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069)关于确保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实现东莞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建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建立科学补偿机制。这为我市公立医院改革指明了方向。近年来,我市相继颁布了《东莞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和《东莞市属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组建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属性。同时,加大力度采取了积极措施,比如:实施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监督管理,落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行处方点评和不合理用药处方公示制度,升级“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等,使我市医疗事业取得了较大进步,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相对完善(包括公立医院、民营医院),能基本满足广大群众的需要。但是,从近期有关调研的情况来看,对照更高要求和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还有不足,其公益性仍须切实改善和加强。

  我市公立医院公益性不足的主要表现有:

  (一)看病贵问题依然存在。尽管我市通过扩大医保覆盖面、社区门诊、基本药品零差价等方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群众看病贵的问题。但是,在现实中,群众反映看病贵问题仍较突出。尤其是大检查、大处方的现象仍是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人们到公立医院看病,对费用降低的感觉不明显;一些工厂员工仍然会为了节省医药费用去光顾“黑诊所”。

  (二)看病难问题仍然突出。不管是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市级公立医院,还是在长安医院、博爱医院等镇街公立医院,排长队等候现象较为普遍,从挂号、交费、检查、候诊、拿药等环节都需较长时间。

  (三)优质医疗资源存在不足。我市群众往广州、深圳甚至香港就医的现象较多,这既增加了群众看病的成本,也反映了公立医院优质医疗资源和公益性不足。

  办    法:

  一、以“基本医疗公益性,特别需求市场化”发展东莞医疗卫生事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是现代政府的使命,也是我党的宗旨的题中之义。由社会承担基本医疗成本,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建议在深入推进医改时,更多地考虑基本医疗服务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同时,发展民办医院,既作为基本医疗服务的补充,又作为满足特殊医疗需求的重要力量。

  二、以“增量建公立,存量调结构”推进医院建设。一是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公立医院承担。抓好城市医院增量建设。可考虑按常住人口数量配备公立医院,同时考虑公立医院的空间布局。比如,目前在南城、东城的人口高度集中,建议考虑增设公立医院。二是倡导和支持现有民办医院加大力度建设高端、专科医院或特色服务项目。

  三、以“培养、引进双管齐下”充实公立医院卫生技术人才。适当增加公立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编制。抓紧培养本土人才,继续引进更多的优质医疗卫生人才,增加公立医院卫技人员数量,使其与常住人口的数量相适应。

  四、以“政府负责、医保为主、个人为辅”完善医疗支付方式 。继续加大财政投入,用好医保基金,在规范医疗卫生人员收入的同时,使他们有合理而体现劳动价值的收入,避免公立医院追求利益最大化。通过多管齐下,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五、以“公开促公益”加强卫生事业监管。一是创造条件推进医疗卫生事业账务公开。二是加强社保监管。目前,我市医保参保人数已超过600万人,医保代支付是群众看病费用的主要方式,社保部门有必要加强专项监管。三是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建议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适当公开专项检查情况,将其中较为典型的案例向社会公开,促进医疗市场风气净化。

  六、以“制度外化、文化内化”加强医德建设。一是建立健全系列制度。建议由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有关制度的集中修改完善,按程序决策后认真贯彻执行。二是营造加强医德建设的良好氛围。比如,把医德建设情况作为医疗机构评先、定级、晋级的重要内容;在全市范围内定期评选医德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培育、树立和宣传正面典型。  

提案者 张小聪
部门答复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140069号的答复

  张小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确保公立医院的公立性质,实现东莞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140069号)收悉。提案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当前我市医疗卫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并就如何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建议,对于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很有参考价值,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就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省和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决策精神,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努力提升医疗品质,扎实推进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各项工作,确保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促进了社会资本办医健康有序发展。

  (一)着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一是积极探索“管办分开”有效形式,组建并运行市属公立医院管理中心,承担举办市级公立医院的职能。开展“医药分开”试点工作,出台《东莞市试点公立医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补偿方案(试行)》,在石龙人民医院、市新涌医院、莞城医院、石碣医院、道滘医院等5家医院试点实施“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到2014年底试点结束,市财政预计补助5家试点医院共1208万元。

  二是扩大公立医院离退休人员经费补助试点覆盖面,分步落实离退休人员的经费补助。自2013年7月1日起,市财政按季度补助市中医院、市新涌医院、市慢性病防治院、石龙人民医院、太平人民医院和莞城医院6所公立医院离退休人员经费,每人每月补助2166.66元。据统计,2013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市财政对上述6所医院共补助经费215.48万元。

  三是推进公立医院历史债务的清偿工作。从2012年起至2016年止,市财政补助石龙人民医院、太平人民医院50%债务偿还工作。每年拔出3300万元,分5年拔付,合计约1.65亿元,以减轻2所公立医院的债务负担。

  (二)积极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我市民营医院健康有序发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至2013年12月底,全市已营运的各级各类医院共84所,其中公立医院40所,占48%;民营医院37所,占44%;其它医院7所,占8%。此外还有9所民营医院正在筹建中,建成投入使用后,我市民营医院数量将达到46所。2013年,全市民营医院门诊量为522.7万人次,占全市医院门诊总量(3785万人次)的14%;出院人数为19.7万人次,占全市医院总出院人数(87.5万人次)的22.5%;实际开放床位6363张,占全市医院床位总数(25736张)的24.7%。目前,我市多元化办医格局初步形成,民营医院既作为公立医疗机构的有益补充,又作为满足特殊医疗需求的重要力量,为我市卫生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能量。

  二、关于医疗卫生资源整合

  我局积极实施《东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东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3—2015年)》。统筹市属专科医院医疗资源,协调东莞市人民医院分院规划立项与石龙镇人民政府推进市儿童医院建设。把各种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经营性质的医疗机构,纳入到统一规划布局,实行统一准入。计划扶持一批具有一定基础和规模的社会办医院建设成为二级综合医院。探索对水乡地区现有的医疗资源进行重组优化,初步达成了以市人民医院为龙头建立医疗联合体的意向,搭建技术指导、进修培训、设备共享、双向转诊等互助平台。同时,以东城、塘厦、沙田为试点,启动农村卫生站转型升级,明确村卫生站的产权归属和经营性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目前,试点镇街完成了首批农村卫生站转型设置医疗机构审批工作,其中转型为民营门诊部、诊所13个,转型为乡村医生举办的卫生所6个。

  至于您在提案中建议在南城、东城增设公立医院的问题,从目前情况看,我们认为尚不适宜在南城、东城增设公立医院。主要是南城、东城目前已有4家公立医院,新的医改方案中也明确要求,要控制公立医院规模和建设标准,原则上公立医院床位达到75%及以上的地区,不得新建、扩建公立医院。对于倡导和支持现有民办医院加大力度建设高端、专科医院问题,我局将一如既往地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或参与公立医院改革重组,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专科化方向发展。

  三、关于引进和培养卫生技术人才工作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卫生人才队伍的建设,积极探索人才管理新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力度。我们积极与市人才办、市财政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将市属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进修培训纳入2014年“人才东莞”资金项目,计划派出26名市属公立医院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外出进修培训,其中6人到港、澳、台地区著名医疗机构进修培训,20人到国内著名医疗机构进修培训。2014年,市府办印发《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从而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要。 

  2013年,我局启动了公立医院公开招聘试点工作,选取市人民医院和企石医院作为公开招聘工作试点医院,为全市实施公开招聘工作累积了经验。今年3月,全市公立医院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344名,目前,招聘工作正在进行中。通过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人才,必将大力提升全市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四、关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治理“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把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加大作风建设明查暗访的力度,着力营造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良好氛围。一方面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完善相关制度,继续推行创建“廉洁诚信医院”活动,深化阳光用药、阳光采购、阳光物流建设,建立完善廉政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另一方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医疗卫生核心价值理念和职业精神,抓好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树立卫生系统主体形象,最大限度争取全社会对卫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尊医重卫、服务群众的良好氛围。

  五、关于完善医保支付方式问题

  提案建议要不断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我市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市社保局一直积极探索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不断完善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目前,我市采用“总量预付”的方式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基本医疗费用。我市的住院医疗费用采用“总额预付”方式结算,具体是每年年初核准各定点医院年度“定额总量”,日常按每结算周期定额总量偿付,年终清算,节余奖励,超支不补,促使医疗机构积极主动的参与费用管理和控制医疗服务成本,提高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我市的社区门诊医疗费用采用按人头“激励性定额包干”付费方式结算。具体是每结算周期,根据服务区域的参保人数、门诊缴费金额确定该期的费用总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区内有需要的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费用从总额内给付,年终有结余的,偿付金额中除了划给财政外,还有一部分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费用补充。这一方式与我市“政府办、政府管”社区卫生服务体制紧密结合,受到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内其他地区高度认同与重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0年将我市定为全国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重点联系城市之一,并作为按人头付费实施典范将我市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

  我市实施“总量预付”付费方式五年多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下来,我们将加大改革力度与强度,确保公立医院保持公益性。着力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进一步加强总额控制工作,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完善现行付费办法,促进定点医疗机构的良性发展。

  六、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问题

  提案建议加大医保基金的监管力度。目前,市社保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一是不断加大“基本医疗”原则推行力度,合理使用医保基金,调整三大目录的社保报销政策,对医疗高消费起到了明显的抑制作用。二是加强对社保定点医药机构日常结算监督,不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医疗服务协议每年签订一次,规范医保双方行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同时确保协议的公平、合理、可行,并且实行动态调整。建立信息网络,形成“事前有规定、事中有监控、事后有查处”的网络监管体系。建立奖惩机制,强化定点机构管理,及时、妥善地解决日常稽核监管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三是对实行总额预付付费方式的定点医疗机构年度社保购买参保人医疗服务总量结余费用偿付,进一步增强定点医疗机构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积极性,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队伍建设,规范稽核工作,保证基金收入。成立了社会保险稽核小组,制定详细的稽核规章制度,定期对各企业参保情况及工资申报情况进行检查。五是运用专门的参保人医疗费用支付审核系统和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监控系统,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提高我市医疗保险基金运行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我市社保部门高度重视基金的监管问题,遵循“有效防范、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完善基金监管制度,管好群众的“救命钱”。到目前为止,我市医保基金一直保持健康良性运行。下一步,市社保局将启动医疗保险基金运行预警系统,对医保基金使用的重要指标进行实时监控,进一步保障基金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对我市卫生计生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办理单位 东莞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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