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140061号的答复
郑月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建议》(第20140061号)提案(下称《提案》)收悉。作为该提案主办单位,我局协同电子政务办迅速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管理专业队伍建设”的建议
工商部门承担着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注册保护和网络市场监管、广告监管、打击传销等多项社会涉及面广、群众关注程度高的工作职责,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干部职工870人,人均监管市场监管主体达660户,是全省工商系统人均监管量的5倍多,居全省各市第一,人手少、任务多的矛盾十分突出。在这种背景下,我们非常注重队伍建设,近年来,通过创新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打造了一支素质不断提高、战斗力不断增强的工商队伍,确保职责履行到位。下来,围绕新时期商改后续监管工作的需要,我们将更加注重队伍建设。一方面,我们将建设专业化执法队伍。通过构建客观公正的表彰评比机制,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通过定期开展培训,推行案例教学、专题研讨、对策研究等培训方式,切实提升基层执法水平。另一方面,我们将构建科学公正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根据发展需要,将政治思想过硬、综合素质突出、干部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进一步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强化队伍领导和队伍战斗力。今年,我们制定了全系统的培训计划,已经组织了商标监管执法业务培训、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业务培训、解析新《消法》及服务站日常运作知识在内的多场培训,着力提高我们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二、关于 “强化立体监控体系建设”的建议
强化立体监控体系建设是我们目前努力的方向,作为商改后续监管专责小组牵头单位,我局去年8月承接了市场监管的牵头任务后,迅速作为,牵头起草了全市的《关于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建设“企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三体一体市场监管体系的工作思路,以此来强化“立体监控”。在企业自律方面,我们将建设电子营业执照平台,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完善信用约束管理,促使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在部门监管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部门信息无障碍互通,将基层监管力量纳入后续监管,并通过加强督查考核,推动部门强化监管;在社会监督方面,我们将重点从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引入社会中介组织监管着手,搭建起立体、丰富的社会监督网络,倒逼后续监管。我们还将建立定期通报、定期会商、重点督导、量化考核等制度,通过开展考核,督促部门落实各自职责,确保反馈的问题及时得到解决。这样的思路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认可,《实施意见》先后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近日以政府文件正式印发,作为指导东莞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加强后续监管的纲领性文件。目前,按照《实施意见》的分工,我们已初步梳理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目录,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的开发需求也已经制定,公示制度、督查制度等相关制度正在制定当中。
三、关于“建设便利及时、运作高效的自动反馈系统”的建议
目前我们已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期间,我市上线应用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令归集数据成为可能,成为我们的数据资源库。今年1月底,我们在这个共享平台上开设后续监管模块,能够实现工商登记信息智能化推送、基本的部门信息反馈和报表统计功能。依托该模块,工商部门将新登记的信息上传至平台,平台将信息按经营范围关键词目录定点推送至相应的后续监管部门,各部门接收信息后,在规定时限内开展监管并将监管信息反馈回平台。从2月8日至今,共推送工商登记信息7521条,涉及21个监管部门,已反馈信息3160条,信息的互通共享促使部门监管力度和监管效能明显提高。下来,我们会开发协同监管信息化系统,把信息互通从原来横向部门纵向拓深至各镇街,工商登记信息能够在推送至各部门的同时可以推送至镇街,形成从部门到镇街的立体化的监管系统。
四、关于“做好监管成果推广,使市场监管工作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建议
我们高度重视宣传工作,把“广泛宣传引导”纳入《关于深化商事登记制度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的十五项措施之一。下来,在市政府的统筹下将安排专项宣传经费开展持续性、立体化宣传,对相关政策持续宣传和深度解读,消除公众对改革的误解。与各镇街(园区)、各后续监管部门一道按照全市商改工作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做好宣传工作,保障市场监管宣传工作的开展落实,做好监管成果的推广,使市场监管工作真正成为民心工程。
谢谢您的宝贵建议,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局工作,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