元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列出专项,鼓励出口型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包括:企业依法在国内销售其产品,内销额较上一年度同比增长的,给予10%的奖励;企业为开拓国内市场参加政府认可的国内展览会,按展位费、布展费给予50%的补助;企业利用传播媒介(含电子商务)发布企业产品广告宣传,按实际发生费用额的50%给予资助;对企业在国内注册产品商标,按实际支付的注册费用给予全额资助。截至目前,共资助1113家企业各类项目1500多万元。

  (二)加强了内销政策宣讲。与东莞日报、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主办了东莞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先锋论坛,进行内销政策宣讲和介绍出口型企业国内市场辅导项目情况;“外博会”期间举办了外资企业产品内销高峰论坛、百思买全球内销说明会、产品采购专场对接会等系列活动,为企业开拓内销市场提供辅导,吸引了1000多名企业代表参会。

  (三)进一步完善内销平台。与香港贸发局签订合作协议,2011年联手组织企业参加了7场国内展览会;联合香港贸发局在虎门举办了“服装设计与品牌营销策略研讨会”,为我市服装企业与香港知名设计公司搭建合作平台,500多家服装企业参加了研讨会;协助打造“外博会”平台,动员企业参加,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将“外博会”就地升格为国家级展会,

  (四)抓好内销“集中申报”试点。与黄埔海关联合推动加工贸易企业保税料件转内销“集中申报”试点工作,收集试点企业的内销情况和问题,及时协调海关加以解决,进一步优化内销环境,2011年有101家企业办理“集中申报”业务。

  (五)落实内销“集中申报”试点企业保证金反担保的扶持措施。根据海关规定,开展内销“集中申报”业务,非联网监管和AA类企业须向海关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为减轻企业负担,我们主动与工商银行、黄埔海关加贸处、东莞海关等部门协商研究,制定了为试点企业“集中申报”出具保函提供反担保的申报规程,目前已进行试运作。

  (六)积极共建产业转移园。目前我市参与共建的产业园主要有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为做好统筹和组织工作,我市由经信、劳动、财政、发改、教育、人事、国土、建设、外经贸、环保等部门成立了“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做好转移园的建设管理及招商推介等工作。

  (七)出台产业转移鼓励办法。2011年12月,我市出台了《东莞市鼓励产业转移补助暂行办法》。按照规定,企业整体转移到莞韶、莞惠转移园,以及部分转移及产能扩张转移生产线项目到莞韶、莞惠转移园,总部仍留在我市的企业,整体完成或部分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按照在莞韶、莞惠转移园内投资的企业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个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目前港资企业所面临的问题,特别是对部分港商因不熟悉国内市场和我市内销扶持政策,导致内销积极性不高或对内销存在畏惧心理的情况,我们将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推广及引导帮扶工作,并妥善处理好“就地转型”和“产业转移”的关系,促进在莞港资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优化内销环境。向企业宣传推广内销“集中申报”、保函“集中担保”业务,扩大政策受惠面,减轻企业资金压力。重点跟进企业在“内销集中申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加强与海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优化内销环境,便利企业办理内销业务。

  (二)用好内销平台。引导企业利用好内销拓展平台,继续组织和发动企业参加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原“外博会”)、中国连锁店展览会等大型国内展会,并探索搭建新的内销平台,发动有内销意向的外资企业参加。

  (三)积极宣传辅导。落实与香港贸发局的合作协议,联合镇街发动更多企业参加2012年香港贸发局在国内举办的36场境内外展览会;通过专项资金导向、政策宣讲、经验分享、一对一辅导等形式引导更多的企业关注国内市场推介。

  (四)解决内销回款难题。针对企业普遍反映内销货款回收难的问题,联合有意向的银行,参照电子商务收款模式,探索建立利用银行作为代收货款的中间方的机制,争取解决企业内销回款难的问题。

  (五)实行重点扶持。对全市外资企业内销情况进行调研,掌握企业内销最新情况,选取一批内销潜力大、有自主品牌的外资企业进行重点扶持,打造内销龙头企业。

  (六)完善产业转移园建设。进一步明确各个产业转移园的产业定位,结合我市产业转移的特点和产业转移园所在地的配套优势,出台引导扶持政策,引导需要转移的家具、毛织、服装、鞋业、玩具等特色产业向园区聚集。

  (七)有序引导企业产业转移。对于有意向外转移的企业,我们将结合企业经营实际,鼓励其向配套较为成熟的产业园区,以及广西等物流便利的周边省份和地区转移,并做好相关推荐、引介工作。

  以上是我们对您们提案的回复,供参阅。接下来,我局将在工作中继续参考您们提出的建议,不断探索更行之有效的措施,帮助港资企业渡过经营困境。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东莞市外经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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