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单位:物价局
民进市委会:
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323号提案收悉。感谢贵委对物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中提及的公交票价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市公交票价的管理情况
目前,我市市内基本形成了城市公交(城巴)、跨镇公交和镇内公汽三级公交体系,因应公交的发展和根据价格管理政策,我局对公交票价均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经营者必须按规定价格执行,不能擅自降低或提高。具体情况如下:
1、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城巴)。城市公共交通实行低票价政策,享受各种优惠扶持政策。我市城巴除4条里程较长线路实行分段计费外,其他全部实行统一票制,线路低于10公里或非空调车票价为1元/人次,空调车票价为2元/人次。目前城巴线路平均运行里程约18公里。
2、镇内公汽票价。我市镇内公共汽车原属农村道路客运,按规定可实行政府指导价并执行高于城市公交的票价水平。但考虑到我市城市化进程和公交的公益性质,我市镇内公汽享受与城市公交一样的优惠政策,实行与城市公交一样的定价形式和票价水平。根据里程、车型等级等因素,我市镇内公汽实行分段计费和统一票制,分段计费运价水平约0.16-0.2元/人公里,统一票制为1-2元/人次。
3、跨镇公交票价。跨镇公交原属班车客运,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班车客运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实行上限票价管理,允许运输企业在省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范围内自行确定具体票价。之前,由于我市市内跨镇班车在节假日普遍提价,群众投诉多等情况,经省物价局和市政府同意,我局从2005年6月起对跨镇班车票价试行政府定价管理。2007年,市政府将跨镇班车定性为“城市公交”后,我局一直对跨镇公交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目前,全省的班车客运车型运价由0.13-0.364元/人公里不等,我市跨镇班车车型基价一般为0.312-0.364元/人公里,但为降低票价,我市实行政府定价后,跨镇公交票价水平只按0.25元/人公里核定。由于跨镇公交没有享受到城市公交的各种优惠扶持政策,完全按市场化运作,因此,现行跨镇公交票价水平比城巴和镇内公汽高。
二、关于实行低票价问题
城市公共交通是公益性事业,是城市交通的主要载体,应实行低票价政策,以最大限度吸引客流,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的利用效率。近年,我市在推行公交低票价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包括加大市镇财政补贴,使城巴和镇内公汽票价维持较低水平;对符合条件的老人、残疾人、学生等分别实行免费和半价优惠政策;开通多条“一元公交”线路;将原核定为2.5元/人次的18条城巴线路票价调整为2元/人次等等。下来,我局将根据管理职能,继续积极推动公交低票价政策。
1、协同财政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和落实低票价的补贴机制,加大对公交行业的扶持力度,降低公交企业经营成本。
2、协同交通等部门推进我市公交体制改革,坚持以“国有主导”、“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低票价制度”为主线的公交体制改革方向,尽快解决跨镇公交过度市场化和没有享受各种政府扶持政策的问题,降低跨镇公交票价,统一我市城巴、镇内公汽和跨镇公交票价水平。
3、结合我市公交一卡通的推广进度,认真研究实行“多元化”公交票制问题,积极探讨在我市实行月票、年票、换乘优惠等的可行性,运用价格杆杠,以最大限度吸引客流,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利用效率,进一步降低乘客出行费用。
三、关于城市公交票价的制定和调整
我局将根据公共客运票价的管理规定,兼顾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充分考虑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经营成本和居民承受能力,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票价管理机制。保持各种公交票价的合理比价关系,最大限度吸引市民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由于公交票价具有公益性质,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实行低票价政策和保持公交票价的相对稳定,目前难以做到提案中“建立公交票价与企业运营成本和社会物价水平的联动机制”的要求。
四、加强运价监督检查
我局将针对公交客运企业和司乘人员出现“乱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进一步做好票价的明码标价工作,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同时加强运价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客运企业严格执行客运票价管理的各项规定。畅通价格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乘客投诉,对企业乱涨价、乱收费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查处,维护乘客合法权益。
答复单位:城建规划局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20323号的答复意见
民进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打造公交都市,创建“畅行东莞”“宜行城市”的建议》(第20120323号)收悉。
一、建议中提到东莞市部分公交候车时间比较长,跨镇公交自制车票成风等现象,近些年来的东莞公交治理,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属沉疴宿疾,积重难返。您提出的问题非常切合实际,值得交通与规划部门重视。
二、根据贵委的建议,依照我局的相关工作职能,现答复意见如下:
(一)关于落实公交优先战略,统筹规划交通网络的建议
2009年,我局组织开展了《东莞市区综合交通规划》(2008-2020),提出了近期重点加大已落实用地公交场站的建设力度,优化公交场站布局;同时结合轨道R2线、莞惠城际轨道线建设,加快推进轨道、公交综合换乘枢纽的建设。
2011年,我局组织开展的《东莞中心区交通综合改善规划》,提出了近期改善完善基础设施,中远期形成“社区巴士+城巴系统+大容量公交系统+公交枢纽”的公交发展模式。
(二)关于发展“绿色公交”,践行“绿色交通”建议
2009年,我局组织开展了《东莞市区综合交通规划》(2008-2020),提出了近期慢行系统建设重点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在搭建远期系统的基础上,初步建立自行车专用道系统,满足禁摩后市民出行方式的转变;二是根据人行系统的整体建设策略,近期先行安排立体过街设施的建设,提高步行系统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2011年,我局组织开展了《东莞中心区交通综合改善规划》,提出结合中心区道路改造,同步改造人行道和平面过街设施、增加行人过街安全设施。结合地铁建设,建设完善立体过街设施。依托道路改造逐步增加自行车道,先期建设自行车停车场,初步构建自行车通道网络。加强自行车与公交、地铁系统的衔接。加强市内自行车道与省市绿道的衔接。
(三)关于合理规划布局商业网点、企事业单位的建议
根据《东莞市2005-2015年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东莞市域公共设施现状及规划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2010),针对商业网点、企事业单位等,我局从城市规划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出发,在规划工作中加强城市规划的控制和引导作用。对商业网点特别是大型商业设施建设进行科学论证,主要提出了鸿福商圈、西城楼商圈、华南Mall商圈、东纵商圈等4个商圈;对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地点主要提出了行政中心二期、市篮球中心、市网球中心、市文化宫等项目,积极的、合理的推动相关的商业网点与企事业单位的布局工作。
答复单位:交通局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323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市委会:
贵委在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打造公交都市,创建“畅通东莞”“宜行城市”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根据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群众出行实际不断完善公交网络。在目前市区、镇内和跨镇公汽三级公交体系的基础上,我局根据群众出行实际,不断通过新增、调整公交线路,完善公交线网。今年1—3月已对8条公交线路进行了优化调整,进一步完善市民公交出行。因公交线路需尽可能照顾最广大市民出行需求,因此在时效方面可能与市民要求存在差距。由于松山湖园区师生出行主要集中在周五放学、周日上学及放假回家时段,导致公交运输压力激增,为此,我局要求城巴运输有限公司,要在上述特定时段根据师生出行实际,适当增加机动运力,满足师生公交出行。我局将继续收集市民建议,统筹考虑公交线路的新增或调整,完善公交线网,满足市民公交出行。
二、积极推进公交体制改革。目前,我市公交企业基本实行市场化运作,这一模式曾使我市公交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在当前形势下却成为了公交企业的逐利性和市民对公交公益性需要的矛盾根源,由此引发了驾驶员素质参差不齐、车辆车况不佳、候车时间过长等一系列问题。对此,我局根据市政府相关部署,对现行公交经营运作模式所产生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前往省内外相关城市进行调研,就公交运营体制改革问题形成《公交运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上报市政府。
三、加强对公交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为提升驾驶员安全、服务意识,我局积极创造条件,通过讲座等形式对驾驶员进行培训,2011年底,我局抽调10名工作人员,组成客运行业安全教育宣讲团,深入全市客运企业,对全市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服务意识教育,提升司乘人员安全、服务意识。同时,我局持续开展服务质量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司乘人员按相关规定作出停班教育处理。2011年,共对10863辆次营运客车进行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对117辆冲绕红灯车辆作停业整顿5-10天处理,102名驾驶员进行停岗培训。今年3月,我局从全市交通运输分局共抽调33名业务骨干,分6个检查小组分片对全市公交运行行为进行交叉检查,要求各小组每月至少开展明查暗访3次,期间全市共检查公交车辆126辆,其中88辆在服务质量、车容车貌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已责令相关企业对存在问题作出整改。我局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行动,对检查发现的违规公交车辆、驾驶员按规定进行处罚,不断营造安全、舒适的公交服务环境。
四、发展低碳环保公交。一直以来,我局积极引导公交企业使用低碳环保新型车辆,加快车辆更新。全市目前共有160辆CNG公交车辆; 2011年共更新公交车辆396辆,2012年1月至今共更新公交车辆59辆。此外,今年还计划更新350辆城巴,确保公交车辆总体车况良好,环境整洁。对于电动公交的推广应用,因电动公交购车成本高昂,且目前缺少充电等配套设施,需要政府从政策、财政给予大力支持,及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大力推动电动公交在我市公交行业的应用。
五、推动智能公交系统发展。提案相关建议很好,我局将认真研究,逐步推动智能公交系统发展,方便市民获取公交相关信息。
谢谢贵委的建议,希望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交通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多宝贵的建议。
答复单位:城管局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323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市委会:
贵会提出《关于打造公交都市,创建“畅通东莞”“宜行城市”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公交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根据职能分工,目前公交站亭站牌的管理模式为:市交通局负责我市公交站亭站牌的具体设置位置进行统筹规划,我局负责市区范围内的公交站亭站牌的建设及日常管养,其他站亭站牌由各镇街负责组织实施。由于城市的建设发展,市民对公交设施的需求增大,我局将拟函建议市交通局对现有的公交网络站点规划进行补充完善,并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市区范围内站亭站牌设置。
二、关于维护公交站亭的整洁问题。目前,公交站亭的管理难题是“牛皮癣、乱涂鸦”,同时也是两大城市管理难题。随着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站亭站牌建设范围逐渐从繁华地段向偏远地段覆盖,同时也增加了管养难度。为有效地保持公交站亭站牌的整洁、完好,我局结合实际,建立了实际有效的巡查制度:一是监理单位和养护单位分成四小组进行每天两巡的方式对我局管辖的站亭站牌进行巡查。对交通流量大、人流集中的站亭站牌采用每天三巡制度,如发现“牛皮癣乱涂鸦”的情况,于3个小时内清理完毕。二是由于我局管辖的范围比较大,仅依靠目前站亭养护巡查人员的力量解决“两大城市管理难题”还是有限的,因此我局联合路灯、市政巡查、广告等养护单位、各镇街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养护人员等,通过多部门的联动加强了公交站亭的日常巡查力度,对巡查时所发现“牛皮癣、乱涂鸦”等情况,即时通知相关管理部门立刻处理。随着各项措施推行到位,有效地保证了市区范围内的公交站亭的整洁、完好。
答复单位:公安局
对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323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市委会:
贵委会提出的《关于打造公交都市,创建“畅通东莞”“宜行城市”的建议》收悉.根据本单位职能划分,我局对提案中关于建设“平安公交”的建议内容回复如下:
为深入推进全市公交治安打防体系建设,我局从2009年4月开始,联合综治、交通等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平安公交”活动。2011年初,市政府将创建“平安公交”工作纳入到年度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中,提出了五项工作任务目标。一年来,我局作为这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单位,联合综治、交通等相关单位,攻坚克难,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先后督促全市41家公交企业(占比50%以上)成立了内保机构,指导12家二级以上车站建立了警务室,创建了700台“平安车厢”和15个“平安车站”,全市全年公交警情5351宗,同比下降15%,圆满完成了既定的各项创建任务,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去年底前,通过对乘客发放问卷进行调查,结果显示8 9.1%的市民对目前全市的公交治安总体状况感到满意或者比较满意。接下来,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继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打防措施,保持对全市公交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同时在巩固、深化 “平安公交”创建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加快在全市300 个公交警情高发站(亭)安装视频监控,确保全市公交治安秩序持续好转。
你们在提案中建议在跨镇公交上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我局非常赞同,也曾多次向市政府提出相关建议,但至今我市跨镇公交仍未安装公交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系统),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一是我市跨镇公交主体复杂。公交作为政府的公共服务之一,全国多数城市都是由政府直接经营或由政府控股实行集团化规模经营。而我市公交体制尚不健全,完全市场化经营,经营主体多,各企业大多独立经营,对企业的治安防范主体责任认识不清,重利益,轻责任,对安装视频系统有抵触情绪。二是安装视频系统费用问题。我市公交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采用“社会投资、政府租用”模式,工程由东莞广电传媒网络发展公司投资建设,政府租用,租金由财政和公交企业按7:3的比例分担,现在公交企业经营环境均不好,大多数企业不愿意承担该笔租金费用。因此,在我局提出在跨镇公交内安装视频系统的申请后,上级部门考虑到目前公交体制、企业重组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未予答复。
感谢你们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希望你们今后继续为我们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答复单位:财政局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20323号的会办意见
市交通局:
转来《关于打造公交都市,创建“畅通东莞”“宜行城市”的建议》(第20120323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根据部门职能划分,你局是《建议》的主办单位,其中,涉及我局职能的主要是“加大经费投入,加大补贴的力度”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供你局汇总及参考。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财政扶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07]26号),市镇两级财政根据公交基础配套设施规划,将公交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所需经费列入财政年度基建投资预算,其中环城路以内以及国道、省道、东部快线、西部干道、港口大道、松山湖大道、东江大道沿线的公交基础配套设施由市财政投资;其余道路的公交基础配套设施和建设用地由属地镇街负责投资。同时,财政对公交实行政策性补贴,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老年人、残疾人等优惠乘车给予财政补贴。
(二)对学生优惠乘车给予财政补贴。
(三)对公交企业因市、镇政府要求增加班次和线路而需要新购置的车辆,财政给予补贴银行贷款贴息。
(四)对公交企业因油价上涨造成的经营成本增加,由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五)对公交企业安装车内保安监控设备给予财政补贴。
(六)公共汽车企业实行保本微利经营机制,对经核实的公共汽车公司经营亏损由财政给予补贴。
(七)财政对公交企业培训本地户籍公汽驾驶员和乘务员进行补贴。
市财政负责对市区范围内的公共汽车(城巴)公司进行补贴,各镇财政负责对镇公共汽车公司进行补贴。
目前考虑市小巴公司和部分跨镇公共汽车公司也承担了老年人、残疾人免费乘车义务,已将老年人、残疾人免费乘车市财政补贴范围扩大到市小巴公司和部分跨镇公共汽车公司。市财政对公交企业的扶持力度是较大的,2011年市财政扶持公共交通支出已增加到16988.35万元。在2009年至2011年三年间,各镇街财政向各镇镇内公共汽车公司共补贴10821.95万元,其中:2009年共补贴3532.13万元;2010年共补贴4356.64万元;2011年共补贴2933.18万元。
今后,市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公交投入,努力将东莞打造成公交都市。
以上意见,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