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40004)关于大力推进东莞保税物流多元化发展的建议

  国家“十二五”规划关于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可以用两个词语来概括:“延伸”、“集中”,即延伸产业链以实现增值和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集中。由于历史原因,东莞加工贸易已形成了“漫山放羊”的“散养”特点,“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集中”已无可能;而东莞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又相对严重滞后,根据多方研究显示,松山湖高新区不适合建立综合保税区,即便是建立虎门港保税港区,仍无法满足东莞万家加工贸易企业“散养”的需求。

  加工贸易的核心是保税,一旦国家加工贸易政策发生调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的企业不再享受保税政策,东莞加工贸易企业的前景就会变得令人堪忧。

  东莞加工贸易“散养”是历史形成的特点。探索创新适应“散养”特点的海关监管模式是一个很大的课题,涉及到海关监管的方方面面。在这个问题上,当前东莞最紧迫的现实问题是大力推进保税物流的多元化发展,以适应加工贸易企业“散养”的需求和加工贸易政策可能发生的变化,将历史的特点转变为现实的优点,以实现东莞加工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和东莞的高水平崛起。

  办    法:

  东莞保税物流多元化发展的路径,具体来说,既可以继续申报“综合保税区”,也可以合理布局“保税物流中心”,更应该大力发展“保税仓库”。

  保税仓库的特点就是灵活实用、投入成本低,不需要占用太多的土地资源,申报手续也比较简单,直属海关就可以审批。而且保税仓库既可以是“一仓一厂”型的专属保税仓,也可以是“一仓多厂”型的公共保税仓;既可以是区域型的,也可以是行业型的。保税仓库的发展既可以在现行政策内解决加工贸易料件“保税”的问题,在形式上和内容上又更能适应东莞加工贸易企业“散养”特点,同时还实现对保税料件的“集中”监管,提高海关监管效能。

  保税仓库的充分发展和运用,对加工贸易企业而言,不仅有利于加快物流通关、加快资金流转,而且可以成为应对加工贸易保税政策可能调整的一种替代性选择;对地方政府而言,可以在合理使用土地资源、培育发展物流产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稳定村镇经济收入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目前,东莞地区仅有22家保税仓库,远远不能适应一万多家加工贸易企业的需求。2012年东莞的“两仓”【注】进出口货值150亿美元,仅占了东莞进出口总额的10.38%,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

  近年来,东莞海关积极探索创新“保税仓库+工厂”的保税物流监管模式,将保税仓库功能和海关现有优惠措施叠加起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该模式以保税仓库为载体,通过“集中申报+信息化监管”的方式,对保税料件实施要素管理。企业在信用管理的基础上向海关进行“集中申报”,海关对保税仓库货物“进、出、存”进行信息化监管,既可以提高海关的监管效能,又可以提高企业的通关效率。

  “保税仓库+工厂”的具体运作方式: 企业根据生产交付要求设置最大/最小库存,并要求供应商将货物暂存在保税仓内享受保税政策(VMI库存管理);海关在企业提交相应风险担保金或银行保函的前提下,为其提供保税仓货物“分批出库、集中申报”的便利措施;企业根据实际生产需求分批直接提货出库上生产线,在提货后一定时间内以加工贸易或一般贸易方式集中报关、缴纳税款;企业生产成品即时出口离境并办理退税手续。试点企业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实施该监管模式后,物流通关时效从企业要求的14小时缩减到3小时,资金运作效率提高了65%,增强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投资东莞的信心。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在对该监管模式进行独立的第三方评估后,认为海关这种监管模式,实现了关企双赢,合规和效益并得的“社会效益”,值得推广。

  关于下一步推广“保税仓库+工厂”监管模式的措施

  一、扩大宣传

  由外经部门牵头,海关参与,吸纳外商企业协会、台商企业协会等共同参与,分区域、分行业、分层级,宣传推介。

  二、政策扶持

  将该项改革作为政府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之一,纳入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鼓励企业参与实施。

  三、分步推进

  第一步:推广初期,选取大型生产型企业和“一仓一厂”专属型保税仓库;

  第二步:逐步扩大到“一仓多厂”的专业型公共保税仓库;

  第三步:推广至“一仓多厂”的区域型公共保税仓库。

  注释:

  “两仓”: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 

提案者 王庆华
办理方案

关于杨晓棠副市长领办市政协重点提案《关于大力推进东莞保税物流多元化发展的建议》的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东委办〔2014〕19号)的工作安排,市政协重点提案《关于大力推进东莞保税物流多元化发展的建议》(第20140004号,以下简称“重点提案”)由杨晓棠副市长领办,市口岸局承办。为做好该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确保办出实效,根据《广东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程(试行)》(粤办发〔2012〕2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协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提案内容,加强对我市保税物流发展情况的调研,配合海关推广“保税仓库+工厂”保税物流监管模式,积极发挥保税仓库的政策功能优势,大幅提升物流通关效率和降低库存成本,适应我市加工贸易企业“散养”的需求,推动我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市政协和提案人满意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计划

(一)制定办理方案。5月,市口岸局联同东莞海关、市外经贸局,在听取提案人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保税物流发展情况,研究制定重点提案办理方案。

(二)开展专题调研。6月,拟邀请杨晓棠副市长,由市口岸局牵头,联同东莞海关、市外经贸局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台商投资企业协会、外贸企业协会就目前我市保税物流发展情况开展调研,请市政协督办领导、市政协提案委员会领导和提案者参与,采取听取汇报、工作座谈等方式进行。

(三)落实办理措施。6月,按照专题调研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对重点提案进行认真研究办理,按工作方案的要求抓紧落实各项工作。

(四)按时办理答复。7月底,由市口岸局牵头,联同东莞海关、市外经贸局等部门起草书面答复意见,征求市政协督办领导、市政协提案委领导和提案人意见,书面答复提案人。

(五)专题报告市政协。7月底,市口岸局牵头有关部门形成《关于杨晓棠副市长领办重点提案工作情况汇报》,并报市政协。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专题调研。到相关企业调研,了解目前我市保税物流发展情况,听取企业对对我市保税物流多元化发展的建议,并到已试点实施“保税仓库+工厂”监管模式的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详细了解的该监管模式的效果,形成调研报告。

(二)扩大宣传推介。根据调研结果,联合海关、外经贸部门,吸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台商投资企业协会、外贸企业协会共同参与,分区域、分层次,对“保税仓库+工厂”监管模式向符合资格企业进行宣传,并及时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工作方案。

(三)争取政策扶持。争取将该项通关改革作为市政府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重要措施之一,纳入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转型资金支持范围,鼓励符合条件企业参与实施“保税仓库+工厂”监管模式。

(四)分步推广实施。

第一步:推广初期,联合海关以及相关行业协会选取有意向的大型生产企业和“一仓一厂”专属型保税仓库推行“保税仓库+工厂”监管模式,并积极跟踪,评估该模式实施效果。

第二步:根据第一阶段推行的效果,把“保税仓库+工厂”监管模式逐步扩大到“一仓多厂”的专业型公共保税仓库。

第三步:进一步推广至“一仓多厂”的区域型公共保税仓库。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联同东莞海关、市外经贸局等部门,组成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口岸局承担,负责适时组织召开协调小组会议,具体研究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并及时报请杨晓棠副市长。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协调小组要积极发挥工作协调职能,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形成工作合力,对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杨晓棠副市长汇报。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宣传引导,让更多符合条件企业参与实施“保税仓库+工厂”监管模式,享受到政策的优惠,推动我市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合理安排工作进程,邀请提案委员视察办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最新工作进展,征询委员意见,确保按要求完成工作目标。


部门答复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140004号提案的答复

  王庆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东莞保税物流多元化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该提案由市口岸局作为主办单位、市外经贸局作为协办单位,积极争取黄埔海关政策支持,东莞海关协助落实。

  按照海关总署的有关规定,审批设立和赋予“两仓”创新性政策权限在黄埔海关,“保税仓库+工厂”模式是东莞海关结合东莞企业实际落实的一项创新保税物流政策,所以在政策研究、审批和落实环节需要黄埔海关和东莞海关深入参与。

  二、对提案措施的意见。

  (一)制定方案,扩大宣传。

  同意提案措施,由外经贸局牵头,海关与我局积极参与,吸纳外商企业协会、台商企业协会等共同参与,分区域、分行业、分层级,宣传推介。

  (二)根据政策推广效果,研究制定政策扶持方案。

  将“保税仓库+工厂”作为试点蓝本,研究并落实保税物流措施后,总结新的保税物流政策实施后对企业的正面效果,使更多企业享受政策红利,根据效果研究制定政策扶持方案。研究纳入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可行性,保障政策继续推行。

  (三)结合企业需求,逐步或同步推进。

  同意提案提出对推进东莞保税物流多元化发展工作分三步走,分别是:“一仓一厂”、专业型“一仓多厂”、区域型“一仓多厂”。推行过程中需要结合企业需求和镇街的意见,研究分步走和齐步走的可行性方案,加快推动方案的落实。  


办理单位 东莞市口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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