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20321)关于“组建东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的建议

  教育科研机构在决策咨询、活跃思想、建设队伍、提升质量、推广技术和培植经验等方面对教育事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中央到地方早已形成了国家、省市和地市三级“教育科学研究院(所)”的业务体系。在教育发展转型时期,教育科研的功能和价值更加直接和现实,以前教育规模发展靠投入、政策和管理,现在教育内涵式发展就必须靠教育科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及其试点等重大工程则进一步凸显了教育科研的重要地位。“教育科研是教育发展的第一生产力”,“教育科研的投入是收益最大的投入”,“教育科研机构的建设状况是一个地区教育发展成熟度的重要标志”,这些先进的教育科研理念已成为广泛共识,并越来越深入人心。有鉴于此,一些以前没有设置教育科研院所的兄弟地市,也不失时机地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高规格的教育科研院(所)和学校层面的专职教科室,并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和效益。

  近几年来,东莞教育在增加教育科研经费、丰富教育科研成果、提高教育科研绩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教育科研体制落后、机制失调、内涵不足、实效性差的局面没有实质性改变。教育科研体系的残缺和滞后,成为制约东莞教育发展的“瓶颈”。首先,教育科研的组织体制不够健全。东莞没有规范意义上的教育科研机构,只有一个作为教育科研事务管理部门的“教育局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余如教育发展研究部门、基础教育研究部门、职业教育研究部门、德育和心理研究部门均空缺(东莞教育局教研室只是学科教学研究意义上的机构,并不具备教育科研机构的职能);此外,学校层面的教科室普遍缺位(这与新课程精神和学校发展要求相违背)。其次,教育科研的专业队伍严重不足。地方教育科研队伍一般由从事教育理论研究、规划课题指导、科研成果推广的专业人员和学校教育科研的骨干教师组成,但东莞教育科研的各类人才普遍缺失,既没有一个学科性的、学校性的、部门性的项目研究机构,也没有跨学科、跨学校、跨部门的联合攻关团队。这可以从教育局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两年前组织实施招标课题的失范、失效状况窥斑见豹。

  东莞教育科研机构和队伍的水准,还停留于计划经济时代,根本无法适应新形势下教育科研发展和教育改革的要求,现在该是改革东莞教育科研的时候了。

  办    法:

  教育的科学发展,需要科学的教育研究。兄弟地市教育科研的先进经验值得东莞借鉴。东莞市编委和教育局不妨把现有零乱分散的教育科研资源进行整合,以教研室、科研办、教师进修学校、继续教育中心、电教中心等相关部门为基础,组建一个较高规格的教育科研所。教育科研所下设若干研究部门,按照“以科研为指导、以培训为中心、以教研为基础、以装备为保障”的基本格局和“以科研指导教研、以教研引领教学”的思路展开工作。教育科研所的组建,一方面使原本粗放型的教育科研资源得以集约化利用,另一方面为东莞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一个不可或缺的智库。

  有了正规化的教育科研所,就可以针对东莞教育的发展需求成立“东莞市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课题组,根据东莞市经济、文化、教育的现状和未来社会综合发展目标,进行“重在基础、强化应用、不断创新、追求质量、适度超前发展的东莞教育模式”的重点项目研究,从而为实现“东莞教育的跨跃式发展”提供决策引擎和智力保障。同时,东莞教育发展中一些既有的突出矛盾也将会迎刃而解。这既是东莞教育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袁宝成市长“科教兴市”理念的应有之义。

  教育科学研究所对于东莞教育内涵发展和文化软实力提升的意义,远在东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管理中心之上,堪比东莞市社会科学院(直属学校管理中心和社科院均系前两年新组建的机构)。勇立潮头的东莞需要大气的教育,大气的教育需要大气的教育科研。东莞完全有条件和能力建立东莞气派的教育科学研究所。作为东莞教育中人,我愿意为东莞教育科学研究所的成立和建设贡献绵薄之力。  

提案者 民进市委会
部门答复

  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20321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市委会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组建东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教育科研工作是东莞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到的,教育的科学发展需要科学的教育研究。面对“十二五”时期我市建设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的新任务,面对人民群众对教育发展的新期待,我市亟需组建专业的教育科研机构,开展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教育发展研究。基于这种认识,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工作,建立健全教育科研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今年年初,经市机构编制部门同意,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管理中心更名为市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并调整了相关职能。市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将在协助市教育局制订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和成人教育等发展规划的同时,承担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研究,协助市教育局组织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科研工作、办学水平等进行评估,既致力于钻研事前有关政策、法规、制度的规划和战略发展的研究,也着眼于事后效果的科学监测、评价和评估。目前,该中心正在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和内部管理,并计划在近期内开展在全国范围招聘教育研究人员的工作,选拔一批高素质人才投身到我市中小学教育发展规划、政策研究和教育评估等工作中,加快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建设。

  非常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注和关心,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市教育发展研究与评估中心的建设,完善各项职能,以更加专业化、现代化的思路,提高我市中小学教育科研工作的整体水平。同时,希望您能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办理单位 东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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